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执法规范化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提高公安机关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水平
虽然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也在稳步提升,但是,从近年的年度执法质量考评来看,从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来看,从信访案件来看,公安机关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文书制作不合法、不规范。一人检查、搜查、询(讯)问,提取和扣押物证、书证无见证人在场,法律文书使用混乱,条款引用错误等。二是询 (讯)问笔录不按规定和要求签字的情况仍然存在,证据材料的收集、固定和保全不规范。三是不依法履行告知、通知义务,侵害他人诉讼权利。四是不作为。对待群众报案,不及时受理、不依法立案,不全面,立而不侦、保而不审,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仍然存在。
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可以有效杜绝以上问题的发生。
1、加强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公安法制工作。要站在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必须加强思想认识、重视法制工作、实实在在把法制工作抓实抓好,执法领导要率先垂范切实落实法制各项制度措施,按“带头学法,依法决策,身体力行,模范执法”的要求,全力构造“大法制工程”,使法制工作上一级新台阶。
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要在全体民警中掀起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文化水平的热潮,使每位民警都能增强提高自身素质的迫切性,主动自觉地利用空闲时间学习。
3、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执法监督质量。要解决基层执法质量问题,就一定要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执法监督质量。提高执法监督质量就应实行监督的多样性、可行性和实效性。一要扩宽执法监督视野。二要完善执法监督环节。三要畅通监督渠道。四要扩大监督内容。
4、进一步健全执法质量考评制度。要将公安队伍建成一支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队伍,就必须建立起一套严格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一是建立整改回访制度。二是推行执法质量公开上墙。三是实行基层执法单位、法制员审核案件登记制度。四是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要定期公布,将执法质量季度考评监督和平时考评监督结合起来。
5、切实把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一是把执法质量“一票否决制”及领导连带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实行重奖重罚制。三是追究责任要提高效率,才能起到警示作用。追究执法单位,执法民警的执法过错责任,对在执法质量考评中需要追究责任的后进执法单位领导,后进执法民警,法制部门要在考评后及时上报,经有关部门研究及时做出追究决定,这样才能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
二、有利于及时、高效的开展执法监督,使执法监督信息化、科学化
以往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的方式,基本采用调阅案卷,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日常个案考评等形式来进行。通过健全完善网络执法办案系统,就可以从公安网上直接调阅案卷,对办案审批流程实行动态监督,也就是对案件实行“事中监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年终执法质量考评也可以建立专门系统统一抽取案件,在考评后自动生成考评分数,进行统计、分析和研判,以便确定工作重点。使公安法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涉及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以及广大民警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制度建设,执法监督机制建设等内容的系统工程,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望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推进执......余下全文>>
二:(基层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相关做法
搜啊,多找几个结合您的实际发挥一下就搞定了今年公安部提出了开展“三项建设”的目标任务,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居其一,表明当前基层执法存在诸多不足的现状,也为进一步改进畅安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近年来,基层派出所执法民警的法制理念发生了很大转变,法律知识、办案水平都有很大提高,法制机构从无到有,法制监督职能作用日趋明显,执法质量逐年提高,基本执法问题在执法实践中逐渐避免,但是,目前我们基层的执法中还有一些不适应新时期新任务要求的环节和问题。 一、存在问题 1、执法主体方面。具体表现:一是一些民警工作上不思进取,敷衍了事、精神萎靡不振、责任心不强,工作差错不断。二是有些民警仍是思想落后,墨守成规,在执法过程中,习惯于凭老经验或个人喜好办事;有的民警老是以执法者自居,自认为“执法者应说一是一,说二是二”,容不得群众的批评意见;还有的民警固执地认为群众根本不懂法律,在执法过程中上来就随意训斥群众,根本不允许群众辩解,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申辩,认为是狡辩和故意找茬,搞情绪化执法,更有甚者滥用强制措施。三是在对待执法权利应用上存在思想偏差。有一些民警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按法律规定执勤执法,甚至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随意执法的恶果已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的社会形象。 2、执法行为方面。一是少数民警“执勤为民”意识不强,而是大搞“弹性执法”。有的民警对认识的人违法就“少罚、轻罚或不罚”;对其他的人则是“一律重罚”,造成当事人产生抵触情绪,对民警执法不理解、不配合,甚至对抗。二是以罚代管。一些单位为了调动民警的积极性或片面追求工作任务的完成,随意下达一些硬性任务指标,造成有些基层派出所民警在执法工作中“以罚代管”,片面追求执法数量和任务的完成。三是执法方法简单粗暴。有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对执法理念、法律条文的理解上过于机械和僵化,而忽视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认为对违法当事人予以上限处罚,才能体现法律的威严;有的在执法过程中把执法与服务对立起来,不向群众告知和宣传法律条文,漠视群众的感受,对群众的解释置之不理、置若罔闻,将群众推向对立面。 3、执法质量方面。一是适用法律程序不规范;二是适用法律条文不严谨;三是法律文书使用不规范。如处罚决定书中的条、款、项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或适用错误,有的工作粗枝大叶,填写执法凭证丢三落四,录入信息错误不断。四是案卷的制作质量不高。表现为笔录文字表述不全,语言不规范,针对性不强,主次不明,笔录内容过于简单,语句不通,字迹潦草等;证据意识不强, 收集方式单一,尤其是对原始证据的收集不够全面充分。 4、执法形象方面。一是依旧存有“冷、横、硬、推”的问题。经过近几年的教育整顿,一线执法民警的执法态度有了明显的改观,但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群众投诉民警执法问题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民警的执法态度上,本来是正常执法,就因为民警执法态度问题,引起群众不满。二是推卸责任,推诿扯皮。近年来,由于群众的法制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在执法过程中,一些被查处的群众抱有情绪,有时会提出无礼问题,或找出各种理由进行恶意投诉。有些民警害怕被投诉,就推卸责任,遇到问题推诿扯皮。三是少数民警警容风纪不整,着装不规范,形象不佳;有的民警上班时间不务正业,脱岗、聊天、打电话;有的民警上岗时警容不整、精神不振、举止不文明、动作不规范。 二、原因分析 1、部分民警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高,缺乏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目前,部分民警满足于现有的工作生活条件,缺乏进取心、责任心,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对于社会的发展进步缺乏一种忧患意识,缺少......余下全文>>
