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落实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这是全体干部职工普遍关心和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统称,也是党风廉政建设杜绝腐败的工作重点。 (一) 落实和规范“三重一大”制度的总体思路
以党员干部“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在管理的全过程中积极参与,源头控制,通过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民主管理,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为实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序可控的发展势态、廉洁自律的干部作风”奠定基础。 (二)落实和规范“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措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部书记是单位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一把手”既要带头作表率,严于律己,又要带好班子,管好班子成员。要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体制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细化责任分工,注重考核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形成全履盖的责任体系。同时,要认真做好群众信访解答处理工作。 2、构建惩防体系。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主题教育活动,继续抓好警示教育,并与其他反腐倡廉经常性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廉政文化,组织好理论研讨活动,要继续推进“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同时,严格实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等制度。继续从规范权力运作入手,研究制定认真落实对处级主要负责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依法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随着改革的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果,个别基层干部认为我们已经渡过了艰苦时期,在一些“小事”上不用太认真。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因而在干部作风及廉洁自律方面极易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因此要坚持从自身做起、从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做起,对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3、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农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加强监督,事前预防,以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突破口, 每一名领导干部的成长,都凝聚着组织的精心培养。为此,纪委加强监督,强调事前预防,着眼防范。通过组织领导班子学习党政条规,牢固筑起预防腐败的党纪国法防线;通过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牢固筑起预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4、积极参与,源头控制,实现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 在“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过程中,我们充分体现出民主管理的特色,体现出党支部“积极参与,源头控制”的工作思路。
二:如何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根据单位的情况,先给三重一大做好具体的可以量化的定义。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组织保证体系建设及机制完善工作情况:1、建立组织保证体系。2、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完善机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使“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既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又有充分的机制保障。3.、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践体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法》等一系列制度建立健全之后,公司领导班子认真按照制度事。
三:如何推进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部署,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求,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国有企业应当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三)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四)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五)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六)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
(七)“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国有企业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八)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九)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余下全文>>
四:怎么督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从近年来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实践看,腐败现象的发生往往都与“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特别是国有企业“一把手”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进一步暴露了部分国有企业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国有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强化教育,提高执行意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和廉洁自律规定的重要内容,是对权力运行实行有效监督的重要环节。因此,要在企业职工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认识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又是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认识到,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重大部署,是加强集体领导的重要举措,是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具体表现,也是党风建设工作的目标之一,从而促使其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规范程序,明确执行范围。国有企业要充分学习领会中央有关“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定的精神实质,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办法和制度。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方面,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重大决策。主要包括: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重点工作的确定和调整;企业的经营方针、重大经营策略、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营目标的确定与变更,企业改革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措施的确定,企业国内外合资、合作、参股等方面的决策与调整,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的制定与调整及重大的资本运作,企业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的确定,企业薪酬、福利制度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企业改制、重组、破产、股权收购及转让、股权追加产权转让、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涉及企业文化、党风建设的重大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提交股东会、董事会、职代会审议决定的其他事项。二是重要人事任免。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选聘、任免,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推荐或更换股东代表,领导人员后备人选的产生、调整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荣获较高层级荣誉称号的评选与推荐、劳动模范的评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重大奖励和纪律处分等。三是重大项目安排。主要包括:企业年度投(融)资计划,新上的工程项目、基建项目,较大金额(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改造、扩建项目,重要产品、重要技术引进,重要建筑安装工程、机电设备招投标,其他需要集体讨论的重要项目安排等。四是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包括:企业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贷与还贷,企业对外投资与入股,企业委托理财、代开信用证、捐赠赞助等,企业对外借款与担保,数额较大(根据企业情况合理确定)的资金使用等。
强化监督,保证执行质量。为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效执行,国有企业可从以下几方面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健全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保障机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作出相应的处理。二是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保障体制。主要包括: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度,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厂务公开的内容;内部回避制度,凡涉及领导人员自身及其亲属、子女和特定关系人的人事安排等问题,本人一律回避;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企业法律部门应担负起为领导人员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风险防范预警的责任;内部考评与责任追究制度,企业纪检监察等部......余下全文>>
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内容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部署,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求,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二)基本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国有企业应当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三)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四)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五)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六)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七)“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国有企业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八)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九)党委(党组)、......余下全文>>
六:如何发挥新形势下党组织参与企业"三重一大"的作用
提高企业领导干部民主决策意识
过去,有些领导干部在企业经营自主权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少数人盲目“拍板”,造成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影响。通过大量的事例和对问题的查摆,集团公司党委深刻认识到,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国有企业面临的复杂多变的情况和难以预料的因素大大增多,对企业领导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求更高了,难度更大了。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通过健全的制度和机制,充分反映、体现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愿望,从而保证决策的正确,才能使企业既按经济规律办事,又有效地规避风险,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党委参与企业“三重一大”问题决策,是实现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要保证,也是企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作为国有特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必须紧紧抓住党委领导班子集体正确决策这个关键问题,努力实现企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真正为企业发展肩负起保驾护航的作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明确党委参与决策程序范围
集团公司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和直属工程指挥部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的具体办法,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的内容、形式、程序、方法以及考核监督等事项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明确重大问题决策内容。对企业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深化改革、企业管理、职工队伍建设、资本运作和财务开支中的重大问题等,凡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问题,原则上事先要经过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严格决策程序和方式。“三重一大”问题的方案由工作职能部门提出,有关部门调查论证后,提交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形成后,由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和擅自改变决策程序。对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的有关会议必须出席的人数、有效通过的人数、会议主持人以及表决的具体方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加强监督检查考核。集团公司在每年初与各子(分)公司、直属工程指挥部签定的资产经营责任书中,把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问题作为一条硬指标,明确规定,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率达不到100%或领导班子成员违反规定的,要实行一票否决,除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外,还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从而突出了对企业完成经营目标途径和方法的考核,把经营管理过程与经营管理结果统一起来,强化了目标管理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完善党委参与决策领导体制和机制
为把集体决策“三重一大”制度与全局的经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体现其权威性和约束力,集团公司党委在教育、考核、监督和管理诸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连锁互控制度。
建立企业领导新体制。集团公司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肩双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有利于发挥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企业组织领导体制。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照上级要求和集团公司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书记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任党委副书记。目前,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肩双责”率达到100%。这种组织领导体制为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了组织保证。
完善党委工作制度。集团公司和各单位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都制定和规范了党委工作制度:党委会议制度、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党管干部制度、重大问题磋商协商制度、企业经营管理者同奖同罚制度。对未经集体讨论,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三重一大”问题的;以集体讨论作出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要求的错误决定的;未经领导班子复议,个人或少数人擅自改变原决定的;集体决策出现失误以及党委发现决策失误......余下全文>>
七:徐州市三重一大具体内容是什么
重大产业项目
重大城建项目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
简称三重一大
八:怎样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及财务管理监督、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单位的情况,先给三重一大做好具体的可以量化的定义。
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组织保证体系建设及机制完善工作情况:
1、建立组织保证体系。
2、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完善机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使“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既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又有充分的机制保障。
3.、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践体现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建立健全之后,公司领导班子认真按照制度办事。
九:怎么写董事会工作报告和总经理工作报告,区别是什么
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是由总经理向董事会的股东们汇报一年来的工作状况,资金运用和经营情况。
总经理工作报告:主要负责公司经营业务,争对他的团队在一年中的成绩和工作情况以及未来的规划写明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