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人大工作的建议

一: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县,镇人大工作

人大代表作为地方人大的主体,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职责,如何发挥好代表作用,开展好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下面就如何开展我县人大代表工作谈一些看法。 一是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代表活动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关键。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人大工作,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各级人大开展工作、组织代表活动,都要紧紧围绕当前的中心工作来进行,通过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保障和推动县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人大工作不是孤立的,它与县委、政府的工作是一致的,如何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是代表工作对政府的监督和支持达到最佳化,是人大工作者长期探索的课题。我们只有在工作中找准代表工作和党政工作的切入点,形成良性互动,才能使代表工作沿着健康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是重视代表在会议期间作用的发挥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前提。一是要进一步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鼓励代表关注难点、紧跟热点,积极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要督促政府认真办理代表所提的各项议案、建议,并且办出成效,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镇人大要积极让代表参加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使代表尽可能的了解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的情况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便开展工作;二是县镇人大在召开各项会议时,应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列席参加,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代表的监督;三是要加强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小组活动应形式多样、丰富多彩,保证定期开展,形成制度,要通过开展学习、交流等活动,拓展代表的视野,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 三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是做好代表工作的源泉。要坚持和完善工作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善于推陈出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行使法定职权方面进行实践创新,在依法行使职权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行使法定职权的形式、措施和途径,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促进代表工作跨上新台阶,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出应有的贡献,要不断学习外地代表工作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提高完善自身工作,开拓创新,开拓我县代表工作的新局面。 四是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履职能力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基础。人大代表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人大职能的发挥,而对代表进行经常性的培训则是增强代表履职能力的有效办法。县镇人大应有组织、有计划地对代表开展业务培训。

二:如何加强对县级人大工作的建议

正常要从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创新监督方式加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保障民生,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入手,提出建议。各地人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都是如此建议的,望采纳

三:浅谈怎样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选举乡镇人大代表组成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是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但由于诸多原因,实际工作中,乡镇人大的职责与作用往往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调查显示,目前乡镇人大工作中依然存在乡镇人大主席作用发挥不够、制度建设不完善、代表活动开展不到位、闭会期间工作基本上处于停滞或半停滞状态,工作缺乏连续性等问题。笔者认为,当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

一、摆正心态、增强信心,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

人大工作要有所建树,有所发展,关键要有一支锐意进取、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精神风貌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一些人大主席走上此岗位后,认为组织部门对人大干部重视不够,对此职位不看好,进了人大是“船到码头车到站”,政治生涯到了头,产生失落感、寂寞感和空虚感,工作消极、不主动,没有把人大工作抓好、抓出特色来的激情和心态。因而,摆正心态、增强信心至关重要。笔者认为,乡镇人大主席只有通过工作努力赢得尊重,没有谁会喜欢不自信的人,也没有谁会喜欢自暴自弃的人。只有加强自身修养,提升人格魅力,挺直腰杆做事,增强号召力,放弃那种人大岗位是虚位,组织上不重用的思想,才能真正干好人大工作。

二、处理好“四个”关系,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一)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乡镇人大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党委工作,开展好乡镇人大工作,离不开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既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工作,又不能老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要把基层人大工作搞得有声有色,一是要围绕党委大局,突出发展第一要务,充分搜集民意、反映民声、维护民利,当好党委参谋和助手。二是要坚持向党委报告工作。经常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要求,寻求理解和支持,主动听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工作做到事前报告、事后汇报。三是完成好党委分配工作。

(二)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人大与政府的关系,从法律角度上讲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在党委的领导下,人大与政府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坚决按照镇党委的安排,围绕中心与重点,扎扎实实完成各项任务。消除思想顾虑,走出“监督就是唱对台戏”的误区,大胆开展监督,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既要敢于监督,也要善于监督,监督工作要出于公心,以推动工作为目的,意见建议有价值和可操作性,支持乡镇政府有效推进工作。

(三)处理好与法律的关系。宪法和法律规定,各级人大有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定的遵守与执行的职责。这就告诉我们,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是各级人大当然也包括乡镇人大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办事。只要是法律赋予的职权,就要敢于去行使。另一方面,严格行使职权又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四)处理好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乡镇工作事多繁杂,必须学会统筹兼顾,坚持服务大局的原则。处理好本职与中心的工作关系,弹好“钢琴”,统筹兼顾,既要做好党委的中心工作,更要做好人大工作,切实把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镇与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

