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三)给药途径:
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此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
(四)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余下全文>>
二:简述抗生素临床应用即预防的基本原则
应用抗生素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病毒感染,如感冒、流感等不宜使用抗生素。 2 、发热待查(除非病情严重,临床经验高度怀疑细菌感染者)不宜使用抗生素。 3 、 皮肤及粘膜等局部应尽量避免使用抗生素,以免引起耐药菌产生或变态反应。 4 、青霉素( G ):是第一个发现的抗生素,肺炎球菌、 A 组溶血性链球菌及脆弱类杆菌的厌氧菌感染等仍属首选药物。 5 、大环内酯类:宜用于轻度、中度呼吸道感染、支原体及衣原体感染。 6 、氨基糖甙类:每日一次加 10% 葡萄糖液 100ml ,静滴疗效好,毒性小、不易产生耐药菌株,宜用于 G - 杆菌感染、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等,疗程约 7 天。要注意其能引起耳、肾毒性。 7 、喹诺酮类:多适用于尿路感染、肠道感染及轻度、中度呼吸道感染。 8 、头孢菌素:除第一代、某些第二代及口服制剂外,一般属于非首选药物。如属于中度及重度医院内感染可用第三代头孢菌素,属于医院内重症感染、重症混合感染(需氧菌及厌氧菌)、免疫功能低下病人可考虑用泰能。 9 、最好按细菌药敏试验结果选药。要熟悉选用药物的抗菌活性、药效学及药动学。 10 、当一种抗菌药物能控制感染时,尽可能不采取联用,减少不必要的使用抗菌药物。 11 、单一抗菌药物无效时或重度感染病人,可按药敏试验选用两种抗菌 药物联用,一般不联用三种以上的抗菌药物。 12 、静滴抗生素比口服抗生素贵,如病情许可应口服抗生素。 13 、严重感染的病人初期需要静滴抗生素,待病情稳定后可改用相同口服抗生素。 14 、重症感染者如用头孢他定及泰能可考虑经验治疗。在某些临床情况下也可考虑次强广谱抗生素如头孢哌酮,这样可延长前者的抗菌性。 15 、要严格掌握万古霉素适应症,①由耐β — 内酰胺抗生素的 G + 球菌引起的严重感染。② G + 球菌感染病人对β — 内酰胺抗生素严重过敏;③抗生素相关肠炎患者,用甲硝唑治疗无效,或病情十分严重,并有危及生命的可能等再用该抗生素。 16 、如遇两种抗生素对同一种细菌敏感时,则选其中便宜的。 17 、一般急性感染。抗生素在体温恢复正常,症状消失后继续用 2~3 天。急性感染病程不易迁延者(如急性肠炎),病情基本控制后 1~3 即可停药。 G + 球菌肺炎;退热后 3~5 天,金葡菌肺炎疗程需要稍长可停药。 G - 杆菌肺炎;退热后 5~7 天可停药。尿路感染;疗程 3~5 天,反复发作者稍延长。败血症;病情好转,体温正常 7~10 天后再停药。 18 、急性感染,应用抗生素后临床疗效不显著,一般在 72 小时应考虑改用其他抗菌药物。 19 、外科预防性用药:一般而言可在手术前 30 分钟预防性给药。 20 、对新药、高档药的商品名、化学名与现有的抗生素对照,是否原有的抗生素改变了商品名。必须熟悉新药、高档药的抗菌谱、适应症、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 21 、抗生素配伍要合理:两种抗生素同时应用,尤其要考虑有无理化、药理等配伍禁忌。
三: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是什么?
