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寄售的特点是什么?
寄售的特点 (1)寄售是先出运、后成交的贸易方式。 (2)出口商与寄售商之间是委托代销关系。 (3)寄售不是出售,在寄售商未将商品出售以前,商品的所有权仍属委托人(出口商)。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的寄售方式,与通常的卖断方式比较,它具有下列几个特点: (1)出口方作为寄售人,与代销人的关系是委托代销关系,而非买卖关系。寄售人拥有对商品的所有权,直至商品由代销人按寄售协议规定条件出售给买主。代销人只根据寄售人的指示处置货物。 (2)寄售货物在售出之前,包括运输途中和到达寄售地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但由于代销人的原因而使货物损失、丢失,代销人要承担责任。 寄售贸易有利有弊。采用寄售方式,有利于国外买主看到现货,易于成交,对开辟市场,推销某些新产品,处理一些库存积压商品等有一定的作用。但寄售方式具有一定的风险。从商品发运到售出,其间流通时间较长,而且寄售方要等商品全部出售后才能收回货款,因此寄售方的流通资金周转时间较长,资金回收的风险大,产品的销售成本相对较大。寄售的利弊 (一)寄售的优点 (1)寄售货物出售前,寄售人持有货物的所有权,有利于随行就市。 (2)寄售方式是凭实物买卖。货物与买主直接见面,利于促进成交。 (3)代销人不负担风险与费用,一般由寄售人垫资,代销人不占用资金,可以调动其经营的积极性。 (二)寄售的缺点 (1)出口方承担的风险较大,费用较大。 (2)寄售货物的货款回收较缓慢。寄售协议 寄售协议是委托人与代销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寄售的条件签订的协议。寄售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 (一)协议双方之关系条款。 (二)寄售商品的价格条款。 (三)佣金条款。 (四)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义务条款。 此外,在寄售协议中,还应规定收受寄售商品的程序等内容
二:寄售的利弊
(一)寄售的优点(1)寄售货物出售前,寄售人持有货物的所有权,有利于随行就市。(2)寄售方式是凭实物买卖。货物与买主直接见面,利于促进成交。(3)代销人不负担风险与费用,一般由寄售人垫资,代销人不占用资金,可以调动其经营的积极性。(二)寄售的优点寄售是一种先发运后销售的现货买卖方式。一般逐笔成交国际贸易,往往买主对出口方的产品有所了 解, 批量成交,远期交货。而以寄售方式销售,可以让商品在市场上与用户直接见面。按需要的数量 随意购买,而且是现货现买,能抓住销售时机。所以对于开拓新市场,特别是消费品市场,是一种行之 有效的方 式。(一)寄售的缺点(1)出口方承担的风险较大,费用较大。(2)寄售货物的货款回收较缓慢。(二)寄售的缺点出口商承会担一定的风险和费用。其一,货未售出之前发运,售后才能收回货款,资金负担较重。其 二,货物需在寄售地区安排存仓、提货,代销人不承担费用和风险。其三,万一代销人不守协议,比 如,不能妥善代管货物,或是出售后不及时汇回货款,都将给出口商带来损失。其四,如果货物滞销, 需要运回或转运其他口岸,出口商将遭受损失。
三:简述寄售的性质和特点
寄售的特点(1)寄售是先出运、后成交的贸易方式。(2)出口商与寄售商之间是委托代销关系。(3)寄售不是出售,在寄售商未将商品出售以前,商品的所有权仍属委托人(出口商)。
四:国际贸易方式的寄售
寄售(consignment)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也是国际贸易中习惯采用的做法之一。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寄售方式运用并不普遍,但在某些商品的交易中,为促进成交,扩大出口的需要,也可灵活适当运用寄售方式。 “寄售”是一种有别于代理销售的贸易方式。它是指委托的(货主)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受委托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进行,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做法。寄售方式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的寄售方式,与正常的卖断方式比较,它具有下列几个特点:一.寄售人的职责寄售人先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市场(寄售地),然后经代销人在寄售地向当地买主销售。因此,它是典型的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二.寄售人与代销人的关系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代销人只根据寄售人的指示处置货物。货物的所有权在寄售地出售之前仍属寄售人。三.寄售应承担的风险寄售货物在售出之前,包括运输途中和到达寄售地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寄售货物装运出口后,在到达寄售地前也可使用出售路货的办法,先行一销,即当货物尚在运输途中,如有条件即成交出售,出售不成则仍运至原定目的地。
