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是什么时候制定的
国家没有出台“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都是省级地方政府依据国家法律政策制定的。各地制定的时间各不相同。
二:精准扶贫条例第96条是啥意思
精准扶贫没有这个数字的条令,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
三:精准扶贫第96条规定
“精准扶贫”相关政策 1.农村造福工程。实施扶贫到户的扶贫政策。 搬迁对象: 一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的农户; 二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 三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的农户; 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经民政部门认定需要重建的农户; 五是不属于上述四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及五保户由当地政府统一安置的。 以上对象享受政策不能与危房改造政策重复。 省级集中安置区申报条件: 一是新建安置区(安置区规模在20户以上)。2016年安置区规划在20户至50户以下当年完成建房的,规划在50户以上的当年可完成50户以上建房的,并确保2017年内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扩建安置区(安置区规模在50户以上)。2013年后开建并有续建、扩建的,累计集中安置100户和50户以上规模(2016年新增安置分别不少于30户和20户),且基础设施建设比较配套的安置区。在政策上,国家层面政策,属国定贫困人口(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5元)的易地扶贫搬迁,享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按人均7000元的标准补助贫困户住房建设、按人均1万元的标准发行发地方政府债券、按人均5000元的标准发行专项建设基金(中央财政给予90%贴息)、由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人均不超过3.5万元长期信贷资金支持(中央财政给予90%贴息)等等。同时,还可享受省造福工程补助政策。省上层面政策,搬迁对象按人均3000元给予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计生户、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等对象享受政策叠加,即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增加补助3000元、计生户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每人追加补助1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人口每人增加1000元;“五保户”搬迁对象每户15000元补助。另省定标准贫困人口搬迁每人再增加7000元补助。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户以上至99户的,20户的补助20万元,以此每增加10户加10万元补助;100户以上的在补助1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加10万元补助;200户以上的在补助30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加10万元补助。市级层面政策,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户以上至49户的,给予5万元补助;50户以上至99户的,给予10万元补助;100户以上的,给予15万元补助。安置方式:各地可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货币化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鼓励五保户入住幸福院、养老院统一安置。资金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农户建房补助资金一律采取一卡通(折)的方式由县里直接打卡发放到户,严禁以任何借口经由乡村转帐变相挪用补助资金,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严格确定造福工程对象,严禁将非农户口列入搬迁改造对象。 具体操作程序为: 一是农户申请。符合造福工程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薄、计生户、残疾人、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二是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造福工程审批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三是入户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市、区)农业局(农办、扶贫办),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余下全文>>
四:有《精准扶贫管理条例》吗?
没有条例,这是政策
五:扶贫的六个规范是什么
在扶持对象识别上下功夫,确保“扶持对象精准”
认真学习借鉴威宁“四看”识贫法(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有没有读书郎)进村入户认真调查和甄别贫困户,抓好贫困农户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创新“三公示一公告”( 乡、村、组三级公示评议和县公告)的工作程序,确保扶持对象精准。识别出贫困村175个54664户贫困户,贫困户人口18.16万人;县委、县政府于6月4日印发了《大方县县乡村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方案》;并于6月4-5日带头到凤山乡白鸡村开展遍访活动。完成精准扶贫工作手册的印制;完成2015年减少4万贫困人口任务的责任分解落实。
在扶贫项目决策上下功夫,确保“项目安排精准”
根据资源优势,把产业项目与农民意愿相结合,“造血式”扶贫与“输血式”救济相结合,近期脱贫与长远致富相结合。根据市场,把贫困户吸入产业,实施短期、中期、长期项目配套措施,以短养长,长短结合,使近期脱贫与长远致富一脉相承。因地制宜制定了《贵州省大方县扶贫开发十二五综合规划<2011-2015年>》、《贵州省连片特困地区大方县扶贫特色优势产业试点项目规划》、《大方县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大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级产业扶贫规划》和《大方县2015-2018年扶贫攻坚产业培育行动计划》等产业扶持发展规划。
在扶贫资金管理上下功夫,确保“资金使用精准”
一是贯彻执行《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建立完善扶贫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评估等管理制度。二是扶贫项目管理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公开制、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做到项目审批有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预算,项目实施有技术指导、规定标准和工程进度报表,项目竣工有质量验收登记和后续管理措施。三是把扶贫资金安排与减贫成效挂钩,加大按扶贫成效分配资金的比重。四是完善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发挥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作用,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今年上半年,完成对2014年下达的8703.98万元资金项目的督促指导;完成对2014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312个项目,4155.99万元)的实施方案评审工作;完成2015年下达全县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4567.32万元的安排工作。
在落实好“六个到村到户”上下功夫,确保“措施到户精准”
以结对帮扶到村到户促和谐。创新“54321”结对帮扶措施,要求帮扶干部对照精准扶贫工作手册,把户主和帮扶责任人联系电话、贫困现状、贫困原因、帮扶措施、帮扶成效、每次帮扶内容等认真填写完善,做到户有册、村有册、乡(镇)有簿、县有档。完成帮扶单位选派共896个、7511人,已与贫困对象35689户、122562人结成对子,实现全县290个行政村的扶贫对象结对帮扶全覆盖。
