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八项规定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有哪些处理措施

一、对违反改进调查研究规定的处理。对调查研究中违规去名胜古迹、风景区游玩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在接待、安排上级单位和领导调查研究、工作考察中弄虚作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对陪同人员超过规定人数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

二、对违反精简会议活动规定的处理。对未经批准超过规定次数、规模和时间召开会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对违规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的,给予出席领导诫勉谈话。对违反会议纪律,缺席、迟到、早退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

三、对违反精简文件简报规定的处理。对文件简报数量比上年增加的,给予该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对违规发文的,给予文件签发人批评教育。

四、对违反规范出访活动、改进安全保卫工作规定的处理。对违规增加出访次数、时间、国家数量、随行人员数量,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理。违规使用警车开道的,给予享受开道待遇不制止的领导、安排警车的领导、直接派车的责任人诫勉谈话。对违规封路、清场的,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五、对违反改进新闻报道规定的处理。违规播发新闻报道,或新闻报道超过规定字数,或对不符合规定报道要求的会议活动进行报道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和签发责任人批评教育。

六、对违反厉行节约规定的处理。对违规超过标准接待的,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的,以开会、考察、会议、培训等名义安排公款旅游的,不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车辆、秘书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理。“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的,给予该单位主要领导廉政谈话。上级领导到下级调研,当地主要领导到边界、机场、车站、高速公路路口迎送的,对该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违规悬挂标语横幅、摆放花草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

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工作和生活待遇获取的不正当利益,限期追缴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造成公共资金浪费的,要责令当事人限期退赔用公款支付的费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情节严重且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参考资料jjw.zggs.gov.cn/...2.html

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只适用于党员吗

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除了适用于党员外,还包括非党的领导干部。

八项规定”是党中央就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问题做出非常具体而详尽的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主要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规定和程序处理。

当前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楼堂馆所违规问题、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

在性质认定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般属违反廉洁纪律性质,也可能违反工作纪律等其他纪律,具体性质需根据被审查人的具体行为和党纪规定作出认定。

在条款适用上,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行为,并不是直接依据中央八项规定作出定性处理,而是依据《党纪处分条例》分则对应的具体条款。

在政策界限把握上,均以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央八项规定为时间节点,即:被审查人的相关违纪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4日以后的,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定;被审查人的相关违纪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4日之前的,不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定,而是根据违纪行为的具体情况和当时党纪规定作出相应认定。

在纪律审查文书表述上,进一步凸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处理。为推动各级党组织驰而不息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议在审理报告等纪律审查文书“主要违纪事实”中,将被审查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单独列出来,表述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之后、“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之前。

三: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少起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40人,给予纪律处分223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6.2万件,给予纪律处分119.9万人;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14.3万人,处分农村党员、干部55.4万人。(2017年国新办发布会公布的最新数据)

四:中央的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以及反“四风”,具体内容是什么?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追问: 非常感谢你的帮助, 反“四风”的内容是什么?

五:截至2016年违反八项规定多少

按照八项规定和接待标准,节约开支,控制陪同人员。

六:违反八项规定会开除公职吗?

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4521起,处理304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92人。中央纪委先后四次共对3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集中通报了一批当地查处的典型问题,起到警示震慑作用。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学校广大党员干部,我们从以上通报中选取48个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下发,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一、公款大吃大喝问题

1. 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严重后果,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付晓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程序免去其黑龙江省政府亚布力度假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职务,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

2. 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1月5日,丰台区档案局借召开农村档案工作座谈会、档案学会工作总结会、机关年终总结会等之机,4次在酒店聚餐、发放土特产品等,共计消费60650元。市纪委、丰台区纪委分别给予局党组书记车安慎(副局级)、区档案局局长董化斌党内警告处分。丰台区委、区政府已免去2人职务。

3. 新疆建设兵团七师北方建设集团公司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9月6日上午,北方建设集团公司在下属某项目部召开“党建带团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中午,31名参会人员在奎屯水库某餐厅就餐、饮酒。七师纪委决定给予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李桂萍党内警告处分,费用由参与吃喝人员承担。

