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杀人未遂判几年
你好!
首先,请你不要先下罪名,因为罪责法定,只有法院有权判处罪名和与其罪名相适应的徒刑。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只能称其为当事人,充其量称为犯罪嫌疑人。
其次,此人因负债累累产生厌生情绪,这不一定是杀人的主观故意,持刀行为不见得就一定是杀人,如果他砍(杀)的是对方大腿、胳臂(非胸口、咽喉的致命要害部位),这样的客观结果,可能就是持刀行凶。
其三,法院是重事实、讲证据的,请相信法庭。假如能拿出5—8千元,给他请个律师比较好,这样既可以随时掌握案子的进展情况,又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四,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对你问题的正面回答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
3、我猜测判五年。
最后,此人给对方造成轻度伤,可能不构成轻伤标准,你们一方面要积极做好伤者的安抚工作,给予经济上补偿,让他说好话比什么都重要;另一方面要为此人做辩护解释工作,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争取宽大处理。
实在不行就爱咋地就咋地吧,不然出来还是“负债累累”闹心,让公、检、法治他三到五年罪也是他咎由自取。
不了解案情,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有事找律师吧。
二:故意杀人罪未遂量刑标准
有民事赔罚要积极赔了,这样在量刑时会考虑的。故意杀人罪很重,但要看基他因素的:动机、事因、手段、经过、受害人过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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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区别在哪里?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未遂)罪有什么区别 故意伤害罪 ,是指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从上述两个罪的特征来看,两罪的相同点: 一是行为结果相同。两种犯罪在客观上,都对被害人造成了伤害,但都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二是罪过形式相同。两罪行为人实施犯罪,在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都是故意,都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三是犯罪主体相同。两罪行为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任何具有法定年龄,任何具备责任能力的公民都可成为两罪的主体。由于上述相同点,二者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混淆,它们的区别主要是: 一、侵害的客体不同 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因此,伤害自己的健康,一般不认为是犯罪。所谓侵害他人的健康,就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或对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破坏,但是,只有给他人造成肉体上的暂时的痛苦或人格上的侮辱、精神上的刺激,不能认为是侵害他人健康;而故意杀人(未遂)罪所侵害的客体则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二、犯罪的目的不同 故意伤害罪,行为人只想伤害他人使其健康受到损害,并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对被害人的死亡,属于过失;而故意杀人(未遂)罪,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和杀人既遂是一致的,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剥夺他人的生命,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杀人未遂,即死亡的结果所以没有发生并不是由于行为人主观上故意的内容的改变,只不过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某种原因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因此,区别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未遂)罪,不能单纯地看行为结果。如果行为人主观心理是追求他人死亡的目的,虽然没有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也不能认为是故意伤害罪,而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罪。 三、构成犯罪的条件不同 故意伤害未遂不为罪;而故意杀人未遂构成犯罪。即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 审理故意伤害罪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一般性的打架斗殴,只是造成人体的痛苦,并不损伤人身健康或者伤害情节显著轻微,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一般违法行为,不应以本罪论处。 (二)故意杀人是因杀人的故意而致人死亡的,而故意伤害致死是因伤害的故意过失致人死亡的。因此,明显地只有杀人故意,杀人未遂,只造成伤害结果的,按故意杀人的未遂犯处罚。明显的只有伤害的故意,实施了伤害行为致人死亡的,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处罚。 对有些案情复杂,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死一时难以区分,内部分歧意见很大的,为了慎重起见,可以按故意伤害致死论处。 (三)凡因打架斗殴或者群众之间因民事纠纷引起械斗而致人死亡的,除行为人有明显的杀人故意,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外,一般可按故意伤害致死处罚。凡突然持械行凶的,虽然不像预谋杀人那样有 明显的杀人故意,但其特点是不计后果、不顾被害人死活。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按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如果被害人死亡,则按间接故意杀人论处,如果被害人没有死亡的,可按故意伤害论处。 (四)对伤情程度介于轻、重伤边缘的案件,在处罚时要慎重。轻伤中伤情重的,可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重伤中伤情轻的,可按同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处罚。如果为实施其他犯罪伤害他人,而刑法分则其他条文中专门规定的,应适用该条文的专门规定定罪量刑。 故意杀人是因杀人的故意而致人死亡的,而故意伤害致死是因伤害的故意过失致人死亡的。因此,明显地只有杀人故意,杀人未遂,只造成伤害结果的,按故意杀人的未遂犯处罚。 .区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致死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结果、手段等方面都非常类似,关键要从使......余下全文>>
四:是故意杀人未遂还是无罪?
这种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
在我国,没有任何一个司法机关,会把这种行为当成刑事犯罪来处理的
根本不会进行公诉或者审判
五:故意杀人未遂怎么判刑?
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遂有很多种,包括1)对象不能犯:比如A预谋杀B,深夜看见B趟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这时被逮到了。这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得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与死地,但是怎么打也打不死。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还包括使用的方法不能犯,如A迷信认为扎个小人能害死B,于是天天听扎小人诅咒B,这种情况就不属于犯罪。 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如A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A用尽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这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4)主观认识错误:如A开车撞死B,从B身上压过去还下来摸了下确定B已经死了。于是逃走了,C路过发现B把他带到医院又救活了,也属于 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六:什么叫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比如甲想杀乙,一天趁乙睡着了,拿到砍了几刀,以为死了,但事实上乙早就因为心脏病发作死了。
七:故意杀人罪未遂的客体。?
犯罪客体是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或者叫法益。故意杀人罪未遂侵害的客体就是人的生命权。
这个不属于认识错误,只是未遂,就好比拿刀捅人被人躲过一样。认识错误一般只想要侵犯的法益和实际侵犯的法益不同,而且多是出于主观上的原因,比如开枪想打甲却打到了乙或想用砒霜杀人却不小心用了白糖。你这种情况不是认识错误 和认识错误一点关系都没有。就是犯罪未遂,客体是乙的生命权
八:怎么才算故意杀人未遂
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楼主的描述中应当加上导致被害人未死的原因.如果该原因,是行为人无法控制和预测的,那么就是未遂。如果行为人主动放弃的,那叫中止。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是想伤害受害人的,那叫故意伤害。总之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要从主观和危害结果上综合考虑。而楼主提供的信息只是从行为和手段上出发,无法进行准确判断
补充:
既然动机是杀人,那么范围就可以缩小到故意杀人的未遂和中止上。楼主要再说明受害人未死的原因,才能进行判断。
追问:
犯罪行为人是已有精心预谋有策划的行动,但不知情其是想伤害还是想杀人,但从受害人被追打100米身体各部位造成不同程度的伤残情况来看,是否造成杀人未遂罪?
回答:
这个是严重刑事犯罪,控告权不在个人而在国家,即检察院。至于行为人是想杀人还是伤害。我相信以公安机关的手段,一定会得出个结论。(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状态,是无法起诉的。)楼主提供的信息,无法直接证明对方是以杀人故意实施的侵害行为。如果强行以造成的后果来判断主观状态的话,就涉及到类推,此为我国目前司法实践大忌。
九:什么是杀人犯罪的未遂和杀人犯罪的既遂?
《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
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
犯罪。
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
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
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
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比如你欲行杀人由于意志意外的原因你没有得逞就是未遂
在比如 你欲行杀人忽然良心发现没有杀人也是未遂
而既遂就是你明知会杀死人还继续将其杀死 主观有犯罪的故意 客观上准备了工具 结果是 人死了
希望你能满意这个答案
十:故意杀人未遂和故意伤害罪如何区分?
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关键是在主观方面是否存在故意,未遂是否因意志外原因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