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通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资料
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2. 通信工程部应立即启动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 应急预案实施指挥部的组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4. 总工程师书面签发停工通知单。
5. 协助施工队伍保护事故现场,督促施工队按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尤其是对受伤人员的救援措施。
6. 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准备。
7.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
8. 项目经理应书面事故报告提交公司,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 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1. 一般事故应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①.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向所在部门报告。
②. 现场负责人: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③. 现场应急救援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监理部人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
2. 较大事故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①.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向所在部门报告。
②. 现场负责埂: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③. 现场应急救援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监理部人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
④.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⑤. 认真贯彻、执行、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任务,要求和规定。
⑥. 进行本部门员工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管理,经常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
⑦. 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3. 重大事故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①.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向所在部门报告。
②. 现场负责人: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③. 现场应急救援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监理部人员进行现场急救,组织车辆保证道路畅通。
④.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⑤. 认真贯彻、执行、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任务,要求和规定。
⑥. 进行本部门员工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管理,经常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
⑦. 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⑧. 工程部经理协助总经理履行各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决策意见。
4. 特别重大事故立即启动如下应急救援程序
①. 现场第一发现人→现场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向所在部门报告。
②. 现场负责人: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疏导人员。
③. 现场应急救援负责人:组织施工......余下全文>>
二:通信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一、对现场工作环境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管理作业现场工作环境,落实各项工作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 执行检查计划,对于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及预防措施,并予以实施;对工程中的责任事故应按 奖惩方案予以奖惩;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应按照企业的相关保护条例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要求进行; 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事件时,应按照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由于线路工程、管道工程受外界环境影响较大, 影响因素较多,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报建计划,组织现场负责人及时与线 路沿线政府部门联系,汇报工程概况,并力争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
二、对现场居住环境的管理。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驻地的情况合理安排驻地场地,布置生活区、材料堆放点等。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组 织设计的要求,对施工驻地的材料放置和生活区卫生进行重点管理,落实驻地管理负责人和驻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驻地防火防盗措施。使员工清楚火灾时的逃生通道,在外进餐时应注意饮食卫生,以保证施工材料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三、对现场周围环境的管理。要求项目经理部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相关计划,在考虑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地形特点、施工的季节、现场的 交通流量、施工现场附近的居民密度、施工现场的高压线和其他管线情况、与公路及铁路的交越情况、与河流的交 越情况等前提下进行施工作业,对重要环境因素应重点对待。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 进行产生环境污染的建筑施工,经批准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四、对现场物资的管理。由于通信工程点多线长,施工现场物资管理人员应根据施工工序的前后次序放置施工材料,并进行恰当标识, 现场物资应整齐码放,注意防火、防盗、防潮。物资管理人员还应做好现场物资的进货、领用的账目记录工作。对 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物资,物资管理人员应负责向建设单位移交剩余物资,办理相应的手续。
五、对现场施工人员的行为进行管理。对于现场施工人员的行为管理,要求项目经理部组织制定施工人员行为规范和奖惩制度,教育员工遵守当地的 法律法规、风俗习惯、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保证施工现场的秩序。同时项目经理部应明确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对此 进行检查监督,对于违规者应及时予以处罚。
三: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
一、建设单位
(一)是否建立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制度;
(二)是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是否按规定计列并支付,工程合同中是否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四)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履行建设管理程序,是否非法从事建设活动;
(五)是否存在任意肢 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在工程 中,是否存在向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情况;
(七)在工程开工前,是否对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是否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 。
二、施工单位
(一)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
(二)是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是否制定各专业工程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企业主要负 、项目负 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五)安全生产费是否专款专用,是否购置足够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及设施;
(六)是否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
(七)特殊作业(如高空作业、危险品运输等)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八)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九)工程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十)施工现场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一)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情况。
三、监理单位
(一)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
(二)是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是否取得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四)监理规划中是否包含安全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五)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隐患,是否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
其整改;情况严重的是否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四、设计单位
(一)编制的工程概预算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
(二)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是否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是否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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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多少号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