五:代理和寄售有什么区别
代销:代理销售的简称,指受托方按照协议或委托方的要求,以委托方名义销售货物,然后与委托方办理结算的销售活动。代销的主要特点是,货物的所有权归委托方,受托方不堑付资金。
寄 售(Consignment) 寄售是一种委托他人代为销售的贸易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其具体做法是:出口商(寄售人)同国外客户(代销人)签订寄售合同,出口商先将寄售商品运送给国外代销人,由代销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和办法,代替货主在当地市场进行销售。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扣除佣金及其它费用后,按合同规定的办法汇交寄售人,是一种先出口后售货的贸易方式。在寄售方式下,寄售人就是委托人、货主,代销人就是受托人、国外客户,双方是一种委托和受托的关系而非买卖关系。在寄售商品售出之前,委托人始终拥有其所有权,要负担寄售期间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进口税等一切费用,并承担此间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代售人只是受托负责照管商品,依据寄售人的指示推销商品并从中取得佣金,代售人有义务尽力推销寄售商品,但对商品能否售出并不负责,寄售期满有权退回未售出的部分,交易盈亏概由寄售人负担。寄售和代理方式下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但又有不同:寄售方式下的代销人有权以自已的名义与当地购货人签订合同,而代理人则是代表委托人签订合同。 委托人与代销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由寄售协议确定。寄售协议的内容一般包 括:协议双方关系条款,包括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有关装卸、报关、运输、储存、保险、纳税等方面的责任以及费用的负担;价格条款,通常有最低售价、不限 价和委托人自行报价的做法;货款的支付方法;佣金的计算以及其他费用的清算方法;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及退货办法。采用寄售的方式,不需要代销人自已垫付资金和承担各种风险,有利于调动代销人经营的积极性,利用其销售渠道扩大出口。同时寄售方式是凭实物买卖,便于国外买主就地看货成交,对买主较有吸引力,有利于促进成交。因此寄售方式对开拓新市场,扩大销路,推销新产品,处理滞销商品有积极作用。但是寄售对于委托人来说也有不利的一 面,如承担的风险较大,费用较高,经常垫付和积压资金,不利于资金周转,同时寄售下收汇一般较缓慢,货物已出口不能直接控制,一旦代销人不守协议,可能遭到货款两空的危险。因此,采用寄售方式应对市场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研究,严格选择资信较好的代销商,慎重选择作价方法,采用要求代销,有人提供银行保函等减少风险的办法。寄售发票和其他发票用途没有区别,只是在寄售协议下开立的货物转手票据。
六:包销,代理,寄售的相同点与不同点是什么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证券的包销具有如下特点:①是证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②是发行人可以迅速、可靠地获得证券价款。③是承销人要承担全部发行风险。④是。
七:拍卖有哪些主要特点
以委托寄售为业的商行当众出卖寄售的货物,由许多顾客出价争购,到没有人再出更高一些的价时,就拍板,表示成交。 另称减价抛售;甩卖:大拍卖。 我国拍卖法中已确认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为拍卖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定义:“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美国经济学家麦卡菲认为:“拍卖是一种市场状态,此市场状态在市场参入者标价基础上具有决定资源配置和资源价格的明确规则”。
经济学界认为:“拍卖是一个集体(拍卖群体)决定价格及其分配的过程”
拍卖基本原则
我国拍卖法中已确认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为拍卖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拍卖的特点
拍卖的三个基本特点(或基本条件):
