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2016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1、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没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
3、就高不就低的特殊赔偿原则
第30条规定的就是特殊情形下的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不一致的计算方法,受害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如果低的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尽可能的给受害人多赔偿一些。
4、实际赔偿的金额的确定以及一次性赔偿原则
第31条规定的是实际赔偿的金额的确定以及一次性赔偿原则。 这条说什么呢?就说第19条至第29条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项目,对于这些人身损害赔偿项目都要实行过失相抵,就是司法解释第2条当中提到的,按照《民法通则》第131条以及本解释第2条的规定,实行过失相抵。凡是赔偿权利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都应当实行过失相抵,分担损失。
5、选定受诉法院
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地的标准计算,因此受诉法院地的选择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有密切联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法院管辖规定,交通事故案件中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法院、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当事人在起诉前可查阅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选择标准高的法院所在地法院管辖更为有利,在选择受诉法院时同时需考虑诉讼的成本,如路途远近、赔偿标准的差异比例、在当地诉讼是否方便、地方性保护......余下全文>>
二:陕西省2016年交通事故索赔标准
2016年陕西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2016陕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分类: 物权侵权
2016年陕西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1. 2015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2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89元。
2.2015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464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901元。
3.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56896元。
具体赔偿标准及项目如下:
一、医疗费:
(一)概念:医疗费是指为了使受害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二)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
(三)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疗费用(以票据为准)
二、误工费
(一)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
(二)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
(三)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分别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目前暂为(52119÷365)×误工天数
3.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议休息时间或以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三、护理费
(一)概念: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一般只计算住院期间,一般为1人或遵医嘱。
(二)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
(三)计算标准:
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区别对待: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 ×陪护人数×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误工费×陪护时间或(60元---100元)×陪护人数× 陪护时间
四、交通费
(一)概念: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
(三)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以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票据为准,有关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一)概念: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到外地治疗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租房等所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三)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按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最新标准调整为每天230元......余下全文>>
三:陕西2016交通事故人命价赔偿标准
2016年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后续治疗费的计算方法同上,如未实际产生,可在实际产生后另行主张。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
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时间也可参照《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公安部)(GA/T521-2004)》的规定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13年度陕西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
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或(60元---100元)× 陪护时间
护理依赖程度可参照《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A/T800-2008)》
6、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120/天计算)
8、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20年=45716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20年=130060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5年=10367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5年=28815元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 ×(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10、丧葬费金额=陕西省职工平均工资44330元÷12个......余下全文>>
四:陕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农村 城镇 一样吗
您好,交通事故中赔偿标准的农村和城镇是不一样的。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 标准进行计算。
目前大量的农民工进人城镇打工或定居,他们已是城镇居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实际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镇居民年均收入,如果无视这一客观实际, 仅仅因为受害人为农村户籍就一律按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赔偿,有违公平。
因此,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 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
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 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
如果还有特殊情况,难以区分是城 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 ,按城镇居民对待。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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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陕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宿费………)急求,在线等
六:2015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有哪些规定
赔说来回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辅助器材器具、交通费、鉴定费等等费用。
其中,在交强险范围先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按照双方事故责任进行分摊。
请采纳~~祝你好运~
七:陕西交通肇事死亡,当时是民事附带刑事起诉,现在一审判决按农村标准赔偿,今年5月1陕西交通肇事死亡赔
先上诉,要求以城镇标准赔偿。最好委托精通刑事诉讼和交通事故赔偿的律师代理索赔。
八:陕西省交通肇事中受害人户口所在地已经列入了城镇规划,可以按城镇户口赔偿标准赔偿吗?
虽然是农业户口,但在城镇、工作、学习、生活、经商、居住一年以上的受害人,如果其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可以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市的受害人,可以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赔偿有关费用:
1、国营农场的居民; 2、在城镇从事工作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
3、居住在城镇,到农村承包企业的人员;
4、担任城镇企业经理、董事或者管理人员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不论该企业的所在地在农村或者城镇;或者居住在农村,在企业有固定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5、农村土地被征用,依靠政府补助和务工收入生活的人员或者农村居民的土地被依法收回,依靠补偿收入以及打工生活的人员;
6、在城镇从事工、商业活动一年以上的人员;
7、虽然到城镇从事工商业活动时间不满一年,但其提供的劳动合同或者根据生活经验可以判断受害人在城镇工作不会低于一年的人员;
8、其他难以认定为农村居民的人员。
九:西安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就不知道三年能不能算城镇常住人口,这得看西安的标准,由于受害人是在上班路上,属于工伤,工地应赔偿百激之三四十这样的,虽然农村常住人口比城镇常住人口赔偿少,但是一二十万应该有,如果是城镇的话,三十万左右,你应该找个律师,对方如果找了个律师,他就不蛮横了,这些都几乎是死东西,不会有太大改变,这个肇事者只能付主要责任,但是是工伤,赔偿应该不会少,别急,还有保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