一、药物敏感性试验:
(一)目的
(二)如何做好药敏试验
1、正确选择病原菌,对于污染菌,常在菌不应做药敏试验
2、正确选择药物
3、正确理解敏感和耐药的含义
S:被检菌MIC小于血清治疗浓度的下限,愈期有效
R:被检菌MIC大于或等于血清治疗浓度的上限,治疗愈期无效
I(中介度):被检菌MIC在血清治疗浓度上、下限之间,治疗效果 不肯定。
(三)报告方式:
1、MIC(病原菌)
2、IQ 值愈大愈好
3、K-B法,报SIR 注:有禁忌症或过敏者不能用常用量,感染部位颁浓度高或大剂量,I可用
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和扩散广谱抗菌素,药物选择性压力更大,应用应慎重
合理使用抗菌素原则:
1、根据被检菌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治疗药物
在未获得药敏试验结果前,可根据经验选择药物。但药敏试验结果与经验用药不符,应尽早更改。经验用药时间尽可
能缩短, 以免病原菌被抑制而培养不出来。
2、尽量选择对病原菌有效的窄谱抗菌素。广谱药不可长期使用,也不可多种药物同时使用,以免大量杀灭体内正常菌
??群,导致菌群失调,诱发二重感染。
3、尽可能使用原有抗菌素,如无效再选择新药。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疗效和其他不良反应,如无效或发现副作用,应及
时停药。
4、是否有多耐药菌株,一定要采取针对该菌株的有效药物治疗。
5、不可在皮肤,粘膜伤口处用药,以免细菌少量多次接触药物,诱发耐药。
6、感染脓肿要切开引流再用药。
不能合理使用抗菌素的因素:
1、内因:选用药物的医师缺乏合理用药的知识
由于某种原因,医师用药有倾向性
医师为避免个人选择药物的责任
2、外因:同级或上级医师的影响
药物宣传广告的影响
病人不合理的要求影响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制定抗菌药使用管理条例
制止抗菌的药物夸大宣传,积极宣传合理用药。
三、菌群失调
正常菌群中固有菌,某一菌过度生长或过路菌中某种菌定植繁殖,均可导致宿主致病。称菌群失调(交替)症。
1、正常菌群:
皮肤和粘膜表面经常有多种微生物存在,主要是细菌和真菌,通 称正常菌群。常在菌是菌丛中相对固定的菌种,但不
??同部位不同年龄也有差异。人体各部位常在菌,对保持机体健康和正常功能有重要作用。如屏障作用和产生微量大肠
杆菌,肠毒素抗体可对抗克服菌属致病毒素的攻击等。粘膜上细菌分布按需氧,兼性厌氧,厌氧分布。
菌群比例相对稳定:G-杆 60% G+ 30% 其他10%
菌群失调度数:
失调度数 I II III
宿主状态 健康 慢性感染病 急性感染
菌群 互生,稳定 抗生,相对稳定 偏生,不稳定
2、菌群失调症的类型:
1)、细菌与细菌间比例失调 如:金葡(过路菌)化脓性肠炎,难辨梭菌性伪膜性肠炎。
2)、真菌与细菌间比例失调 如:白色假菌丝酵母菌(念珠菌)的感染。
3)、敏感菌群与耐药菌群间比例失调 如:需耐甲氧苯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感染,可用VA
4)、L型菌感染
5)、易位感染
3、治疗:1)、活菌治疗:常用乳酸杆菌,双歧杆菌,粪链球菌
??? 2)、根据药敏试验选用窄谱抗生素
??? 3)、抗菌药和活菌联合使用
4、预防:及时发现和控制菌群失调, 应动态观察。咽拭子,痰,尿,便等标本的直接涂片检查。注意菌群的动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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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抗菌类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二)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三)给药途径: 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此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余下全文>>
五:抗菌药物应用原则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合用的目的是提高疗效,减少个别药物的剂量,从而减少不良反应,延缓耐药性的产生。对混合感染或不能作细菌学诊断的病例,联合用药可扩大抗菌范围,但使用不当也可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耐药菌株更多,故不宜盲目联合用药。(一)联合用药的适应症1、病因未明的严重感染,可先依临床经验联合用药治疗,使药物的抗菌谱扩大,待确诊后再调整。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严重感染或混合感染,如肠穿孔所致的腹膜炎、细菌性心内膜炎、败血症、中性粒细胞减少者合并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等。3、长期用药,细菌可能产生耐药性者,如结核病、慢性骨髓炎、慢性尿路感染等。4、联合用药使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用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合用时可减少前者的应用量,减轻毒性。5、感染部位药物不易渗入者,如结核性脑膜炎。(二)联合用药的原则1、用一种抗感染药可控制的感染,无须联合用药。2、有明确联合用药指征者,一般限于两药联用,极必要时才三药联用。3、联合用药中至少有一种对致病菌有明显的抗菌活性,其余的不应有明显的耐药性。除极少数情况外(如抗结核病时),不宜长期采用固定组分的联合用药,而且尽量缩短联合用药的时间。
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哪些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
七:使用抗菌药物须遵循哪些原则
·严格掌握适应症 凡属可用可不用者尽量不用,除考虑抗菌药物的针对性外,必须掌握药物的不良反应。 ·遵循由窄谱到广谱、由低级到高级、由单用到联用的原则。 · 据药物敏感情况用药 在病原菌及药物敏感情况不明时,可凭经验选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有条件的尽可能做病原学和药物敏感试验,一旦药敏试验出结果后,就应根据药敏试验选用抗菌药物。 ·选择用药途径按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滴注顺序。 ·遵医嘱按时服药 如每日4次,即每6小时服1次;每日3次,即每8小时服1次,而不是指在每日三顿饭时服用。 ·用药按处方规定,切忌用用停停 药物用用停停非但不能有效杀灭体内致病菌,而且容易使残留的致病菌产生耐药性,给治疗带来困难,延长康复时间。 ·及时停药 因细菌性感染导致发热的,在经抗菌药物治疗后体温正常、主要症状消失后,要及时停止使用抗菌药物。 ·严格控制预防性用药范围 一般情况下不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特别是广谱抗菌药物。 ·尽量避免外用 尤其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及氨基糖甙类抗菌药物。 ·病毒性感染的疾病不用抗菌药物 如果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乱使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以正确诊断为前提,熟悉所选用药物的适应证、抗菌活性及不良反应等,结合患者(是否老年人、小孩、孕妇等)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选用,故应有医师处方并在医务人员指导下用药,切不可盲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