三:如何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如何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公安机关通过不断完善办案机制、强化执法监督等有力举措,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但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也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寄予了更大期望。
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执法效能尚不高;(二)执法程序还不够规范;(三)执法手段仍显简单;(四)裁定执行力度不强等问题,无形中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安机关公信力。
一、影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规章制度还不完善。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加快,各类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不断涌现,公安执法工作面临的社会形势日趋复杂,一些法律法规的滞后性更加凸显。而且,由于不同规章制度出台的时间不同、背景不同,一些规定内容之间出现了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的现象,致使民警在执法时无所适从。
(二)民警素质有待提高。一些民警知识结构陈旧,对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了解不深、掌握不及时。少数基层单位大局意识不强,过于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在执法过程中较少考虑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况,影响了执法的社会效果。
(三)监督体系不够健全。从监督过程上看,过程性监督体系还未完全形成,全程性动态执法监督平台仍在建设之中。从监督机制上看,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健全,使得某些执法环节成为“监督空白”,容易导致权力失控。从监督手段上看,依然依赖案卷查阅、嫌疑人提审等传统手段,在线监督、远程监控等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尚不成熟,科技强警的优势作用有待进一步挖掘。
(四)执法保障仍需加强。当前公安法制专业人才还比较缺乏,优秀法律人才脱颖而出的上升通道还不够畅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的用人机制还不健全。执法装备与实战需要相比仍然相对滞后,经费不足依然是制约公安发展的重要瓶颈。
(五)执法环境有待改善。暴力抗法时有发生,给公安民警执法心理造成冲击,导致少数民警执法时缩手缩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办案质量。
二、有效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路径分析:
对症下药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要从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培育公安民警的大局意识和民本理念,增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政治认同、感情认同、理论认识,使规范、文明、理性、平和执法成为广大公安民警的一种自觉行动和自发要求。加强公安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强化公安队伍的法律信念和法治精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潜移默化地渗透进民警心底、融会于民警心灵、指导于民警行为,不断增强民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的能力,有效提升民警公正严格规范执法的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环节。坚持从民警日常执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加快执法标准细化工作,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民警每个执法动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接处警、现场取证、强制措施等每个执法环节上加以规范,切实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借助信息推力,加强执法监督。构建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并以警务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尽快实现网上执法办案、执法监控、执法问题研判和执法质量考评一体化流程,为监督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尤其要加快推进执法信息的采集、存储、传递和办理,实现法律文书网上制作、网上传递、网上审批......余下全文>>
四:执法规范化是指什么
执法规范化是法制社会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对我们执法民警最根本的素质要求。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是确保公安边防部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公安边防部队维护边境辖区和谐稳定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公安边防部队基层一线执法的主体单位,边防派出所承担着最具体最基本的执法活动。执法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公安边防部队的形象,乃至影响到国家的形象。因此,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立足于基层,立足于实践,在现有的条件下,侧重于从内部管理、追究惩罚等内部机制入手,全面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 、从人的角度出发,着重于思想动态,以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为执法规范化打好基础。 (一)端正思想,转变执法理念,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 唯物论里面曾经提到过,正确的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促进作用,而错误的意识对物质具有消极的阻碍作用。所以,规范执法的首要任务就是端正思想,这是实现执法为民的前提和基础。 端正思想,首先就是要引导民警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牢固树立“执法质量是公安边防工作的生命线”的理念。