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怎么做账

一:业务招待费如何入账

你这是对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理解有误啊,你实际发生的,你就以实际发生的正常入帐,只是在所得税汇算时才考虑扣除的事。税务对于招待费用是实行的两头卡的政策,业务招待费按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计算,如果你实际超过这个数,那么超过部分全额调增,如你没有超过这个比例那么税务认可你60%,其余的4埂%调增,税务认为40%你是属个人消费与经营无关。

二:支付的招待费要怎么记账和分录

支付的招待费要怎么锭账和分录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三:招待费如何做账

不需要做账,只是纳税调整。如果已经记账,比如2013年业务招待费科目列明了,就只能调增了。如果2014年,招待费多的话,可以将超出部分,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扣除是按销售收入15%扣除,一般公司能够减税。如果业务宣传费也超了,税务局查的不是特别严格的情况下,资产化吧。

四:业务招待费按照收入的多少比例登记入账?

业务招待费是不能够直接根据销售额计提的,要在实际发生之后凭相关票据才能入账计入费用 另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包括视同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这个指的是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限额,超过部分要调增

五:业务招待费如何入账比较好

业务招待费一般来说,你按实际入帐就好,做所得税年度汇缴清抚的时候用全年发生额来计算调整的。这个于你平时的入帐没有多大关系,不过最好是控制一下,不要超过收入的千分之五,超过了问题也不大,到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才调整的,但你的帐不需要调整。

关于招待费的调整的两个方面:

1、超过收入5%的部份

2、招待费的60%以外部份予以扣除。

六:业务招待费入账的最高限是多少?

业务招待费:按入账额的60%,但最高不能超过收入的千分之五。

七:请问:调增的业务招待费用及收据入账如何做账务处理?

1。调增只是汇算清缴中增加应纳税所得额而已,不需要作任何的帐务处理,只不过是反映财政和税务的处理区别。2。所有的财务报表都不需要改变。

3。留抵的金额仍然在你的纳税专用银行帐户中,所以也不需要作任何处理。以后的税款会自动从里面扣除。

八:餐饮业内部招待怎么做账

餐饮业内部招待费的涉税会计处理

1、简化会计处理

内部招待无收入等经济利益流入,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不能确认收入,相关成本费用应计入业务招待费。简化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成本价)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2、营业税处理

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一是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二是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三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酒店内部招待客户,不属于有偿提供劳务,同时又不属于营业税视同销售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3、企业所得税处理

对于视同销售的范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列举的9个项目不包括交际应酬,因此,酒店内部招待所得税方面不需要视同销售。

但如果酒店内部招待时赠送客人礼品,那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文)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是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是用于交际应酬;三是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是用于股息分配;五是用于对外捐赠;六是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需要视同销售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至于销售收入的确定,按照国税函(2008)828号文的规定,“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有税局回复纳税人咨询时认为业务招待过程耗用的食品原料、饮料、烟酒也要视同销售,我觉得不妥,既然是业务招待,有本企业人员也有客户,又如何能划分得清客户吃了多少,本企业人员吃了多少,难道让税局来核定?假如这也要视同销售,那么引申开来,参与业务招待的本企业人员和客户是否要就所享用免费餐饮缴纳个税呢?还没哪个税局这么要求吧?当然,计入业务招待费的原料、人工费用,应该按业务招待费限额税前扣除。

我们在自己的酒店吃饭,招待客人,不收费,是否也要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处理的。

借:管理费用

贷:营业收入

九:产品用于业务招待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问】关于自产产品用于业务招待费或者业务宣传费怎么做会计分录,怎么影响会计利润。另外,外购产品用于业务招待费或者业务宣传费对会计利润的影响怎么体现。 【答】(一)自产产品用于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影响会计利润) 贷:库存商品(不确认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也叫交际应酬费,主要包括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业务宣传费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产权虽转移但不能确定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不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 说明:纳税人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时,其为生产货物购进的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进项税只要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是可以抵扣的,则自产产品用于业务招待费应计算销项税额。 (二)外购产品用于业务招待费(如外购礼品用于赠送)或者业务宣传费: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对此的解释为:“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影响会计利润)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货物购进时用途不确定,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进行抵扣) 或者: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货物购进时确定作为礼品,如外购烟、酒等,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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