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基础施工合同
桩 基 础 工 程 合 同 书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打桩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内容:
1、单桩深度暂定 米,共约 条,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 KN。
2、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打桩人工费,包施工用电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普通桩尖、包焊条等辅助材料。
①打桩单价:Ф500桩按 元/米,此单价含桩管材料费及辅材费、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普通桩尖( 元/个),含税金。如使用标准桩尖,价格另议。桩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不宜多于3个3。
②竣工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单桩计算方法,从自然地面计算到桩尖。送桩深度要求,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现场书面通知为准:送桩深度不得超过甲方书面通知送桩深度1米或露出自然面以上,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指浪费桩或送桩过深产生的接桩费用)
③工程结算以甲、乙方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为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1、自试桩之日起计 个日历天,要求桩机在 年 月 日前进场施工。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如因政府停电、设计图纸变更影响施工进度,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时,如因台风、暴雨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方协商,签证,工期方可顺延。
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半天起开始签证,窝工的桩机按每台每天1000元补尝。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2000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乙方须持有加盖公司财务章收据及发票支取工程款。
(二)乙方在保质量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以下付款方法:
1、甲方在收到乙方进度款报表后应在七天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及时支付进度款;
2、打桩完工,桩测试合格付到总工程进度款的70%;
3、余下30%工程款于桩基础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支付清。甲方须在乙方打完最后一根桩的三个月内完成桩基础验收工作;验收时间越过三个月,甲、乙双方视桩基础为合格工程,并同时支付工程余款。
第六条、承包方式:
1、技术要求: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乙方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以静载法检测抽样试验结果为准。试桩合格,费用则甲方负责;试桩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返工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税金负责:由乙方负责,本工程价格为含税价。
3、水电费负责: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监理公司应委派人员驻工地负责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签证。
2、交施工图纸两份和地质资料一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审。
3、按乙方施工要求搞好施工及进桩现场的“三通一平”,提供水源、电源到桩基础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场地人员、机器、材料进出畅通。由甲方负责清理好场地地面,地下一......余下全文>>
二:施工桩基础合同 和施工承包合同 的区别
区别很大。桩基础施工合同为专业承包合同,一般包含在总承包合同内。合同格式上基本为国家范本,但外资和民营房地产项目较少采用国家范本。视合同内容,主要在合同双方的义务、权利应约定明晰。
三:"桩基(地基)检测工程合同"属于那种类型的合同?为什么?
属于‘中介服务合同’。。因为是一方依据自己的专业技术能力,为另一方的‘桩基(或者地基)的质量或者工程量等等数据作出符合实际和专业技术规定的检测’当然这只是我根据《桩基(地基)检测工程合同》的题目所认为的,今天实际到底“什么性质和类型的合同,主要还要根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和当事人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分析认定。
四:能否帮我下载“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百度文库里)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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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工程桩基工程施工合同是公司和个人签订,是否属于无效合同?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支付工程款是发包人的主要义务,也是承包人完成工程后应获得的主要对价。然而,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市场不规范的现象至今杜之未绝,大量不具有施工资质的包工头或者施工队借用有资质的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甚至直接承接工程仍非常普遍。这类由包工头个人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由于施工方不具有相应的资质一般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工程款该如何支付?实际施工人的权益如何保护?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双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相互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因建设工程合同有其特殊性,承包人付出的劳力、材料已经物化为建筑工程,无法适用返还的原则,因而只能适用折价补偿的方式。 那么按照何种标准进行补偿?对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合同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当事人之间关于工程款的约定当然无效,因而对工程价款应当按实结算,即通过审价确定。另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对合同中的工程价款的约定系其真实意见表示,即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只要工程质量合格,那么该价款便符合当事人的的合同预期,因而可以参照该约定结算工程价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采取了后一种观点。 该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同时,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工程款的支付结算可以分为三种情形:第一,工程合格的,可以直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进行结算。第二,工程不合格,但经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工程款也可以参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支付。第三,工程不合格,且经修复后竣工验收仍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
六:桩基施工合同注意的问题 5分
1,注意场地的三通一平:水电到指定地点,并且方便移机,线路都能够得着。道路一定要保证到每个功位都好浇筑(泵送不需要考虑太多)。
2,进场就要付一部分款。退场如何付款就看工程量大小了。太小了就付清。大的留一部分质保金。
3,砼浇筑的方量得事先说清楚,超方怎么算,怪土地爷还是怪施工的。
4,钢筋笼制作要保证,包括运输。不能耽误桩机施工进度。
5,质量的保证主要是导管要下足量,不能少下。
七:桩基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总包单位无合同关系,请问桩基单位在总包管理范畴吗?