三、抓好“四项”工作,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能

一是制订好“一个”年初工作计划。根据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紧紧围绕本乡镇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制定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组织、有步骤地逐一抓好落实,使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筹备好“一个”重要......余下全文>>

四:征求对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

1、上下统一,设立人大工作机构。根据人大工作需要,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中,新增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办公室、财政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港澳台侨联谊工作委员会等三个常设工作机构。

2、切实解决人大常委会机构编制问题。要及时解决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新增设的人大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问题,保障人大工作正常开展,依法行使法定的职权,规范人大工作。

五:浅谈如何做好人大机关工作求答案

作者:临朐县人大 刘洪科

发布来源:本站原创

人大常委会机关是一个综合性办事机构,担负着办文、办会、办事的工作重任。高质量地做好服务工作,对常委会充分行使各项职权有重要作用。要做好人大机关工作,笔者认为应做到“五个要”:

一是服务代表要积极主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人大机关应积极主动地为代表提供学习材料,通报工作情况;努力为各委员会开展代表活动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加强与代表的联系,积极督办建议、批评和意见,使代表的每一个建议都能有结果、有落实。二是邀请部分代表参加有关建议的现场办理,促进一些问题的及时解决,三是会后通过组织视察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大督办力度。此外还可通过印发信息和代表经验交流等方面的材料,及时通报有关政务信息,激发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深与代表的感情和联系。

二是文字材料要精益求精。人大工作的许多成果都落脚在文字材料上,文稿质量反映着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质量。机关工作人员在起草或整理各类讲话、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调研视察报告等文稿时,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益求精,把好文字工作的草拟关、修改关、审签关,力求多出精品,确保质量,从而使办文工作紧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紧贴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

三是日常事务要严谨认真。相比而言,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多、老同志多、程序性的工作多,人大常委会日常事务工作非常繁杂。事无巨细,办公室都要严谨细致地去做。会议通知、会场布置、分发材料、后勤服务,看起来是小事,但如果做得不周到,出现疏漏,就有可能耽误工作,甚至因小失大。因此,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筹备会议、组织活动等事务性工作中,要养成一丝不苟,认认真真的习惯,对每一个细节慎之又慎,力求做到滴水不漏。

四是调查研究要求真务实。在常委会选择有关议题前,机关的同志要主动将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主任会议、常委会议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增强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加强联系的自觉性。在组织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切实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五是信访处理要热情细致。机关信访工作人员要积极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这项工作。一方面,对每一封来信都要认真阅读,提出可行的拟办意见,对每一位来信群众都能够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并做好记录,及时交领导阅批。另一方面,积极克服畏难情绪和厌倦心理,对领导批转的来信来访案件,加强协调和督办,促使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对解决不了的予以详细解释说明,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六:如何加强基层人大自身建设完善机制意见和建议

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的监督政府权力机构,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重要责任环节,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更是接近群众、接近基层的重要纽带,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中,位置更靠前更重要,作用更直接更明显。为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些粗浅认识。

一、构元镇人大工作的基本成效和取得成绩

全镇7个行政村(社区),截止2013年全镇人口11187人,有人大代表50人,其中镇级人大代表47人,县级人大代表5人。近年来,我镇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自身建设,实现规范运行,深化工作创新,开展代表争创活动,扎实推进村民自治工作,镇人大工作始终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推进美丽富裕新构元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人大工作基本成效

运行机制日益规范。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补充与完善,形成了“责任明确、分工负责、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以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分工机制为依据,主席团成员指导代表小组、包抓企业的任务、职责更具科学性、针对性。以代表述职考评为基础,代表履职积极性得到大幅度提升。以“四会六步”议事机制为标准,主席团议事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人大工作保持稳步推进,去年开展了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的代表述职活动,47名代表公开晒成绩、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得到了当地群众高度好评。主席团成员积极走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实现了2013年工业产值20.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36000万元。

