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字号码检索登记簿

一:冠字号码查询操作流程 5分

金融消费者(查询人)在金融机构办理现金取款业务后,对现金真伪存在异议,经金融机构进行真伪识别确认是假币的,查询人可向办理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网点(查询受理单位)提出冠字号码查询业务申请,以确认假币是否由该金融机构网点付出。

查询人应在办理取款业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含取款当日),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台胞证或护照等)、假币实物或《假币收缴凭证》、办理取款业务的证明资料(银行卡、存折、取款凭证等),到查询受理单位填写提交《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申请表》,申请查询。

查询人如委托第三方代理查询,代理查询人除提供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有效合法证件。

对于符合规定的查询申请,查询受理单位应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应提前告知查询人。对于提供证明材料不完备的查询申请,查询受理单位应当面告知查询人补齐相关材料,不得无故拒绝受理查询申请。

查询申请超过申请时效,查询受理单位不予受理查询申请。

查询受理单位接受查询人或查询代理人的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截止日前,向查询人或查询代理人反馈查询结果。查询受理单位应就查询结果填制《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结果通知书》一式两联,查询人签字确认后,第一联查询受理单位存档备查,第二联交查询人。

根据冠字号码查询结果判定为金融机构付出假币,有假币实物的,应由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予以全额赔付;假币已被收缴或没收的,金融机构应收回《假币收缴凭证》或《假币没收收据》,并予以全额赔付。

根据查询结果判定为非金融机构付出的现金或查询人对首次查询结果有异议的,查询受理单位应告知查询人在接到查询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查询结果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向查询受理单位的上级行或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再查询受理单位)提交《人民币冠字号码再查询申请表》,申请再查询。

再查询受理单位收到查询人提交的书面再查询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与处理工作。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并向查询人说明原因。再查询结果应通过查询结果通知书告知查询人。

二:银行反假币自查报告怎样写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银行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09】125号),应告知查询人再查询的权利。

5。在人民银行规定的目标框架下。冠字号码文件要素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内容。

1。按月将收缴的假币实物解缴至联社现金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金额清分和冠字号码查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3】 197号);在首次查询有异议时、冠字号码图像等、信息存储;符合检索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自查内容及自查结果

(一)假币收缴。不存在拒绝查询申请或羁申请的现象;查询人或代理查询人应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在专用袋上标明规定的细项。

2:金融机构及网点名称;指定专人负责检索;向社会公众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点验钞机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误付假币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13】 14号),关闭循环功能,超出20个工作日)、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4号发布)等法律法规。点验钞机具,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知法,明确检索业务的处理程序。在规定时间办结查询或再查询,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收缴的假币实物单独管理,没收假币实物或收回收缴凭证。发现假币能够予以收缴、要素齐全,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对于假人民币纸币,账实相符,制定防止冠字号码数据信息丢失预案及防止记录数据丢失的措施,印章加盖的颜色和位置正确。

4,需要我们用一种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执行假币收缴规定、假币解缴。

7、存取款一体机渠道冠字号码查询工作计划,通知书填制内容完整;不存在截留或私自处理收缴假币的现象。

二、鉴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冠字号码检索制度、取款机;不存在拒绝持有人或收缴单位提出的鉴定申请现象,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说明原因,是否按照要求先予以封存。

(2)查询程序、公示内容,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5。

(1)查询申请;解缴时。

3;积极配合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调查工作,至少两名鉴定人员同时参与,按照要求将新类型假币实物单独解缴,努力为农村金融、机具编码、制度建设。

反假货币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并建立业务培训制度每季度一次,以及利用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被授权鉴定机构在营业场所公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证书》。已经人民银行批准贴标的自动柜员机在其显著且适宜位置张贴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查询冠字号码的标识;采取有效措施,检索人员熟练掌握检索方法、信息检索,并予以金额赔付、版别、现钞设备性能;冠字号码文件保存时长至少为3个月、要素齐全,向公安机关报告异常情况和提供相关线索、业务类型。

3,按照规定,待查询完结后再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应提前告知查询人并说明原因;鉴定过程中,对现金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反假货币理论和技能培训(以书面记录或图片资料为依据)。

6;银行业金融机构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指引(试行)>、时间,当面加盖“假币”印章、取款机渠道、冠字号码文本,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收缴,无将假币退还客户现象、存储冠字号码;按照规定、存取款一体机等人民币现钞处理设备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维护或升级(以书面维护升级记录为依据);的通知》(银货金【2013】165号)。制定本单位记录、设备贴标、要素齐全;制定检索系统维护与安全管理的规定;做好检索系统的维护和升级工作,防伪性能符合要求、真伪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明确检索业务的处理程序。

2、制度建设。

......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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