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外地户口迁入

一:南京市户口迁移手续

只要你的户口在奶奶家,就可以将你老婆和孩子的户口迁移至你处:

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到你户籍地派出所以“夫妻投靠”为由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女方的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你的户口本到你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二:外地户口迁入南京,好不好迁?

符合积分入户的条件就可以申请迁入,不难办理的:根据当地目前最新的户籍政策,南京已经实行积分入户政策:

1、当地已经实行积分入户政策,当事人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含租赁)的前提下,只要在当地实现就业后;

2、申请领取当地的工作居住证,并且社保参保年限等达到当地的积分入户要求的,才能把户口迁入当地的固定住所落户;

3、当事人对此有疑虑的,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明确。

三:外地户口迁入南京,社保可以迁入南京吗?

只要没办理退休,社保就可以迁入

户口迁入后,先在南京参保缴费,再把外地户口迁入

南京参保缴费,有社保账户后,可以接收外地转入社保账户

外地社保,本人拿身份证去原来户籍所在地参保的社保局,开具“缴费凭证”,再把凭证交南京参保的社保局,两地社保局会办理核对、转移。之后外地账户就可以累计到南京社保账户上

四:在南京买房了,外地户口迁入南京市栖霞区需要什么资料,流程是什么样的

在我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达到6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及配偶和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申办落户手续。

办理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结婚证及复印件;

五、《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

六、子女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七、已达婚龄的成年未婚子女未婚证明。

受理机构:拟落户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

办理时限:材料手续齐备,情况清楚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办理费用:不收费

五:外地人如何迁入南京户口

小孩要上学,只有买房一条路。除非上私立学校,不划分施教区的这种学校。

集体户口是没有施教区的,小孩不能凭集体户口所在地上学。而且夫妻双方如果有一个不是集体户口,小孩就要落到其中的普通户口里,不能落到集体户口。

你可以自己先迁南京市区的集体户口,然后买房就不需要60平也可以落户了,然后小孩就顺理成章的把户口报在你房子里了,以后上学也顺理成章的了。

另外你需要注意的是,你的户口迁进来的是哪个区,江宁浦口的储主城区可能会有点不一样,有的政策上会有不一样。像鼓楼玄武秦淮的就肯定没有问题,因为这几个区只有城区没有乡镇。

六:南京藉男人娶外地女人如何办户口迁移?

拿结婚证、户口本去南京各区的公安分局办理,很简单。

七:关于南京市买房迁入户口

办理条件:在我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达到6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及配偶和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申办落户手续。

办理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结婚证及复印件;

五、《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

六、子女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七、已达婚龄的成年未婚子女未婚证明。

受理机构:拟落户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

办理时限:材料手续齐备,情况清楚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办理费用:不收费

由于你已经拥有南京户籍,本人觉得你应该是现将集体户口转成房屋所在地户籍户口,然后办理夫妻投靠和未成年子女投靠。

八:外地户口怎么迁到南京?有什么要求?

在南京上大学可以把户口迁来的或者在南京买个60平米以上的房子也可以迁户口(有房产证的,二手房也可以的),还有就是找个南京人结婚也可以把户口迁过来(具体可以咨询派出所)

九:把户口迁入南京需要多少钱?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呢?

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2、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如何办理公民迁出户口手续?按下列办理公民迁出户口手续: l、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 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要求迁出户口的,可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投靠、调动等原因要求迁出户口的人员 因投靠、工作调动、购房等情况要求迁出户口的,应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出的《户口准迁证》,同时携带迁出人的《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