1.拍卖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买主。
即凡拍卖表现为只有一个卖主(通常由拍卖机构充任)而有许多可能的买主,从而得以具备使后者相互之间能就其欲购的拍卖物品展开价格竞争的条件。
2.拍卖必须有不断变动的价格。
即凡拍卖皆非卖主对拍卖物品固定标价待售或买卖双方就拍卖物品讨价还价成交,而是由买主以卖主当场公布的起始价为基准另行应报价,直至最后确定最高价金为止。
3.拍卖必须有公开竞争的行为。
即凡拍卖都是不同的买主在公开场合针对同一拍卖物品竞相出价,争购以图,而倘若所有买主对任何拍卖物品均无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竞争行为发生,拍卖就将失去任何意义。
八:寄售商行是做什么的谢谢了,,,,,,
什么是寄售
寄售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它是指委托人(货主)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受托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进行销售,在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方式。
寄售的特点
(1)寄售是先出运、后成交的贸易方式。
(2)出口商与寄售商之间是委托代销关系。
(3)寄售不是出售,在寄售商未将商品出售以前,商品的所有权仍属委托人(出口商)。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的寄售方式,与通常的卖断方式比较,它具有下列几个特点:
(1)出口方作为寄售人,与代销人的关系是委托代销关系,而非买卖关系。寄售人拥有对商品的所有权,直至商品由代销人按寄售协议规定条件出售给买主。代销人只根据寄售人的指示处置货物。
(2)寄售货物在售出之前,包括运输途中和到达寄售地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但由于代销人的原因而使货物损失、丢失,代销人要承担责任。
寄售贸易有利有弊。采用寄售方式,有利于国外买主看到现货,易于成交,对开辟市场,推销某些新产品,处理一些库存积压商品等有一定的作用。但寄售方式具有一定的风险。从商品发运到售出,其间流通时间较长,而且寄售方要等商品全部出售后才能收回货款,因此寄售方的流通资金周转时间较长,资金回收的风险大,产品的销售成本相对较大。
寄售的利弊
(一)寄售的优点
(1)寄售货物出售前,寄售人持有货物的所有权,有利于随行就市。
(2)寄售方式是凭实物买卖。货物与买主直接见面,利于促进成交。
(3)代销人不负担风险与费用,一般由寄售人垫资,代销人不占用资金,可以调动其经营的积极性。
(二)寄售的缺点
(1)出口方承担的风险较大,费用较大。
(2)寄售货物的货款回收较缓慢。
九:代理和寄售的区别
代销:代理销售的简称,指受托方按照协议或委托方的要求,以委托方名义销售货物,然后与委托方办理结算的销售活动。代销的主要特点是,货物的所有权归委托方,受托方不堑付资金。
寄 售(Consignment) 寄售是一种委托他人代为销售的贸易方式。在国际罚易中,其具体做法是:出口商(寄售人)同国外客户(代销人)签订寄售合同,出口商先将寄售商品运送给国外代销人,由代销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和办法,代替货主在当地市场进行销售。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扣除佣金及其它费用后,按合同规定的办法汇交寄售人,是一种先出口后售货的贸易方式。在寄售方式下,寄售人就是委托人、货主,代销人就是受托人、国外客户,双方是一种委托和受托的关系而非买卖关系。在寄售商品售出之前,委托人始终拥有其所有权,要负担寄售期间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进口税等一切费用,并承担此间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代售人只是受托负责照管商品,依据寄售人的指示推销商品并从中取得佣金,代售人有义务尽力推销寄售商品,但对商品能否售出并不负责,寄售期满有权退回未售出的部分,交易盈亏概由寄售人负担。寄售和代理方式下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但又有不同:寄售方式下的代销人有权以自已的名义与当地购货人签订合同,而代理人则是代表委托人签订合同。 委托人与代销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由寄售协议确定。寄售协议的内容一般包 括:协议双方关系条款,包括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有关装卸、报关、运输、储存、保险、纳税等方面的责任以及费用的负担;价格条款,通常有最低售价、不限 价和委托人自行报价的做法;货款的支付方法;佣金的计算以及其他费用的清算方法;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及退货办法。