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

一:青岛市哪有卖房屋租赁合同的 10分

合同是双方签字生效的!没有卖的,我给你做一个吧!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XXX (单位的就填写单位的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赁范围:

莱西市韶存庄镇战家村砖瓦房一栋,建筑面积为204平方米,院子666.67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上述租赁房屋做为仓库用房。

三、租赁期限:

上述租赁期限为一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四、租金缴纳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年租金9440元,人民币大写玖仟肆佰肆拾元整(含税)。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付清。

五、租赁期内的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上述房间符合出租房屋的使用要求。

1、甲方对房屋用其附属物定期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费用自理。

(二)乙方责任

1、承担正常的水、电费用。

2、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用房屋损坏的,应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六、其他约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租第三方,或与第三方换房使用。

2、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应按时把房间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租时,应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另外签订合同。

4、在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因故须提前终止合同时,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5、乙方在承租期间,应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X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X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全部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X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X天内付清)。

八、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房屋及其设备损失及因政策变化影响房屋租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如发生房屋拆除、改建,需甲方提前一月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费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XXX

时间:

乙方:XXX

时间:

二:2016在青岛租房合同去哪办理

房管局

三:青岛办理房屋租赁合同需要什么东西

房产证、业主身份证、租赁人身份证、租赁额合同一式三份

四:青岛市黄岛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租房合同需要用到哪些证件

(一)出租方应当准备的文件: 1 房地产产权证(或者类似的文件) 2 如果房屋是共有的话,还需要得到共有人的授权 3 如果是二房东的话,需要得到大房东的书面转租同意书或者原租赁合 同中有转租条款以及原租赁合同复印件。 4 单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 如果签约时不能带公章或者合同章的,需要提供加该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二) 承租方应当准备的文件: 1 法人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准备身份证复印件 2 如果签约时不能带公章或者合同章的,需要提供加该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 中介公司应当准备的文件: 1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制作的《房屋租赁合同》、《承包合同》或者《联营合同》2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贰份

五:办理房屋租凭登记备案证明的花费,怎么能大致估算出来。

为什么同样是住房用于出租性经营的要交费,出租用于居住却不缴费,这样收费合理吗?

市国土房管局工作人员为租房市民答疑解惑,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青政办发[2010]23号文件,《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工商部门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应查验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办理登记备案,是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房屋使用权的依法公示。

近期开盘预告 最新开盘楼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住建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青政办发[2010]23号文件的规定,房屋租赁应到房屋租赁登记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九条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变更、续租和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收费标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收费依据:鲁价费发[2011]87号和青价费[2002]189号文件。收费标准:住宅:100元/套次;非住宅:每次120元至350元(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每次120元;建筑面积100-500平方米每次150元;建筑面积500-1500平方米每次200元;建筑面积1500-3000平方米每次300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每次350元)。这就意味着出租房屋都应该登记备案,收费标准也有统一规定。

六:2016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怎么提取

您好!

青岛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的政策出台已久,但由于提取手续相对繁琐,而且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等众多文件,让很多市民望而却步,此次政策调整着重简化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自2016年5月1日起,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一、提取金额

1、租住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实际交纳的房租;

2、租住青岛市其它类型住房的,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6000元。

职工租赁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二、提取材料

除了将额度控制方式由原来的以家庭为单位改为以单个职工账户为单位,租住青岛市商品住房的,不再提供《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工资收入证明等要件,只需提供本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青岛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和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即可。

另由于民政部门不再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职工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婚姻状况《具结书》等原件。

望采纳,谢谢

七:青岛小孩入学租房合同必须上房屋交易中心盖章么

不用的,自己签字的就好使

八:外地人在青岛上小学要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中介办的可以吗?

应该可以吧

九:青岛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吗

房屋租赁合同在房产交易大厅办理,位置在武家庄站牌附近。

十:青岛胶南灵山卫镇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理 20分

房屋租赁合同由房东与租户签订,只要内容不违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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