以产业扶持到村到户保增收。围绕草地生态畜牧业、中药材、核桃、猕猴桃等特色产业,让土地种出“摇钱树”,产出“金元宝”。探索“公司/合作社+农技人员+村集体+农户(土地流转户)+贫困户”发展模式。在充分发挥政府协调主导作用,依托专业合作社信息、市场等优势,用活、释放农技人员技术红利,激活村集体资产,整合土地流转户、贫困户、县金融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资源,以大山乡为试点,规模化、规范化、市场化种植生态天然有机反季节蔬菜,实现各投资、参与方利益双赢和贫困户增收。
以教育培训到村到户拔穷根。牢固树立“扶智就是挖穷根”理念,大力实施“......余下全文>>
六:扶贫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一、《农业法》
颁发时间: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修订。2003年3月1日起实施。新《农业法》共13章99条。
第一章 总则,共9条。是关于《农业法》一些最基本范畴的规定,包括立法的目的、法的调整范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含义、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农业的多功能性、农业与农村的基本制度、国家促进农业发展的基本措施、保护农民权益的原则、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管理服务职能。这一章的规定,基本上是在原《农业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的,从中可以看出,这次对《农业法》修订的一些基本的要点,如重视增加农民收入和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建立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重视可持续发展等。
第二章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共有5条。从农业生产经营基本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基本生产方式等勾画了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框架,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和产业化经营。
第三章 农业生产,共11条。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对原《农业法》第三章“农业生产”做了较大调整,增加和补充了以下内容:一是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生产区域布局;二是动植良种;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农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合理农业生产区域布局的形成;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动植物品种选育、生产、更新和良种的推广使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节水农业;农业机械化;农业气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优质农产品认证和标志制度;动植物防疫制度;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制度等。
第四章 农产品流通与加工,共5条。进一步明确了农品购销体制改革方向和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基本特征,规定农产品购销实行市场调节,国家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活动,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措施保障农产品运输畅通,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还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农产品出口,减少进口农产品对国内相关农产品生产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
第五章 粮食安全。主要做了以下规定:一是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二是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建立稳定的商品粮和生产基地。三是对部分粮食品种可以实行保护价制度。四是国家建立粮食安全预警制度和分级储备调节制度。五是国家建立粮食风险基金。
第六章 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共11条。一是确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按照“绿箱”、“黄箱”政策,规定了财政投入农业资金的使用方向;二是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投入农业的资金增长幅度的要求,加强对用于农业的财政资金的审计和监督管理;三是鼓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增加农业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四是在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前提下,明确对农民实施收入支持政策;五是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六是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向农业提供金融支持;七是鼓励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扶持互助农业保险,建立和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
第七章 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共9条。主要修改内容:一是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规划的内容。二是规定国家鼓励加强农业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及保护动植物新品种等到知识产权,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最终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农业教育发展。三是增加规定建......余下全文>>
七:如何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
2015 年纪检监察工作将继续按照省纪委、监察厅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围绕科学发展的大局,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和完善反腐 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省事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此,着重要抓好以下工作: 1、继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中央、国务院新修订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宣传教育,扎扎实实地抓好《规定》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考核与监督、责任追究 3 个重要环节,加强领导,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继续抓好惩防体系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突出重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查找风险点和制定防控措施这两个关键环节,稳步推进风险防范试点工作,并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点、主要表现形式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3、以预防为主,与时俱进地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继续认真抓好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继续抓好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工作,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积极引导各级领导人员准确把握廉洁从业的各项政策界限,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增强道德意识和法纪观念。