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牙山五壮士侵权案

一: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案什么时候宣判

《炎黄春秋》前主编黄钟和洪振快诉两位学者郭松民、梅新育侵犯名誉权案,因涉及“狼牙山五壮士”和“历史虚无主义”而广受关注。本案起于2013年8月29日,张姓网民发布信息称“狼牙山五壮士用手中的枪欺压当地村民,致当地村民不满。后来村民将这5个人的行踪告诉日军,又引导这5个人向绝路方向逃跑”,广州市越秀警方将其抓获,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

二:如何看待质疑狼牙山五壮士的历史学者洪振快被判侵权?是否合理

《炎黄春秋》杂志前执行主编洪振快因质疑“狼牙山五壮士”故事真实性,而被北京法院判处他向“五壮士”的后人赔礼道歉。洪振快对判决表示不满,准备上诉;他认为判决书没能详细举出侵权言论和事实,“完全是莫须有的诛心之论”。 洪振快2013年在《炎黄春秋》杂志的两篇文章中,公开质疑了“狼牙山五壮士”故事中的许多历史细节。他指出,“五壮士”在和日军主动接战时,“事迹并无特别英勇之处”,而幸存的两人是“溜”“滚”“窜”,而不是主动跳崖。他认为,中共在叙写这段历史的过程中进行了“拔高”和“神化”。 他这番言论导致“五壮士”中的幸存者葛振林和宋学义的儿子向他提出侵害名誉权、荣誉权的诉讼,要求他向“五壮士”的“在天英灵登报谢罪”。 北京西城区法院前天指“两篇文章在无充分证据,多处作出似是而非的推测、质疑乃至评价”,判处洪振快在三天以内向葛振林和宋学义的儿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狼牙山五壮士是指1941年秋抗日战争时期在河北易县狼牙山宁可跳崖也不向日军投降的五名八路军战士,他们的事迹被写入中国教科书,属于中共爱国主义教育的教材之一。 至于北京法院判处洪振快向“五壮士”的后人赔礼道歉一案,上诉结果还没有出来,所以暂时无法评价。反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也是可以的。谢谢阅读!

三:如何看待质疑狼牙山五壮士的历史学者洪振快被判侵权

《炎黄春秋》杂志前执行主编洪振快因质疑“狼牙山五壮士”故事真实性,而被北京法院判处他向“五壮士”的后人赔礼道歉。洪振快对判决表示不满,准备上诉;他认为判决书没能详细举出侵权言论和事实,“完全是莫须有的诛心之论”。

洪振快2013年在《炎黄春秋》杂志的两篇文章中,公开质疑了“狼牙山五壮士”故事中的许多历史细节。他指出,“五壮士”在和日军主动接战时,“事迹并无特别英勇之处”,而幸存的两人是“溜”“滚”“窜”,而不是主动跳崖。他认为,中共在叙写这段历史的过程中进行了“拔高”和“神化”。

他这番言论导致“五壮士”中的幸存者葛振林和宋学义的儿子向他提出侵害名誉权、荣誉权的诉讼,要求他向“五壮士”的“在天英灵登报谢罪”。

北京西城区法院前天指“两篇文章在无充分证据,多处作出似是而非的推测、质疑乃至评价”,判处洪振快在三天以内向葛振林和宋学义的儿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狼牙山五壮士是指1941年秋抗日战争时期在河北易县狼牙山宁可跳崖也不向日军投降的五名八路军战士,他们的事迹被写入中国教科书,属于中共爱国主义教育的教材之一。

至于北京法院判处洪振快向“五壮士”的后人赔礼道歉一案,上诉结果还没有出来,所以暂时无法评价。反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也是可以的。谢谢阅读!

