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评星定级实施方案

一:如何开展星级服务型党组织的评星定级工作,落实服务型党组织的创建

评星定级步骤。

1、党组织自评。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居民代表和党小组长等参加的测评大会,听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工作情况说明,开展满意度测评(党支部可结合召开发展党员等进行)。

2、上级党组织“定星”。根据上年度考核情况,参考自评结果,核定星级。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含不定等次)原则上分别按照10%、30%、30%、20%、10%比例核定申报。

3、公示结果“晒星”。乡局级单位党组织要将评定结果采取一定形式公开,并将核定结果反馈给各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也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公示期间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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