如果总包合同已明确桩基由专业公司分包就不要盖总包的公章,施工员、质检员也应该由专业分包公司负责。
八:桩基工程报价主要含哪些?
如果是独立的桩基施工,在计算承包综合单价里,应当含:设备进出场费、人员进出场费、场地三通一平费、临时住宿费、设备使用费(自己的或者租赁的)、施工的工、料、机(维修、保养)费。把上面这些都加户来,除以工程数量(混凝土量或者总桩长)=桩基综合单价。当然,这是正常的费用,如果业主或者监理有耽误的,还要计算误工费;如果有变更,还要增加变更费用。
九:土建工程和桩基础工程的区别
土建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缺少的环节,桩基是地基处理,这一环节有时没有。
十:桩基工程竣工结算书范本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经历时间长,影响因素多,是竣工结算审计中的重点和难点。下面,就如何进行建筑安装工程竣工结算审计,谈一些个人看法: 一、审前准备工作 竣工结算审计,是在承包商上报竣工结算基础上进行的。在进行审计前,应考虑各项影响因素,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1.审查工程建筑各级批文,如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复,申请立项书和批复,设计、规划、土地、计划等部门审批,工程招投标过程和工程施工中文件往来。 2.查看施工合同和协议。了解计算取费标准和调整取费标准的依据。 3.查看竣工图纸和竣工决策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二、审计内容 厂工结算审计重点,应放在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预算单价套用、各项取费、施工索赔是否正确这几方面。 1.审计工程量 审计工程量,一般按竣工图逐项审查,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分为:(1)土石方工程,(2)桩基工程,(3)砖石工程,(4)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及模板工程,(5)金属结构工程,(6)木结构工程,(7)屋面工程,(8)防腐保温及防水工程,(9)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工程,(10)楼地面工程,(11)装饰工程,(12)门窗工程,(13)构筑物工程,(14)水暖工程,(15)电气照明工程,(16)设备及其安装工程。这部分工程量审查,分别按不同地区不同计算规则正确计算,逐项审查,看有没有混淆、错算或漏算现象,防止高估冒算现象发生。 2.审计预算单价的套用 审计预算单价套用,是竣工结算审计主要内容之一。在审计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预算中所列各分项工程预算单价与预算定额是否相符,其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和所包括的工程内容是否与单位估价表一致,防止高套定额情况。(2)对换算单价,审查换算的分项工程是否是定额中允许换算的,审查换算是否正确。(3)对补充定额的编制是否符合编制原则,单位估价表计算是否正确。 3.审计其他有关费用 其它费用计算,各地标准不同,审查时,应按当地标准和合同协议条款执行。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承包商是否按本企业级别和企业性质计取费用,有无高套取费标准。(2)间接费计取是否与承包商资质和合同协议条款一致。(3)预算外调增材料价差,是否按实际计取,价差部分是否多计间接费。(4)有无将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计取为安装工程的间接费中。(5)有无巧立名目,乱摊费用现象。 4.施工索赔部分造价审计 (1)所提出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2)提出索赔必须有双方认可签字;(3)提出索赔必须有实际损失;(4)索赔费用计取符合国际或国内标准。 当双方对合同文件有异议时,国内合同按国内合同文件顺序解释,国际工程,按照FIDIC合同文件顺序解释,特别是按FIDIC条款订合同,索赔费用应重点审计。 三、审计方法 审查结算方法有多种,在审计前,通过收集资料,经过论证,采取合理审查方法,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逐项审查法,也称全面审查法。优点是全面、细致,审计质量高,效果好。缺点是工作量大,时间长,国内单价合同和国际合同条件下工程可采用此法。 2.标准预算审查法。目前,因我国各地区采用标准不相同,这种方法使用范围较少,现在,在发达地区,利用这种方法,又快又准,是一项有效的方法。 3.重点审查法。这种方法,主要适应于国内总价合同,审计重点放在变更和索赔上,特别是重点突出,审计时间短,效果好。同时,审计人员还可以利用对此审查法,“筛选”审查法,手册审查法等手段做为补充,以保证审计的准确性。 四、审计步骤 1.做好审计前准备工作。(1)熟悉竣工图、施工图和各种合同文件;(2)了解审计范围和......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