监督工作动真碰硬。镇人大用监督化难点,借民意促落实,推动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以月通报重点工作、视察、督查、调查等为手段,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促进了镇域经济发展的平稳运行;以“事前的决策性监督、事中的参与性监督、事后的跟踪性监督”为准则,推进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当地财政发挥最大的造福人民效益;以专项资金监督为重点,加强对民生工作监督,保证了群众享受改革红利;以汉江水源地整治为契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保证了建设美丽富裕新构元建设的基础环境;以人大评议为平台,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廉洁执政风尚。几年来,人大工作的监督注重实效,以实效求实绩,有目共睹,激励人心,传递出规范权力运行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强大正能量。

民主自治细致入微。始终把村民自治工作作为完善人大监督职能、焕发发展活力、促进和谐构元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镇人大办工作人员深入一线,与当地人大代表、群众一起研究,各村形成了以村支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村级人大代表组,村民议事会为主体的村级民主议事管理机构,形成了富有各村实际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几年来先后开展各类议事监督活动130次,共决定事项86件,实施监督340多件,发现并改进工作33件,村民议事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两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

议案建议掷地有声。去年全镇代表提出建议建议35件,其中县人大代表议案3件,代表建议32件,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代表的建议、议案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实现了意见建议办结率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镇党委书记一份“以三个更好目标助推美丽构元建设”的建议,为构元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羊山村人大代表王定基一份“制作包村干部通讯明白卡,方便群众办事难问题”的建议,促成了构元镇干部群众的“亲密接触”;开花村代表张立贵一份“加大技术培训,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为创业增收立下了汗马功劳;构元社区人大代表吕才江一份“发展订单产业,......余下全文>>

七:应当怎样正确认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重要性

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执行职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等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渠道。如何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需要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共同思考。下面,就什么是议案、建议,为什么要提出议案、建议,如何提高议案、建议的质量,这三方面的问题和大家一起来探讨学习。

一、什么是代表议案和建议

(一)关于议案的概念和内容

所谓议案,“议”是商量、讨论的意思,“案”是为解决某一问题的意见、办法、措施。代表议案,就是指人民代表大会法定代表和法定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审议的,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需要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

1、代表议案的主要特征

一是政治性。各级人大代表,都是由人民选举产生,为人民信赖的人。代表提出的议案,具体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是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因而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二是民主性。议案又是民主政治的产物,充分体现了集中的人民意愿,参与提议案的代表,要经过调研讨论,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议案。代表联名提出议案,领衔代表应当向参加联名附议的代表提供议案文本,经附议人认真审阅同意后,再签名附议。经议案审查委员会过半委员审查同意,在全体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决,并以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方能成立。

三是权威性。提议案,是法律赋予代表的一种权利,是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集中体现。议案经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后,就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因而,具有法律规定的权威性。

2、代表议案的基本要素和程序

第一,要达到法定人数才能提出议案。根据《宪法》、《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达到法定人数,人大代表才能提出议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会议期间,10人以上代表联名,有权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乡级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乡级代表5名以上联名,有权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第二,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出议案。由于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时间都比较短,为了对议案进行及时的处理,会议主席团都对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作出规定。代表议案必须在主席团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第三,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需由人大处理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提出议案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是:(1)关于在本行政区域内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事项。(2)关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事项。(3)关于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重大事项。(4)关于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建议。(5)关于加强和改进本级国家机关建设的重要建议。(6)关于罢免由本级人代会选举产生的人员和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的事项。议案一经过大会审议通过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地方组织法对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规定,县级人大代表议案的范围不包括以下方面:(1)全国、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2)应当由乡镇(街道)人民代表大会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处理的地方性事务;(3)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审判权、检察权范围内的事项;(4)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事务;(5)其他不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对代表议案的形式要求。代表法规定,代表提出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提出一件议案的理由,内容要简要、具体、明确,包括所提议案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案据,所提议案的基本......余下全文>>

八:人大工作要克服几种意识

要切实履行好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责,不负人民重托,至少须增强以下“八种意识”:

一是为民代言的责任意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经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肩负着全县人民的重托。当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全县人民对自己工作的认同和肯定,不仅感到光荣,而且更感到责任重大,要为民代言,为民履职。因此,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首先要增强责任意识。责任就是压力,有压力才有紧迫感,才有动力。只有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尽的义务和必须履行的职责,才能有工作的主动性和热情,才能积极履职,自觉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发挥作用。

