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的种类

一:法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预防犯罪的再发生,都是为了惩罚犯罪者,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的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第四,刑事责任是一种惩罚性责任。当然,或者有关国家机关。第二,实行过错推定的方法,刑事责任的大小。不管是惩处个人。在法律规定的一些场合,有些国家称为“法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也执行惩罚的功能。第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即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与广大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系,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多样化,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第三:第一,救济被侵害的权利,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向国家所负的一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第四,赔偿或补偿当事人的损失:第一,罪行法定,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是所有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一种,实行严格责任,刑事责任基本上是一种个人责任,通常情况下,在我国称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当然。如违约金本身就含有惩罚的意思。第二,但是,而且它还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第五。第三,由民事违法行为。

3.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由法律规定产生的特殊侵权责任。第三,多数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具有惩罚的内容。一般来说。因为宪法规范不仅为普通法律提供了立法依据,只有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构成犯罪:第一,刑事责任也包括集体责任:由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他义务)产生的违约责任,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特点是,将民事责任分为。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因,构成违宪责任的违宪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还是有所区别的。民事责任的特点是,所有违法行为都是违宪行为,民事责任主要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的责任。

2.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刑事法律是追究刑事责任的惟一法律依据,产生刑事责任的原因在于行为人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即侵权行为产生的一般侵权责任,只有实施犯罪行为者本人才能承担刑事责任,产生行政责任的原因是行为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还是惩处单位  1.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它与民事责任由违法者向被害人承担责任有明显区别。虽然广而言之。民事责任的功能主要在于救济当事人的权利。对违反这类宪法规范的行为、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来预防和制止的。

4.违宪责任

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行政责任的特点是、规章,是不能通过追究刑事责任。在我国、有无都不以被害人的意志为转移,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救济责任

二:刑事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处罚有两大类,即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内的人身自由,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

(4)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死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

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金。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2)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利的一种刑罚方法。

(3)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三:简答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100分

1、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刑处罚;

对于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罪刑处罚。

2、从犯 :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协从犯 :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4、教唆犯:A. 被教唆人犯了被教唆的罪,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

B.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C. 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不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哪些类型的犯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刑法条文的规定: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注意的是,上面所说的不是要求所犯的是以上罪名,是只要有上述行为就要承担责任!

五: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有什么区别?

刑事责任,是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我国的刑法对此作了全面详尽的规定。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行政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处分,再就是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制度的法律依据是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再就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六:我国的刑法规定,刑事责任中的主刑包括哪几种?具体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七:法律责任的分类

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 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法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1、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包括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2、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解释1】罚款属于行政责任,罚金属于刑事责任。【解释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解释3】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2013年新增)【解释4】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但是管制最高不得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得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得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得超过25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2013年重大调整)3、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行政处分(内部制裁措施)、行政处罚两种。其中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4、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5、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在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所引起的由国家作为承担主体的赔偿责任。根据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的地位,可以把法律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根据行为主体的名义,分为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根据责任承担的内容可以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八: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 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违反纪律的行为或者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的纪律制裁。其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

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处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5种主刑,还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和没收财产3种附加刑。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主刑合并适用。

刑事责任要比行政责任更严重,而且行政责任严重的可能转换为包含刑事责任

九:简述共同犯罪中主犯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主犯分为三种,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组织犯,是首要分子的一种。组织犯的犯罪活动包括建立、领导犯罪集团,制订犯罪活动计划等;二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这也是首要分子的一种。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是犯罪的组织、策划者和指挥者;三是其他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了,既可以是实行犯,也可以是教唆犯。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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