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安全教育

一:砌筑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主要有哪些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工程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水、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所需要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 堆放、清除废弃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 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种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余下全文>>

二:砌筑工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有哪些

砌筑工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下:   1、砌筑操作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2、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槽(坑)土质的变化情况。 堆放砖石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  3、不准站在墙顶上做画线、刮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4、砍砖时应面向墙体,避免碎砖飞出伤人。   5、不准在超过胸部的墙上进行砌筑,砌墙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值。   6、不准在墙顶或架子上整修石材,以免振动墙体影响质量或石片掉下伤人。  7、不准起吊有部分破裂和脱落危险的砌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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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砌体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  1、砂浆强度不稳定 :砂浆强度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有时砂浆强度波动较大,匀质性差。   2、砖墙墙面游丁走缝:砖墙面上下砖层之间竖缝产生错位,丁砖竖缝歪斜,宽窄不匀,丁不压中。清水墙窗台部位与窗间墙部位的上下竖缝错位、搬家。   3、清水墙面水平缝不直,墙面凹凸不平:同一条水平缝宽度不一致,个别砖层冒线砌筑;水平缝下垂;墙体中部(两步脚手架交接处)凹凸不平。   4、“螺丝”墙:砌完一个层高的墙体时,同一砖层的标高差一皮砖的厚度而不能咬圈。

三:一个砌筑工一天能砌多少方?

240厚,浑水墙,一个砌筑工配一个小工,每天能砌标准砖 约3立方砌体。

四:施工操作者砌筑作业高度不够时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不准勉强在超过胸部以上的墙体上进行砌筑,以免将墙体碰撞倒塌或上料时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五:二四墙一次砌筑多高附合安全要求

砖、石和砌块砌筑的墙体,每日砌筑高度均有如下的限制规定:

晴天每日砌筑高度不得超过1.8m;砖和石砌体,雨天每日砌筑高度不得超过1.2m。

因为在1日之内已砌筑的砌体,其砌筑砂浆未达到一定强度,砂浆与砖、石、砌块之间的粘结力较低,若每日砌筑高度过高,墙体稳定性差,容易坍塌。

六:建筑工程施工墙体砌筑完成安全网还需要挂么?

墙体砌筑完成还有抹灰、保温、面层等等许多工作才能竣工哦。架体一天不拆除,安全兜网就还需要挂在上面,密目网也不能拆掉。

七:正式砌筑前先用于干砖试摆的目的是什么意思

可以保证砌筑灰缝在一个线,加快砌筑速度,减少砌筑到最后一块时出现小于半砖的情况,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砌筑质量

八:施工中砌筑墙体

按照墙体的厚度区分,

九:砌筑用砖的种类及用途有哪些

普通房屋建筑:烧结砖(主要指粘土砖)、和非烧结砖(灰砂砖、粉煤灰砖、水泥砖等),

常用的形状主要分为空心砖和多孔砖

具体涉及到绿化景观建筑,装修材料,房屋建筑施工等等有多种例如:普通砖、灰砂砖、烧结页岩砖、多孔陶粒混凝土透水砖、草坪砖、透水砖、空心玻璃砖、陶瓷锦砖地面、耐火粘土、混凝土墙体砌块、太阳能发光地砖、旱喷地砖灯、橡胶地砖、植草砖、地砖、劈开砖、路面砖

十:加砌块墙体窗口砌筑规范

加砌块墙体窗口砌筑规范:

1、砌块砌筑的标准与砖砌体相同,但搭接长度不小于150mm。

2、外观检查应达到,墙面清洁,勾缝密实,深浅一致,交接平整。

3、经实验检查,在每一楼层或250立方米气体中,一组试块同强度等级的砂浆或细石混凝土的平均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最低值,对砂浆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75%,对于细石混凝土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85%。

4、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施工要求

一、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施工技术

(1)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技术指标要求。砌筑墙体时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龄期应超过28天,不应使用破裂、不规整和表面被污染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严禁使用干砖或含水饱和的砖。

(2)合理安排好工期,不可盲目赶工。如有可能,应尽量避免在常年雨季期间砌筑。为减少施工中的现场切锯工作量,避免浪费,使于备料,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前均应进行砌块排列设计。

在砌筑位置放出墙身边线,以砌块每皮高度制作皮数杆,并竖立于墙的两端,皮数杆宜立于墙体转角处,且相距不应大于15M。

(3)严格控制好加气混凝土砌块上墙砌筑时的含水率。按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时的含水率宜<15%,对于粉煤灰加气混凝土制品宜小于20%。加气混凝土的干燥收缩规律表明,含水率在10~30%之间的收缩值比较小(一般在0.02~0.1mm/m)。施工时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含水率控制在10~15%比较适宜,砌块含水深度以表层8~10mm为宜,表层含水深度可通过刀刮或敲上个小边观察规律,按经验判定。如砌块干燥,应提前1~2天向砌筑面适量浇水。浇水量应根据施工当时的季节和干湿温度情况决定,由表面湿润度控制。禁止直接使用饱含雨水或浇水过量的砌块。雨水天施工必要时采取防雨措施。不得使用被雨水湿透砌块。砌筑好的墙体尽量避免雨水直接冲淋,大雨时已砌好的砌体应采用塑料薄膜或彩条纤维布等材料遮盖。砌块运输至楼面后,在砌筑前专人用花洒淋湿砖表面,砖平放洒水,必要时翻转后再洒水一次,使砖各面均湿润。

(4)在砌块墙底部应用小块实心水泥砖砌筑(或捣C10混凝土),其高度不宜小于200mm。

(5)砌筑砂浆宜选用粘结性能良好的砂浆,其强度等级应不小于M5及符合设计要求,砂浆应具有良好的保水性,在砂浆中掺入无机或有机塑化剂。

(6)由于不同干密度和强度等级的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性能指标不同,所以不同干密度和强度等级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应混砌,加气混凝土砌块也不应与其他砖、砌块混砌。但在墙底局部采用小块实心砖砌筑不视为混砌。

(7)墙体洞口上部应放置2Ф6钢筋,伸过洞口两边长度每边不小于300 mm。

(8)为消除主体结构和围护墙体之间由于温度变化产生的收缩裂缝,砌块与墙柱相接处,须留拉结筋,竖向间距为500~600mm(根据所选用产品的高度规格决定)设置一道,每道为2Ф6钢筋(带弯勾),两端伸入墙内不小于800mm。在砌筑砌块时,将拉结钢筋伸出部分埋于砌块墙的水平灰缝中。另每砌筑1.5m高时应采用2Ф6通长钢筋拉结,以防止收缩拉裂墙体。

(9)在跨度或高度较大的墙中设置构造梁柱。一般当墙体长度超过5m,可在中间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C20混凝土);当墙体高度超过3m(≤120厚墙)或4m(≥180厚墙)时,可在墙高中腰处增设钢筋混凝土腰梁(圈梁)。

(10)在窗台与窗间墙交接处是应力集中的部位,容易受砌体收缩影响产生裂缝,因此,宜在窗台处设置钢筋混凝......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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