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招标和机构招标的条件?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贰须具有招标经验,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自设有专门的招中标机构或者有三名以上专职招标人员。 如招标人不具备以上资格,则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二:什么法规,规定了"政府紧急采购"?
紧急采购,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八十八条有提到,另外在《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也有提及。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八条 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适合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应当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但紧急的小额零星货物项目和有特殊要求的服务、工程项目除外
三:政府自行采购单笔合同最高限额多少
这个应该没有一个百分比数,一项工程的变更与签证的多少,主要是看设计的深度如何;业主对原设计方案的更改的多少(业主理念发生变化);现场实际与招投标时的差异(如地质条件,场地、材料市场价等);以及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定额等的变化。
四:《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是否有效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继续有效。
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是2013年12月19日财政部令第74号发布的部门规章, 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是2015年1月30日国务院令658号公布的,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紧随条例颁布之后的2015年2月2日财政部令第77号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决定废止了2个规章(财政部令第61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9号《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和5个规范性文件,其中未提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五:政府采购有哪几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当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第三十二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四十条: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搐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六:关于政府采购分散采购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10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标准50万元,那么50万元以下的货物就可以按照要求由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采购;50-100万元之间的货物采购,就应该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3年12月财政部令第74号)等法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采购。
七:政府采购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决定采购方式对么
只要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都是可以的。但是要在政府采购监管之下,如果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只要合法,采购人还是要服从
八: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什么方式
主要指的是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三种形式。
我国政府采购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九:非强制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是否可以自行更改为其他几种采购方式之一? 20分
采购人可以自行选择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但是如果选择单一来源,必须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工程与货物只是公开招标的限额不同,其他没区别。询价适合简单的项目,工程不太适合询价。
十:行政事业单位多少金额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每个省份的起点金额不一样,要看每个省财厅或者市财局的规定。比如广东省的政府采购起点金额是50万,50以上的,必须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采购;50万以下的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走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