采用寄售的方式,不需要代销人自已垫付资金和承担各种风险,有利于调动代销人经营的积极性,利用其销售渠道扩大出口。同时寄售方式是凭实物买卖,便于国外买主就地看货成交,对买主较有吸引力,有利于促进成交。因此寄售方式对开拓新市场,扩大销路,推销新产品,处理滞销商品有积极作用。但是寄售对于委托人来说也有不利的一 面,如承担的风险较大,费用较高,经常垫付和积压资金,不利于资金周转,同时寄售下收汇一般较缓慢,货物已出口不能直接控制,一旦代销人不守协议,可能遭到货款两空的危险。因此,采用寄售方式应对市场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研究,严格选择资信较好的代销商,慎重选择作价方法,采用要求代销,有人提供银行保函等减少风险的办法。寄售发票和其他发票用途没有区别,只是在寄售协议下开立的货物转手票据。
十:试述汇款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应有方式及其特点
汇款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方式及特点:
1、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是进口商(付款人)在出口商(收款人)将货物或货运单据交付以前将货款的全部或者一部分通过银行付给出口商,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再根据约定发运货物。
2、货到付款。
货到付款与预付货款相反,它是进口商在收到货物以后,立即或一定时期以后再付款给出口商的一种结算方式。也被称为延期付款,或赊销。
包括售定和寄售两种。
售定是进出口商达成协议,规定出口商先发货,再由进口商按合同规定的货物售价和付款时间进行汇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即”先出后结”。
寄售是指出口方将货物运往国外,委托国外商人按照事先商定的条件在当地市场上代为销售,待货物售出以后,国外商人将扣除佣金和有关费用的货款再汇给出口商的结算方法。 3、凭单付汇。
凭单付汇是进口商通过银行将款项汇给出口商所在地银行(汇入行),并指示该行凭出口商提供的某些商业单据或某种装运证明即可付款给出口商。
因为汇款是可以撤销的,在汇款尚未被支取之前,汇款人随时可以通知汇款行将汇款退回,所以出口商在收到银行的汇款通知后,应尽快发货,尽快交单,尽快收汇。
二、运用特点:
1、风险大。
预付贷款或货到付款依据的都是商业信用。对于预付货款的买方及货到付款的卖方来说,一旦付了款或发了货就失去了制约对方的手段,他们能否收货或收款,完全依赖对方的信用,如果对方信用不好,很可能银货两空。因而汇款只在国际贸易结算的一些特殊场合和情况下使用
2、资金负担不平衡。
对于预付货款的买方及货到付款的卖方来说,资金负担较重,整个交易过程中需要的资金,几乎全部由他们来提供。对于出口商来说,货到付款弄不好还会出现钱货两空的情况。
3、手续简便,费用少。
汇款支付方式的手续是最简单的,就像一笔没有相对给付的非贸易业务,银行的手续费也最少,只有一笔数额很少的汇款手续费。因此在交易双方相互信任的情况下,或者在跨国公司的不同子公司之间,用汇款支付方式是最理想的。因此,汇款方式尽管有不足之处,但在国际贸易结算中还时有运用。
知识补充:
一般的汇款种类有电汇、信汇、票汇
1、电汇
电汇汇款:(T/T)。是汇款人委托银行以电报、电传、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网络方式,指示出口地某银行作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电汇工具一般包括:电报(Cable)、电传(Telex)、SWIFT、 CHIPS等。
一般采用密押证实。
2、信汇
信汇汇款(M/T),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将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邮寄给汇入行,授权其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工具:邮寄支付凭证。一般采用签字证实。
3、票汇
票汇汇款(D/D),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工具:银行即期汇票。一般采用签字证实。
三种汇款方式的比较
(1)从支付工具来看,电汇方式使用电报、电传,或SWIFT;信汇方式使用信汇委托书或支付委托书;票汇方式使用银行即期汇票。
(2)从汇款人的成本费用来看,电汇收费较高。
(3)从安全方面来看,电汇比较安全。
(4)从汇款速度来看,电汇最为快捷,
(5)从使用范围来看,电汇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方式;信汇方式很少使用;票汇介于二者中间。...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