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如何落实乡镇,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的工作职责

(一)进一步细化管控网格,强化落实职责。一方面,“网格化”消防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街道、乡镇是最基本的单元,因此主要依托镇人民政府和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实行“消防干部管片、各镇街政府管面、消委会队员巡线、社区村干部蹲点”的“点、线、片、面”相结合的基层火灾防控体系机制,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消防工作领导组织和制度建设,明确各级消防组织机构及其管理人员的职责,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规范街道(乡镇)消防管理。另一方面,要合理划分网格,结合各个区域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管控的网格,综合考虑“经济水平、面积大小、人口多少、距离长远”等客观实际因素,合理划分网格,规范统一管控。再一方面,要固定网格管理职责,提请当地政府发文,明确网格化消防管理各个等级网格责任人的职责和任务,明确督办人、督办部门,明确小网格责任人对中网格责任人负责、中网格责任人对大网格责任人负责的逐级管理责任体制,逐级督促、指导工作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的机制建设。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建设机制。镇、街道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安监办、综治办、工商所和公安派出所等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配备2至3名专职消防工作人员。明确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包居村(居)委会;村(居)委委员分包责任片区,逐级捆绑、层层督促、指导工作落实。二是建立排查机制。狠抓“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采取“分区分片”排查、“网格化”管理、“实名制”检查等手段,做到检查一家、登记一家、备案一家;把街道辖区列管的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私房出租屋等单位和场所,按“户籍化”标准一家一档建立防火档案,作为从严管控的对象,做到严办、严打、严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实行登记造册,上报消防部门。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符合挂牌督办条件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落实措施,限期消除。三是建立考评奖惩机制。要建立相应的政府考核制度,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督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内容。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把“网格”内的火灾形势稳定、市民消防素质的高低、火灾隐患发现多少作为该“网格”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确保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在“净化消防安全环境,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镇、街道要整合安监办、综治办、工商所和公安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成立专门工作队伍,采取分行业、分场所包干的形式,制订排查整治方案、任务明细表和工作进度表,对所属区域、行业、单位以及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违法既有建筑等开展全面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切实摸清隐患底数。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是要强化对村居“两委”人员的培训指导,制定持证上岗制度,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建议政府调整岗位。二是要实行分片包干制度,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分批分层次对基层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三是要把消防教育的触角延伸到村(居)的各个角落,积极争取宣传、广电等部门的支持,在报纸、电视台、电台开辟消防专栏,拍摄、播映消防专题片,通过设置户外广告、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安全提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以家庭防火、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推动消防安全知识进镇入村、走街入户。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一项创新的、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政府的强力主导、部门单位的倾力配合、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特别是当前,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已全面打响,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不怕......余下全文>>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确定(A),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三:北京街道办事处消防科外勤人员比如下到单位查消防安全的这类工作人员属于什么

除招考的公务员或部队干部转业人员外,应该属于合同制人员。

四:如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3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和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执法机构和职业安全健康检测检验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装备,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四)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每年对履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和人员政绩的重要内容。

(五)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建立自我检查、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六)督促、指导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并审查批复,督促实施。

(七)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缔关闭。

(八)抓好煤矿、非煤矿山的资源整合以及化工园区的规划和建设。抓好尾矿库治理、扶持煤矿安全技改建设、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督促煤矿和井下非煤矿山企业安装和使用“六大系统”;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九)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鼓励、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十)督促企业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工伤保险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经费,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十一)抓好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基地和装备能力建设,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抓好本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十二)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举报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参加事故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十三)组织、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管辖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公告和督办制度。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应淘汰未淘汰的落后产能,应关闭未关闭的无证生产经营单位,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下级人民政府下达《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

第四条 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下级人民政府应按《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迅速下达《重大隐患整改指令》,并督促整改。整改结束后,下达督办通知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组织专家或委托有关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进行论证和验收。确认督办事项完成后,应予销号。在督办限期内拖延不办......余下全文>>

五:治安部门如何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制度

1、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制度。公安派出所应当每月组织对管辖单位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监督抽查,每个社区民警每周检查单位或场所不少于一个。

2、工作例会制度。公安派出所每季度应召开一次下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居民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3、宣传教育制度。公安派出所至少每月要组织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卫人员、保安队员、义务消防队员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4、责任告知制度。公安派出所每年应提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民委员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向辖区社会单位和社区、村庄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告知其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5、消防监督网上执法制度。公安派出所应明确一名行政内勤负责维护管理消防监督信息系统。运用系统制发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处罚等法律文书,实现网上审批、流转,提高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质量。派出所所长和分管所领导要通过消防监督信息系统定期查看民警消防监督执法情况,督导民警履行好消防监督职责。

6、消防监督制发档案管理制度。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监督工作档案。消防监督档案主要包括:重点单位名册及基本情况档案、辖区分类单位名册、消防监督检查档案、消防行政处罚档案、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档案、火灾统计档案、举报、投诉消防违法行为查处档案等。社区民警在消防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药保管好案件相关法律文书及资料,案件办结后立即将有关资料整理后移交内勤立卷归档。

六:关于社区消防的法规和乡村消防的法规,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县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大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安吉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10 〕 53 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县域内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消防安全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实施。

第五条 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第六条 社会公民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乡镇(街道)应当建立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和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消防工作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 1 次。

第八条 乡镇(街道)应当设立防火安全领导机构或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地区消防工作和火灾情况,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督促火险隐患整改;