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依法经营、廉洁从业、遵守 制度的良好氛围,推进廉洁文化进单位、进班子、进岗位、进家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 4、继续适时开展专项巡视检查工作。加强对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的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并有选择地巡视到所属二级单位实体。改进巡视工作方式,加强巡视成果运用。 5、进一步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把落实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廉洁从业规定》与完善经营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与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细化本单位廉洁从业要求,完善本单位内部廉洁从业机制。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工作,加强对已制定制度的学习和教育,使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制度,增强执行制度意识。加大对制度执行力度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制度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6、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对照《廉政准则》自查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廉洁从业规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申的领导干部“五个严禁” 要求,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并加强对报告内容的监督检查,切实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落到实处。 7、认真做好调研工作,有重点地选择项目调研,检查指导效能监察项目的开展,力争效能监察取得新成果。 8、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件,对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投诉件做到件件有落实,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 9、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余下全文>>
八:如何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的八项措施
国务院扶贫办的工作人员畅谈了学习体会,并提出要具体抓好以下八项措施的落实。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政治责任。迅速组织全国扶贫系统学习宣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讲话精神,响应总书记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号召,把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结合扶贫重点工作、重大问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狠抓督促检查,完善扶贫开发六项机制改革,推进十项重点工作,出实招、求实效、抓落实。
二是用好建档立卡成果,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措施。以贫困群众为主体,提高他们的知情度和参与度,打牢建档立卡基础。以问题为导向,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提出解决措施。以群众脱贫需求为第一信号,找准脱贫门路,制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法,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三是做好政策加法,实施精准扶贫十大工程。认真落实总书记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要格外关注、格外关心、格外关爱的要求,把扶贫资源、措施精确瞄准特定人口、具体人口,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资金不大而化之,不撒胡椒面,不搞不符合当地实际的面子工程。
在“特”上做文章、在“准”上下功夫,发挥贫困地区优势,把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发展绿色产业,实施干部驻村帮扶、职业教育培训、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构树扶贫、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龙头企业带动等精准扶贫十项工程,千方百计促进贫困群众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对不具备发展能力的贫困户,采取兜底措施,保障基本生活。
四是规范驻村帮扶工作,建好精准扶贫管道。把干部驻村帮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在各地实现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的基础上,制定干部驻村帮扶的指导文件,明确工作队的派驻、任务、管理、考评等,用制度规范驻村帮扶工作,发挥好驻村工作队“催化剂”作用,帮助贫困群众分析致贫原因、找准脱贫门路,带领贫困群众加快脱贫步伐。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用好指挥棒,不以GDP论英雄,引导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
认真落实《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通知》,念好紧箍咒,规范贫困县必须作为、提倡作为、禁止作为事项,防止一边戴着贫困帽子,一边过着富裕县日子。
抓紧研究建立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机制。改革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以减贫结果为导向的考评机制。
六是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安全有效。认真落实《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完善管理监督机制,扶贫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下放到县,强化省市监管责任,建立信息披露和公告公示制度,推进第三方监督、扶贫对象参与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帮扶的贫困群众身上。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决不姑息。
七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汇集扶贫攻坚强大合力。改进完善东西扶贫协作、定点扶贫工作,加大先富帮后富力度。拓展社会扶贫新思路,引导激励社会各界踊跃投身扶贫事业,倡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
建设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帮扶需求与供给的有效对接。组织实施好扶贫日活动,培育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好风尚,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好传统,凝聚全国人民团结互助的正能量。
八是适应新常态,谋划“十三五”扶贫工作。认真分析扶贫开发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宣传推广扶贫开发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适应新常态新任......余下全文>>
九:政府规定什么情况才有扶贫基金
扶贫基金会致力于改善卫生健康条件、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农村社区发展、开展灾害人道救援四大业务领域,建立了完整、系统、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
十:国家对扶贫户的选择有什么规定
对失去劳动能力或没有固定收入生活来源的困难家庭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