二是不断求知的学习意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大多数是从党委、“一府两院”岗位上转岗的,刚任人大工作确实需要一段适应过程。要尽快适应并切实担负起本职工作,就要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消极思想和多种困难,坚持不断学习,掌握人大工作基本程序、相关法律法规和必备的业务知识。一方面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另一方面要学习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及人大业务知识。除了学习书本知识,还要向行家里手求教,学习外地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学习要有韧劲、长劲,贵在坚持,不可临时抱佛脚。只有坚持不断“充电”,才能使自己适应新形势,胜任所担负的本职工作。

三是依法履职的法治意识。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监督机关。法律赋予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权、监督权、选举任免权。要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上述职权,就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依法履职。要做到依法履职,就必须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观念。无论是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还是审议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无论是参加各种会议,还是平时工作,都要使自己的言行与法有据,不可与法律法规相悖。只有坚持依法履职,才能有效地做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同时,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要积极主动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和方法,积极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让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带头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当好普法宣传员和执法监督员。

四是情系人民的公仆意识。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我国,权力机关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人大代表人民选,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选。常委会组成人员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和期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天职。要当好一名称职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负全县人民重托,就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努力为人民服务。同时,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要采取多种形式,经常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克服缺点,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五是坚持根本的大局意识。人大工作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服从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就是要在县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全县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因此,县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一定要增强核心意识、大局意识,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摆正位置,立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多数人利益、局部......余下全文>>

九:如何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

创新方式 增强实效

完善和改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

普陀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2014年4月

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使议案建议真正落到实处,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也是促进“一府两院”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几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和创新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新路子,以解决问题、增强实效为目的,促进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议案建议督办工作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们通过“五个强化督办”,确保各项议案建议办理落到实处。自区十五届人大以来,区人大代表提出的 761件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议案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374件(A类),占49.1%;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272件(B类),占35.7%;已被采纳,但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108件(C类),占14.2%;留作参考7件(D类),占1.1%。从收回的代表反馈意见看,代表满意的647件,占85%; 基本满意的114件,占15%。

(一)完善机制,强化规范督办。我们认真贯彻中央(2005)9号文件精神,制定完善了《代表议案处理规则》、《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则》、《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对议案的提出、审查、立案作出规定,对立案决议提出办理的要求,做到有章可循。同时,区政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制订和完善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工作规则。严格“三定”制度,确定经办人员、办理方案、办理时间和答复期限;落实“三访”制度,交办后、办理中、答复前密切与代表联系,了解代表意图,征询代表意见,共商解决办法;建立“统一登记、分类整理、归口办理、责任到人、统一答复”的办理工作程序和网上公开办理制度,使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

(二)围绕热点,强化重点督办。我们针对人代会会议期间确定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的重点建议,由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落实主任会议成员进行重点督办。自十五届人大以来有14件被列入重点建议。为使这些建议得到较好的落实,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根据分工督办重点建议的安排,带领有关委室负责人到各有关承办单位进行督办检查,听取办理情况汇报,提出建议意见。如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创卫长效管理机制的议案》(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关于进一步落实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若干优惠配套政策的议案》(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 2号)等重点建议,经重点督办,得到了妥善解决和较好落实。同时,常委会结合全年工作安排,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选择代表建议中反映比较集中或者多次反映的焦点问题以及“一府两院”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审议督办,增强了针对性,提高了解决率。

(三)确保落实,强化全程督办。我们通过不同的监督办法,保证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能得到解决和落实:对重点建议采取跟踪督办;对群众反映大的建议实施现场督办;对疑难建议开展定期回访督办;对一般建议进行常态督办等形式,不断强化全程督办力度,确保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期间,我们共收到217件议案建议,2012、2013二年时间里,我们通过跟踪督办、现场督办、回访督办等办法,使各项议案建议得以落实。如针对海岛地区医疗资源差、医务人员缺失的现状,代表提出了《关于稳定海岛医疗队伍的议案》。议案交办后,我们进行了广泛的调研,通过座谈会、督办会、现场......余下全文>>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