(二)根据不同季节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

(三)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四)负责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五)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公约。

(六)负责制定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第九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应当规范消防工作站的工作,设立专(兼)职防火安全员。消防工作站在乡镇政府(街道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结合辖区内实际与各级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 指导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 组织开展村( 社区 )的消防安全检查或业务指导,每季度不少于 1 次 ;

2. 检查村(社区)和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工作, 每月检查单位不得少于总数的 20% ,每季度对辖区内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并向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做好书面汇报;

3. 负责消防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和抗御火灾的能力,重大节日、重点季节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宣传,深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每季度至少1 次;

4. 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全年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 1 期;

5. 积极当好乡镇(街道)参谋,指导村(社区)抓好消防规划,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6. 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做好防火墙工程“四个能力”建设。

7. 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三合一”、“二合一”、出租房等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 积极配合协助火灾事故调查,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9. 抓好乡 镇(街道)消防工作 档案建设;

10. 做好其他有关消防工作。

第十条 行政村(社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乡镇(街道)的统一部署,维护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村民(社区)防火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三)协助乡镇......余下全文>>

七: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有哪些好的措施

做好居民的防火的措施,防盗的措施,消防安全措施,以及安全用电的管理工作,谢谢

八:想认识一些街道办事处安监、消防、环保、劳动、方面的人,有什么好建议?

你可以仿照下面的写法来给自己个总结~~~~~~~~~~~~~~~~~~~~~~~~~~~~~~`灭火救援车辆的通行和停放的现象进行了清理。  四、从多层次、多角度强化社会化消防培训与宣传,效果显著。  一是从3月15日起,结合“3·29”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开展了“消防进学校”宣传活动,并在3月25日,举行了“3·29”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暨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领导应邀参加活动并讲话,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教育、公安、消防、安监、共青团等部门、组织的领导和辖区24所中、小学校近千名师生代表参加了活动,为及时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和召开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现场会奠定基础。  二是结合春节大风天火灾特点,多次组织官兵深入社区,以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火场逃生的基本知识等消防常识为重点开展消防宣传,受教育人数千余人,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是认真开展消防宣传“四进”工作。我局对“四进”工作进行了详细的筹划,针对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淡漠等特点,我局在上半年进行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在3月5日公民道德宣传日、“3·29”、“6·1”、“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期间,我们在市区繁华路段进行消防宣传。通过流动消防宣传车、现场咨询、展示卡通消防常识图板、发放消防知识漫画手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消防知识。同时我们还将消防宣传纳入社区、街道的活动当中广泛宣传,开展自救、灭火、逃生的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为了让广大社会单位切实掌握火灾应急逃生预案的编制与实施,我局按照“四进”实施方案的安排,专门选择了学校、高层、地下、棉花加工厂等有代表性的场所,编制拍摄了几类典型场所火灾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方法和演练实施的实景电视片,目前,学校这一类场所的电视片拍摄已经完成,正在进行采编,近日将完成。同时,我局还利用2003年消防flash大赛参赛作品,将全市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卡拉ok机的开机画面设定为消防宣传fash动画,宣传效果较好。  四是树立典型,推进社区消防宣传工作。根据总队的安排,我局将xx区xx路街道办事处xx社区定饥消防宣传进社区的试点,我们经常性地帮助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消防工作的开展,及时总结经验,为现场会打基础,前期,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xx市社区消防工作经验交流会暨社区消防趣味运动会实施方案》,开展社区消防征文(书画、儿歌)等活动,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严格按照正规化建设的要求,强化防火业务规范化建设。  (一)开展内部执法检查。每两个月,局领导都要带领人员对各区公安分局消防科进行了内部执法检查,结合半年考核,我局还组织了一次消防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对检查发现个别案卷存在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对要求3名责任人向支队写出书面检查,提高认识,对2件出现明显程序错误案卷的消防科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上半年,我局无一起错案发生,无一起行政诉讼、复议败诉案件发生。  (二)试点电子档案工作取得阶段成果,为进一步规范了业务档案管理。在总队的指导下,经过反复调研,并借鉴上海等地档案管理的先进经验,我局制定了对电子档案的建档实施采取了三步走,一是采取建筑工程(含装修工程)以电子文稿的形式申报,为建档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软件的开发,三是全面实施,目前第一步工作已经实施,软件开发正在酝酿中。  (三)“七小场所”简化程序试点工作成效显著。今年,我局在xx区消防科试点对小娱乐、小餐饮、小商店、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小图书音像、小营业交易等七类场所办理的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余下全文>>

九:如何加强物业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

这问题涉及面太广了。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1、承接查验是就要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有问题及时整改;

2、设备资料要妥善保管;

3、秩序维护人员加强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4、门岗值班对易燃易爆物品要监管;

5、车辆管理人员清楚每辆车的信息,并告知严禁停放消防通道;

6、监控人员履职尽责,发现可疑情况及时联系巡逻人员,有电梯困人及时报客服中心处理;

7、运行值班监控好设备,保持设备良好运转;

8、工程维修加强日常的设备监管;

9、管理员在巡查时对业主物品阻塞消防通道要及时制止劝导;

10、对动火、电焊作业要加强监管;

11、建立消防应急机制,加强演练;

12、定期进行宣传教育和员工的应急能力培养……

比较多的,消防责任大,要能带动积极性。

希望对你有帮助。

十: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是什么

物业管理条例

(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 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花顶......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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