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一: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执行哪个国家标准

污染物I类民用建筑工程II类民用建筑工程氡 ≤200≤400游离甲醛 ≤0.08≤0.12苯 ≤0.09≤0.09氨 ≤0.2≤0.5TVOC ≤0.5≤0.6注:表污染物浓度限量除氡外均应同步测定室外空气相应值空白值民用建筑工程验收应抽检代表性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少于5%并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应全数检测民用建筑工程验收凡进行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合格抽检数量减壮并少于3间民用建筑工程验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应按房间面积设定:1.房间使用面积于50平米设1检测点2.房间使用面积50——100平米设2检测点3.房间使用面积于100平米设3——5检测点  点击处查询全部民用建筑新闻 全部室内环境新闻

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废止了吗

没有废止,现行GB 50325-2010(2013年修订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区别

GB50325-2010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8883-2002的区别,主要有:

1】目的及对象不同;GB50325-2010是5种污染物的控制;GB/T18883-2002是评价室内15种(4种物理参数)的室内空气质量;2】发布机构不同:GB50325-2010,主要是建设部;GB/T18883-2002是三个机构发布;

3】发布是质量数值不同:GB50325-2010,称为限值。GB/T18883-2002 称为 标准值;

四:室内环境的控制规范

实施日期:200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主编部门:河南省建设厅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1月1日1.总则1.0.1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安全适用,特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的环境污染控制。本规范不适用于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民用建筑工程。1.0.3本规范中实施污染控制的污染物:放射性污染物氡(Rn-222),化学污染物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1.0.4民用建筑工程按不同的室内环境要求分为以下两类:1、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办公楼、医院病房、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建筑工程;2、类民用建筑工程:旅店、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商场(店)、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医院候诊室、饭馆、理发店等公共建筑。1.0.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遵守国家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工程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1.0.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五: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都有哪些

国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六项国家标准:

甲醛的限值是:0.1mg/m3

苯的限值是:0.11mg/m3

甲苯的限值是:0.20mg/m3

甲苯的限值是:0.20mg/m3

氨的限值是:0.20mg/m3

TVOC的限值是:0.60mg/m3

参照标准:

(1)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2)GB/T18883-2002《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3)DB44/27-200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5)《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室内空气污染控制规范》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6)更新标准按国家、地区或行业最新标准执行。

希望对你有帮助

六: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13版什么时候

2013年6月24日

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都有哪些

国家颁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

7.5.3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活度和浓度应符合表7.5.3的规定。表7.5.3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限值

污染物名称活度、浓度限值

氡≤200(Bq/m3)

游离甲醛≤0.08(mg/m3)

苯≤0.09(mg/m3)

氨≤0.2(mg/m3)

TVOC≤0.5(mg/m3)

参考资料wenku.baidu.com/...e=view

八:空气检测标准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是为了预防和控制民用建筑工程中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工程、仓储性建筑工程、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房间。注:本规范所称室内环境污染系指由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民用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后,非建筑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不属于本规范控制范围。本规范控制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有氡(Rn-222)、甲醛、氨、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国家颁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7.5.3 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活度和浓度应符合表7.5.3的规定。表7.5.3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限值污染物名称 活度、浓度限值氡 ≤200(Bq/m3)游离甲醛≤0.08(mg/m3)苯 ≤0.09(mg/m3)氨 ≤0.2(mg/m3)TVOC ≤0.5(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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