四: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为什么1元赔偿

象征性意义,原告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名誉。

五:狼牙山五壮士后代可以以死者的名义起诉侵权吗

在2013年,第11期 《炎黄春秋》杂志刊发洪振快撰写、黄钟任编辑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对狼牙山五壮士英雄事迹的细节问题提出质疑。 2015年8月15日,“狼牙山五壮士”中的葛振林之子葛长生、宋学义之子宋福保以 《细节》抹黑“狼牙山五壮士”英雄形象和名誉为由将洪振快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洪振快停止侵权、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六:如何看待质疑狼牙山五壮士的历史学者洪振快被判侵权?是否合理

《炎黄春秋》杂志前执行主编洪振快因质疑“狼牙山五壮士”故事真实性,而被北京法院判处他向“五壮士”的后人赔礼道歉。洪振快对判决表示不满,准备上诉;他认为判决书没能详细举出侵权言论和事实,“完全是莫须有的诛心之论”。

洪振快2013年在《炎黄春秋》杂志的两篇文章中,公开质疑了“狼牙山五壮士”故事中的许多历史细节。他指出,“五壮士”在和日军主动接战时,“事迹并无特别英勇之处”,而幸存的两人是“溜”“滚”“窜”,而不是主动跳崖。他认为,中共在叙写这段历史的过程中进行了“拔高”和“神化”。

他这番言论导致“五壮士”中的幸存者葛振林和宋学义的儿子向他提出侵害名誉权、荣誉权的诉讼,要求他向“五壮士”的“在天英灵登报谢罪”。

北京西城区法院前天指“两篇文章在无充分证据,多处作出似是而非的推测、质疑乃至评价”,判处洪振快在三天以内向葛振林和宋学义的儿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狼牙山五壮士是指1941年秋抗日战争时期在河北易县狼牙山宁可跳崖也不向日军投降的五名八路军战士,他们的事迹被写入中国教科书,属于中共爱国主义教育的教材之一。

至于北京法院判处洪振快向“五壮士”的后人赔礼道歉一案,上诉结果还没有出来,所以暂时无法评价。反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也是可以的。谢谢阅读!

七:洪振快的名誉侵权

被起诉2015年7月24日上午,“维护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授权仪式”在北京举行。“狼牙山五壮士”的后人,葛振林的儿子葛长生,宋学义的儿子宋福保,狼牙山五壮士所在连连长的儿子、解放军“狼牙山五壮士班”第20任班长刘宏泉专程来京,对《炎黄春秋》前执行主编洪振快恶意诽谤损害他们父辈名誉的行为,授权北京赵晓鲁律师事务所赵小鲁代理诉讼、昆仑策研究院王立华协助,双方郑重签署了授权委托书。“狼牙山五壮士”的后代刘宏泉、葛长生、宋福保将起诉“炎黄春秋”执行主编洪振快,“要求法庭进行正义的审判,对他们诬蔑狼牙山五壮士名誉造成的精神损害公开道歉,并赔偿民事责任”。“我们对这场诉讼的立场是不接收调解、不妥协、不中止,还英灵一个安宁,还社会一块净土。”2013年8月30日,广州越秀警方通报一起网民污蔑“狼牙山五壮士”案件,涉案网民张广红被行政拘留7天。广州警方通报称,27日零时27分,新浪微博有网民发布信息称“狼牙山五壮士实际上是几个土八路,当年逃到狼牙山一带后,用手中的枪欺压当地村民,致当地村民不满。后来村民将这5个人的行踪告诉日军,又引导这5个人向绝路方向逃跑”。该信息引起众多网民的转发及评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没想到,广州警方做出处罚后,反而遭到对方起诉。张广红在2013年12月11日的庭审上辩称,该博文是源自“老师袁腾飞”的微博,不是他本人的原创微博,且被告也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发布的内容是不真实的、社会公共秩序因该微博而混乱。原告律师甚至质疑称:“公安是不是根据小学生课本来认定事实?”尽管法庭最终驳回了张广红的全部诉讼请求,但网络上的口水战还在升级。《炎黄春秋》杂志时任执行主编洪振快质疑“警方如何判定历史上的事是否是谣言?”并撰写《“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发表在2013年第11期的《炎黄春秋》上,质疑狼牙山五壮士事迹的真实性。此后,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国企》杂志社研究部主任郭松民发微博暗指《炎黄春秋》为“历史虚无主义”,言辞激烈。2014年4月,洪振快将两人告上法庭,称自己受到“梅、郭二人在微博上公开侮辱”,起诉原因是“维护公民受到宪法、民法等保护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个人权利”。2015年5月,本案在北京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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