其次是要破除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破除为了执法而执法的思想,牢固树立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观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强化措施,严格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 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是整个公安边防工作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通过强化法律学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安边防部队的整体执法素质和水平,掀起全体民警学法、懂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高潮。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首先要在严格落实“三学一考”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指导相结合,学习教育和案例剖析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民警进行法制培训。同时,针对不同层次民警的执法需要和实践中遇见的问题,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和专题辅导讲座,并购买相关的法律书籍,及时介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交流执法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剖析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次,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提高民警学习法律的热情。派出所可以在民警之间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进行现场提问答题、个案点评、网上点评,或者民警相互之间进行案件自查,互相纠正、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组织专人考察,借鉴其他先进单位的经验。最后,及时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对经常使用的法条法规做到“一口清”,并将考试结果与年度评功受奖实行挂钩。鼓励民警自学法律,对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的民警要予以重奖并作为人才进行培养,充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总结经验,发扬传统,鼓励民警在实践中锤炼。 传帮带是提高民警执法能力最直接、最快捷、最不计成本的好方法。基层派出所的领导担负着培养人、教育人、引导人的重要职责,要不失时机地教育和引导民警做好公安边防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进一步牢记自己的使命,提高自己的素质。坚持老民警传帮带,老民警长期在一线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智慧,特别是处理棘手的案件时,通过他们手把手的教,能够让新民警很快成长起来。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一条重要的途径就是在实践中锻炼。基层派出所要根据每个人的素质分配任务,为大家提供施展才华、锻炼提高的机会;民警要自觉的把岗位当作舞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真正通过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素质。 二、从执行的角度出发,着重于对法定程序进行明确和细化,以确保公正执法。 (一)建立案件责任制,增强责任心,提高处警效率。 案件责任制包括案件第一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案件第一责任制就是指谁受理谁负责。对于派出所的大多数案件来......余下全文>>
五:如何提高基层公安民警的执法质量
当前各级公安机关都十分重视执法质量严格规范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对规范基层单位执法活动的开展,减少和避免各种执法问题的发生,起到了促进和推进作用。但从公安基层办案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看,仍然存在着诸单位之间的不平衡、个别案卷差错较多、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不强、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运用法律条文不正确等影响执法办案质量的问题。因而如何提高基层民警的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经过几年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提高基层单位民警的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一、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切实提高基层公安民警的执法意识。提高基层民警的执法意识是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一环,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着力加强公安政治思想工作,解决民警的政治和工作责任感不强的问题。针对基层民警在思想方面呈现出开放性、在接受教育方面呈现出排他性、在爱岗敬业方面呈现出不稳定性等问题,首先要教育民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宗旨,进一步认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其次要坚持理想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爱岗敬业教育相结合,教育广大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民警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处处以人为本。
二、加大教育培训,提高基层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和能力。一是要加大对民警的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护法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要搞好民警对法律法规和基础业务的培训,依托“轮值轮训”培训机制,分层次、分警种、分业务展开多种方式的培训。二是要加大对新警的培训力度。这是推进新警更好更快适应和提高公安业务的一项新举措,因而对执法落后民警和新警,要安排经验丰富、执法能力强的民警“传、帮、带”。通过带教,尽快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成为执法办案业务骨干。
三、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完善执法考评和执法责任追究机制。一是要把执法监督始终贯穿于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和完善案件审核监督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监督制度,通过监督和制度来管理人。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将与执法工作有关的办事程序、办事规则等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内容,除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作业,体现执法的公正与公平,将社会监督机制,纳入监督执法的全过程。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考评机制。要定期组织执法工作考核,建立一整套制度化、规范化考核机制,减少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执法实践中出现问题和偏差,要查明责任,实行考评,并与领导责任挂钩,与单位和个人挂钩,与考核奖惩挂钩,与绩效考核挂钩,形成基层执法良性发展态势。三是严格执行执法办案追究制,我们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进和落实《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在执法上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队领导要负连带责任,建立基层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档案,有效地促进基层民警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作者单位:定西市安定区公安局)