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单位:
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通信工程安全生产,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我部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规[2008]111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11月16日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扩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活动,以及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扩建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活动,以及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执行保障生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通信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六条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健全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工程概预算应当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增加项目及费用清单。
(三)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生产安全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对有可能引发通信工程安全隐患的灾害提出防治措施。
(二)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并在设计交底环节就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向施......余下全文>>
五:通信施工企业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浮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第四条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七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路、交通......余下全文>>
六:急!!!大家帮忙找一下答案,单位关于通信工程安全生产的。悬50分。题在下头:
1、电源方面 2、生产线方面 3、设备方面 4、故障维护实施方法错误 5、产品质量
七:关于公司两个项目应急预案问题
如果两个工程的相关内容都一样,从内容上可以沿用,但从形势上还必须履行编审批发的流程。
八:通信施工企业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第四条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七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意......余下全文>>
九:灭火应急预案的灭火预案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灭火预案(一)现场指挥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最高行政管理人员为现场指挥员,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灭火、疏散、报警;2、消防、秩序维护人员进入现场后,要视最高行政管理人员为现场指挥员,服从指挥;3、接到报警后,灭火现场指挥人员要迅速赶至事故现场,担当灭火指挥任务;4、夜间发生事故,总值班人员担任现场指挥;5、消防控制中心为事故处置指挥中心,指挥部人员应在最快时间内到达指挥位置;6、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由灭火指挥部领导向其报告情况,公司各级消防组织服从消防队指挥。(二)报警1、某部位出现火情时,发现人员以最快速度用手动报警按纽、专用报警电话或其它工具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内线报警电话(暂未定);2、接到报警后,监控中心在启动摄像追踪火情时,当班巡逻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消防控制中心视情况启动设备,切换应急广播,通知上级领导,并向公安消防机关报火警。(三)灭火(1)灭火力量组织1、事故发生地点所在住宅义务消防队(巡楼人员)为第一支灭火力量;2、公司义务消防大队直属中队(消防员)为第二支灭火力量;(2)灭火设施1、干粉、1211灭火器、消火栓系统为主要灭火工具;2、灭火工具采用分工负责制,住宅管理范围内布置的灭火器具体要落实专人负责;(3)灭火战术1、实行先控制、后消灭的方针;2、首先使用干粉,水雾灭火器;3、力争速战速决,尽量以包围形式灭火,力量不足时以堵截的形式出现;4、如火势较大,在火势蔓延的方向设置阵地,防止火势蔓延,力争控制的同时消灭;5、使用消火栓灭火时,每支消火栓设上三人,1人看护消火栓水带线路;2人持水枪。(四)灭火保障1、通讯保障:事故发生时,以无线对讲机、电话、应急广播为主要工具,通讯工具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对讲机要备足电源。如地下建筑通讯中断,要采取接力通讯。2、设备保障:设备抢修组负责切断着火部位电源及其电器设施,维护关、排风设施,保障事故照明和消防用水,根据情况抢修关键设备,并负责想灭火区域输送灭火器材。3、医疗救护保障:根据情况要在事故现场附近设置火场救护现场或在正门外设救护场所。疏散预案疏散指挥部:总指挥:物业公司总经理刘锦涛副总指挥:秩序维护部主管徐越、客服经理毛欢、人事行政经理徐丽莉、工程部经理霍爱民、意美公司刘卫成 员:意美公司各班主任白金梁、张卓识、蔡晓鹏、陈志强指挥位置:消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掌握现场情况,作出正确判断;1、 被困人员情况;2、 人员疏散情况;3、 人员伤亡情况。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物业公司总经理刘锦涛、秩序维护部主管徐越成 员:意美公司秩序维护经理刘卫组 长:物业公司行政部经理徐丽莉副组长:客服部经理毛欢、意美公司各班主任白金梁、张卓识、蔡晓鹏、陈志强成 员:工程部主管郭涛、客服保洁部刘泰山、秩序维护部领班田野、客服助理王司家、胥昆明、刘金金、巢栖梧主要责任:1)根据总指挥命令,按照疏散预案,有序疏导,组织被困人员尽快撤离火灾现场;2)组织疏散执勤人员,进入指定位置,引导被困人员并指示疏散路线和方向;3)负责安全疏散的全体人员,要尽职尽责,在疏散过程中,对被困人员及时提示需要注意的问题,以便顺利撤离现场;4)调动机动人员,及时解决疏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和堵塞现象;5)组织人员对爆炸危险物品、贵重物资和影响灭火战斗的物资进行疏散;6)平时要根据安全疏散预案实地演习,使每个成员都能明确各自的岗位和任务。通讯保障组组 长:物业公司行政部经理徐丽莉成 员:行政部全体员工、工程弱电员主要责任:1)传达总指挥命令,调动各部门及住宅员工参加现场疏散;2)发生事故时负责保证电话线路畅通无阻。......余下全文>>
十:应急预案的正确编制方法是哪些?
东莞市xxx工艺制品厂
总 则
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一决定”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两条例一决定”等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确保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能迅速有效展开,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本企业施工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企业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针影响的重要措施.
第一章 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1.1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要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
1.2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1.3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
1.4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
1.6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第三章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能
职责、分工、组成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2.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2.1.1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2.1.2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2.1.3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2.1.4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2.1.5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2.1.6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2.1.7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2.1.8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2.1.9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2.1.10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2应急反应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在应急总指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各职能科室、各部门管理人员分别兼职构成。
2.2.1应急总指挥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2.2.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的法人代表兼任;
2.2.3抢险救援组组长由公司的各部门主管担任,拉长、组长人员为成员;
2.2.4风险评估组组长由公司的人事担任,科室其他人员为成员;
2.2.5现场处理组组长由公司的安全主任担任,事故科室人员为成员;
2.2.6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的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2.2.7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的人事、安全主任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2.2.8生产部应急组组长由项目部的部门负责人兼任,生产部安全员及各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2.2.9后勤供应组由后勤人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2.3现场救援组的职能及职责:
2.3.1抢救现场伤员;
2.3.2抢救现场物资;
2.3.3组建现场消防队;
2.3.4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2.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2.4.1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2.4.2指导生产安全部......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