企业所得税永久性差异

一:所得税中什么时候属于永久性差异

在某一会计期间,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由于计算口径不同而形成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产生,不能在以后各期转回,即永久存在,故被称为“永久性差异”。

例:(1)企业实际发放工资与计税工资之间及据此计提“三费”之间的差异;

(2)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与按税法规定可以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之间的差异;

(3)企业发生的利息收支与可以抵扣利息收支之间的差异;

(4)企业实际计提的坏账准备与可以抵扣坏账准备之间的差异;

(5)企业实际发生的罚没支出与允许扣除数额之间的差异;

(6)企业实际捐赠数额与可以抵扣捐赠之间的差异。

二:请教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大家知道在扣除方面分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此处不全一致,忽略) 10分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本期贷方发生额,也就是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发生额【所得税费用科目下设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两个子科目】

三:应纳税所得额时间差异和永久差异的区别?

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具体包括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由于计算口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它将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目前,永久性差异主要表现为四种:

第一,会计准则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而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的项目,如企业缴纳的罚款和各种赞助支出。

第二,会计准则规定可以全额计入费用,而税法规定只能在标准内扣除,超过标准不得扣除的项目,如业务招待费、工资、利息支出等。

第三,会计法规规定不计入收入而税法规定应计入收入的项目,如企业在专项工程、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产品。

第四,会计法规规定应计入会计利润,而税法规定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如: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益、治理"三废"收益及国家补贴收入等。

时间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有些收入和支出计入税前会计利润与计入应纳税所得的时间不一致所产生的差额,它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发生,但要在以后的一期或若干期内转回。通常表现为某些会计收入,早于税法规定的计入应纳税所得的期间,或者计入会计利润的某些费用迟于按税法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的期间。这种情况会造成当期会计利润大,而按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少的时间性差异。反之,则会出现当期会计利润小,而按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多的时间性差异。

对以上差异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方法。

企业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就等于当期的应缴所得税金额,它不确认时间性差额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方法相对简单,但是不符合收入费用配比的原则。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某一会计期间内与收益有关的所得税作为本期费用,而将时间性差额造成的对未来各期所得税影响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的一种方法。它采用"递延税款科目"对当期的所得税进行调整。因而,按会计利润计算的所得税就不等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金。

在会计实务中,时间性差异主要产生在折旧年限、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期限的处理中。同样的固定资产,若会计上的折旧年限长于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则每期会计上计提的折旧费小,会计利润必然大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会产生以后期间冲减所得税费用的情况。相反,若会计规定的折旧年限短于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则每期会计上计提的折旧费大,会计利润小于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会产生以后期间增加所得税费用的情况。举例分析:某企业1994年12月购置设备一台,价值180万元,按税法规定该设备使用年限为6年,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采用加速折旧,折旧年限为3年,第四年起不再提折旧。假设该企业1995年~2000年每年的所得税税前利润总额均为1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

该企业就存在时间性差异的问题。按税法规定每年计提折旧额30万元(不计算残值),而按加速折旧每年计提折旧额60万元,每年的时间性差异为30万元。

按应付税款法计算:1995年~1997年每年应缴所得税42.9万元[(100+30)×33%],每年所得税费用为42.9万元,每年净利润为57.1万元;1998年~2000年每年应缴所得税23.1万元[(100-30)×33%],每年所得税费用为23.1万元,每年净利润为76.9万元。

按纳税影响会计法:1......余下全文>>

四:所得税汇算清缴是调整永久性差异还是暂时性差异?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调整永久性差异还是暂时性差异都需要调整,

五:企业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为什么不同

税会差异造成;

所得税是按照税法规定,所得税费用是按照会计核算确定,二者有时间差。

比如会计核算按照加速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但税务要求必须直线法折旧,这样就产生了税会差异,所以两个账户不同。

六:应付税款法下有时间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新所得税会计中只有暂时性差异那么永久性差异去哪呢?

永久性差异一直都在啊,比如罚款支出,会计作费用,税务不允许税前列支。

七:超支的业务招待费在申报所得税时作为永久性差异调整纳税所得是什么意思?

企业所得税差异有两种,一种是时间性差异,一种是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一般是税法与会计在纳税时间上的差异,一般情况下,税法会提前纳税,而会计会之后,但这部分差异是早迟的关系。而永久性差异,指在某一会计期间,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由于计算口径不同而形成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产生,不能在以后各期转回,即永久存在,故被称为“永久性差异”。

超支的业务招待费做纳税调整后,今后这部分所得额不能再冲回了,因调整而缴纳的税款,今后不得再转回,属于永久性差异

八:法定税率与优惠税率的影响(税收豁免)是永久性差异吗?

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在时间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税款借方金额的情况下,为了慎重起见,如在以后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时期内(一般为3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转回的,才能确认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并作为递延税款的借方反映,否则,应于发生当期视同永久性差异处理。

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按一定比例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的部分,以及已经享受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在规定期限内出租、转让应补交的所得税,均作为永久性差异处理;企业按规定以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再投资所应退回的所得税,以及实行先征后返所得税的企业,应当于实际收到退回的所得税时,冲减退回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详情参考神州财税网:企业会计制度 www.dcetax.com/...%D2%EC

九:已计提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是作为永久性差异还是时间性差异

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不确认递延所得税,比照永久性差异进行会计处理。

贵公司如果之前的会计处理与通知中解答不符的,应作为会计差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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