4. 四川省凉山州委常委、州国资委党委书记公款大吃大喝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5.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县委违规公款宴请,县委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责令相关人员个人承担宴请费用。

6. 河南省地矿局测绘地理信息院违规公款吃喝,院党委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聚餐活动费用由院党委成员个人承担。

7. 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陈汉华等人违规公款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

8. 珠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召开银企合作交流座谈会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总经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责令参会者自负超标费用。

9.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带领16人公款吃喝玩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全部费用被责令由相关人员个人承担。

二、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问题

1.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违规购买使用公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车辆予以收缴拍卖。

2. 广东省烟草专卖局违规购买豪华车辆,该局局长、总经理、党组书记户春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超标车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公开拍卖。

3. 新疆兵团五师党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杨素辉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清明节期间,杨素辉为其父亲扫墓,用公车半天。五师纪委决定对杨素辉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个人交纳车费200元。

4. 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公安局民警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承担违规使用警车的费用。

5. 陕西省白河县县委书记违规借用越野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责任人受到追究。

6. 新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那满江·赛里木私驾公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问题。2012年“十一”国庆节长假期间,那满江·赛里木私自驾驶单位车辆外出,途中因超速行驶致车辆侧翻,造成车内2人死亡、1人轻伤、车辆严重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严重违反了自治区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暂行规定》。自治区党委决定免去那满江·赛里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余下全文>>

七: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款旅游行为直接违反了什么纪律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怎样界定

当前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楼堂馆所违规问题、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

在性质认定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般属违反廉洁纪律性质,也可能违反工作纪律等其他纪律,具体性质需根据被审查人的具体行为和党纪规定作出认定。

在条款适用上,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行为,并不是直接依据中央八项规定作出定性处理,而是依据《党纪处分条例》分则对应的具体条款。

在政策界限把握上,均以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央八项规定为时间节点,即:被审查人的相关违纪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4日以后的,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定;被审查人的相关违纪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4日之前的,不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定,而是根据违纪行为的具体情况和当时党纪规定作出相应认定。

在纪律审查文书表述上,进一步凸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处理。为推动各级党组织驰而不息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议在审理报告等纪律审查文书“主要违纪事实”中,将被审查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单独列出来,表述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之后、“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之前。

九:违反八项规定怎么处理,曝光处理那些违反八项规定的官员

八项规定”是党中央就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问题做出非常具体而详尽的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主要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规定和程序处理。

中纪委:全国共处理违反八项规定党员干部超10万人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4月23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加强执纪监督,坚持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有效遏制了“四风”蔓延势头,推动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截至2015年3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2693起,处理党员干部10904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456人。中央纪委监察部先后13次对66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各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局先后172次对897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发挥了从严执纪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

7名省部级官员违反八项规定被处理 3人身份曝光

十八大以来违反八项规定被处分的省部级官员,已增至7名。昨日,中纪委发布10月份的八项规定查处情况“月报”,呈现出上述结果。

“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数最高

10月份的月报显示,当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08起,处理4993人。

对比此前各月,特别是今年第一季度前三月,10月份的查处问题数量略有上涨。今年一季度前三月,查处问题数均低于2000件:1月(1650)、2月(1509)、3月(1931)。第二、三季度,5月、6月、8月、9月的查处问题数量虽然超过了3000件,但都低于10月份的3808件。

跟此前各月相同,乡科级仍旧是违反八项规定的主体。10月处理的4993人中,乡科级4591人,占比达91.95%。

10月份的“发案率”类型也与此前各月区别不大。“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发案率”最高,高达924件,占比24.26%。排在第二位的是“违规发放津贴福利”,共796件,占比20.9%;“大办婚丧喜庆”排在第三位,共548件,占比14.39%。

十:哪些案件属于违反八项规定

是否违反八项规定,要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认定。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自从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及各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都会定期公布查处的违法八项规定案件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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