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到2015年,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已经开展了多少年

15年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一、活动时间

本届推普周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至20日。

二、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宣传主题是: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1.各单位要围绕“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这一宣传主题,从实际出发,制定科学、可行的推普周活动方案。

2.创新活动形式,开展校园宣传。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开展校园宣传活动,以教师普通话测试培训、师生朗诵指导点拨、古诗文经典诵读、演讲比赛等为载体,扎实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3.积极组织参与第五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和第三批市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具备条件的农村学校要积极开展创建申报工作。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对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精心筹划,统筹安排,务求实效,认真做好推普周期间的各项宣传组织工作。力求主题突出,色彩鲜明,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2. 励行节俭节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类活动。

3.做好计划总结。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请于9月25日前将推普周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报送至邮箱xxx。各单位要保存好推普周活动的图片、文字、音频和视频资料。

二: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口号为什么

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普通话——五十年推广,新世纪普及”。

三:中央关于普通话普及最新文件

目前没有最新的,只有2000年的是最后发的推普文件。还有就是最近的推普周方案。今年的推普周在9月份。

1. 2015年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教育部2015年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文化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语委、团委,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语委、团委,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2015年9月15至20日是第18届全国推普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说好普通话,圆梦你我他。

二、主要内容

(一)推普周期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将分别在福建厦门市、贵州贵阳市和河北滦平县组织举办重点宣传活动,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赴有关重点城市和重点行业进行巡视、观摩、检查。

(二)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教育、人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部队各级政治机关,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三)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制发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各省(区、市)和各行业系统也可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及各地特色,自行设计制作各种宣传品,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紧扣主题,务求实效。今年适逢新中国成立66周年,本届推普周应以此为契机,紧扣主题,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二)加强统筹,城乡并重。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在做好城市推普工作同时,加大农村、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推普工作的力度,不断提升城乡人民群众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三)着力创新,厉行节约。要继续将全面贯彻落实语言文字规划纲要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抓手,推动语言文字工作改革创新。不断拓展活动载体和途径,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形式。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举办各项活动。

四、相关事项

(一)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会同宣传、教育、人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组织,尽快制订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推普周后对活动成效及时进行总结。请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7月30日前、10月14日前报送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省级宣传、人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军队和武警部队相关部门,请将各自活动方案及有关总结情况及时报中央各部门和总政治部宣传部,并抄送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地教育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开展推普周相关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学校2015年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年一度的推普周即将来临,金平县第二小学为了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推动全校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推普周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余下全文>>

四:第十四届推普周活动总结

县文化委员会

第十四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总结

9月12日至9月16日是第十四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县语委办文件精神,我委结合实际情况,大力宣传,广泛动员,以“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在活动中体验,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明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早部署工作

为将推普周活动落到实处,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活动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具体指导本次活动的开展,并召开成员会议,对上级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明确了“推普周”活动的时间、内容及意义。制定了 “推普宣传周”活动方案,从而使我委的“推普周”活动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确保了“推普周”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宣传,推普氛围浓厚

为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在单位醒目位置悬挂推普宣传标语一幅,张贴推普宣传画3张,并在职工学习会上大张旗鼓地宣传语言文字法规。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以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参与到推普活动中来,在工作中要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真正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使普通话真正成为工作语言。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推普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了浓郁的推普氛围。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提高推普周活动的实效性

为扎实有效的开展好“推普周”活动,我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推普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干畅职工深入学习刘延东国务委员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并领会讲话精神。二是组织开展以“共享文化成果”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三是积极参与县语委办组织的各类活动。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引导了广大干部职工认知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提高了全社会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我委将以本次“推普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大力开展推普活动,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本单位的工作语言、学习语言、生活语言和执法语言,全面提升我委的文化品位,积极争创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单位,努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五:宣传普通话 作文320字

各民族有着自己的文化和语言,再加上地方方言就,使得各民族和各地的文化和语言交流十分困难,为了便于人们的交住、语言、信息的沟通,普通话和规范字就成了一个最有效的工具,因此,推行规范用字和普通话就成为我们今天共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普通话是我中华民族的统一语言。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自1998年开始,每年9月份的第三周。2005年为第八届(9月11日—17日)。   规范字:规范汉字指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字。在规范汉字中,简化字只占少数,未经整理简化或不需要的占多数。经过整理简化的规范字标准是:

六:推普手抄报内容

1. 推广普通话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语言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大力推广、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有利于消除语言隔阂,促进社会交往,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普及普通话的需求日益迫切。推广普及普通话,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有利于促进人员交流,有利于商品流通和培育统一的大市场。

我国是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人口大国,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各地区的交流,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语言文字能力是文化素质的基本内容,推广普及普通话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贯彻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方针,有利于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

信息技术水平是衡量国家科技水平的标志之一。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是提高中文信息处理水平的先决条件。推广普及普通话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有利于推动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总之,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我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需要,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具体行动。

2. 推广普通话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四条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第五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第十一条规定:“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第十三条规定:“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第十四条规定:“广播、电影、电视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 《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第十九条规定:“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第二十条规定:“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 ( 班级 ) 和其他教育机构,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根据情况从小学低年级或者高年级起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第四十九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汉族干部要学习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在学习、使用......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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