六:县级公安机关一线执法执勤警力的概念和范围,以及法律条文依据 30分
1、《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第四条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范围包括:
(一)责任区工作;
(二)户籍室工作;(三)值班、备勤;
(四)案(事)件处理;
(五)巡逻;
(六)治安检查;
(七)特定勤务。
2、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民警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和投案自首等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拒绝、推诿,并分别情况处理:
(一)对于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受理,及时处理;
(二)对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事项或者管辖范围不明的,应当先行受理,然后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处理;
(三)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事项,但情况紧急的,应当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后,再进行移交并记录在案;
(四)跨辖区执行任务时,除紧急情况外,应当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
七:浅谈基层交警如何规范执法
基层交通警察有“三最”即社会接触面最广、社会管理任务最重、行政执法量最大。在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日益增强、社会舆论监督体系日趋完善的今天,交警执法工作如果出现一点不文明、不规范的问题,往往就会成为社会各界“口诛笔伐”的焦点,影响到公安机关乃至党和政府的整体形象。近年来,伴随着“三项建设”、“三化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的深入推进,交警系统通过开展一系列执法专题教育和培训活动,其整体执法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感和满意率不断提升。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交通管理工作的“行进步伐”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特别是在规范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破解的难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交警系统如何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谈一点认识。一、基层交警执勤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执法随意性较大。有的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未能围绕预防交通事故的工作中心,全面查处引发事故的各类违法行为,而是专挑超载、超员、证件不全、安全措施不全等常见性违法进行处罚;有的为了缩短查处违法行为的时间,专门处理容易处罚的违法行为;有的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在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理上重罚款、轻教育;对同一种交通违法的处罚不一样,罚态度款、人情款,随意更改处罚的幅度或种类,削弱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二)执法形象不佳。个别民警执勤、执法着装不整齐,语言不文明、不规范,工作缺乏艺术性,不会或不愿做群众工作。在公安交警队伍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有些民警自认为自己是“官”,待群众始终摆脱不了“打官腔、说官话”的模子。然而随着新时期执法环境的变化,“官本”思想开始逐渐褪去原来的光环,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为民服务”的新要求。有的因当事人不配合调查取证,而对违法当事人大声训斥,缺乏耐心与办法。上述问题的存在,使交警部门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付出了很多心血与汗水,但往往因一个人、一件事、一句话的不文明给整个队伍造成了负面影响。(三)执法程序意识不强。有的民警在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中程序意识差,应当向当事人告知的不告知,无视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权;有的民警在执法中为节省时间而颠倒执法程序,先对违法当事人作出处理,后再进行审批;有的民警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未切实履行告知手续,或存在告知事项不全面、不清楚的问题,有的甚至出现告知主体错误;有的民警扣留机动车、证件等不及时开具暂扣凭证,不按规定移交或者超期扣押;一些事故处理单位对车辆检验鉴定时间过长、成本较高,不按规定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四)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目前,路面执勤民警须携带的执法文书有十余种,填写的要求也比较高。而有的民警填写不全面,执法文书中对于当事人的联系电话、住址等项目往往漏填、省略填,有的甚至连违法行为、罚款数额填写不清楚,常常出现填写内容字迹潦草、模糊的问题,甚至随意涂改,使法律文书缺乏应有的权威性与严肃性;有的填写不正确,违法事实填写错误,条、款、项混淆,顺序颠倒。二、基层交警执法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原因(一)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的压力,各地交管部门只有通过大量招聘协勤人员来填充警力。但由于是面向社会招募,进入交通协警的“门槛”较低,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人员比较复杂,其中一部分来自政府解决的40、50失业人员(也就是公益性岗位人员)。所以导致交警队伍呈现出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年龄结构偏大,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具体表现为学习积极性不高,服务意识较低,规范执法等观念还比较模糊,工作经验积累不足,处理问题不够灵活多变,容易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余下全文>>
八: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是什么?
这是公安部工2年为规范公安机关基层单位的执法活动出台的部门规章。至于在执法活动中是否能抽烟,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是如果是对涉及易燃易爆单位检查或者其他场所另有禁烟规定的话,人民警察也应当遵守。
九: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分类 ?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3个职务序列;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分为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7个职务层次。
十:公安局中的从事基层执法工作是什么性质的工作,编制是公务员吗?要进行体能测试吗?
是,基层执法单位主体是派出所。基层执法必须是国家编制的公务员础需要按规定流程招录,其中警察加试体能测试,适用独立的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