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主席工作报告

一:乡镇是听取和审议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还是镇人大工作报告

宪法没有规定,如果比照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的情况和按照理论,可以推出是听取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吧。除宪法外如果有其他明确法律规定,应该按规定;没有就应该是个现实实践的问题。

二:如何创新乡镇人大工作报告

随着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的快速发展、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和经济建设的转型,创新乡镇人大工作是新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那么,如何创新乡镇人大工作呢?

一、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乡镇人大机构设置不够健全。从乡镇机构设置来看,全国各地乡镇人大主席有的是党委书记兼任,有的是党委副书记兼任,有的是专职,有的是兼职;有的增设人大副主席,有的增设了一名人大干事。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人大主席一名,可设立也不设立副主席。人大工作是集体行使权力的机构,乡镇人大主席没有单独行使职权的工作机制,所以只能通过乡镇代表大会来进行,至于闭会期间的各项工作,由于乡镇人大机构设置不统一,人员少,力量薄弱,不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是乡镇人大所处地位不够合理。乡镇人大是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是对政府实行监督,乡镇人大主席应该是排在乡镇党委书记之后,乡镇长之前。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按照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的顺序来排名。特别是人大主席的待遇和干部使用上更是如此,这样在人们心目中就形成了先党委后政府,再人大的认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削弱了乡镇人大的权威和法定职能,影响其工作的开展。

三是乡镇人大制度程序不够规范。乡镇人大除在每年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有比较健全和完善的工作程序外,闭会期间大部分乡镇人大还没有比较完善的、规范的、明确的制度和程序人大主席团在每年一次的人代会上都要选举产生,在开会期间有明确的职权,闭会期间法律也没有明确的职权规定,法律规定,人大主席团不作为乡镇人大的常设机构,人大主席团不作为乡镇人大的常设机构。那么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主席怎么开展工作,如何行使职权,这些问题,各地乡镇人大主席都是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以个人的理解和认识来进行工作,这种不明确、不规范的工作程序也影响着工作的开展。

四是乡镇人大工作责职不够明晰。乡镇机关有党委班子和政府班子,但工作中是党政不分的,“一揽子”工作时候多,党委既是领导和决策者,又是落实者,党委成员也分管着政府工作,人大主席不但要做党委分配的工作,也要做政府的工作,因为乡镇工作是以包片包村落实工作任务的,这样就形成了多数人认为乡镇的工作就是党委书记说了算。乡镇工作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序上也影响了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乡镇人大工作应该处理好四种关系。

一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乡镇人大工作只能争取党委的支持,才能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权。在工作中,人大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行使人大的监督权,保证党委的决策落到实处。

二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法律上没有明确对乡镇政府的监督权,对政府的工作,目前开展了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查、评议,做到了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即不失职,又不越权,在监督中支持,在督办中帮办,真诚地帮助政府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把监督的立足点放在了支持和促进政府的工作上。

三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处理好与人大代表的关系。乡镇人大主席是人大代表的组织者和服务者,其法律地位和各项权利与代表是平等的,乡镇人大主席在服从党委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的基础上,人大日常工作需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制定好各项工作制度,安排好代表的活动,为代表活动提供好服务,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好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代表的自身素质建设。

四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处理好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关系......余下全文>>

三:乡镇人大主席程序

第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第二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三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除行使本法规定的职权外,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选举法规定。各行政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应当有适当的代表名额。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五)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

(六)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七)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八)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九)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十)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十一)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三)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四)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五)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第九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六)选举本级人民......余下全文>>

四: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有区别吗?

当然有区别,乡镇人大主席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只为本次会议主席团成员,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则是代表们的主心骨,是代表活动的组织者,是代表和群众的代言人。目前,大部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只设主席一人,或者设专职副主席一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根据这一法律和省级人大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规定,结合乡镇人大工作的实际,乡镇人大主席的具体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组织主席团成员做好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2、负责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准备工作。

3、组织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组织代表检查了解在本行政区域的执行情况。

4、联系并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参加执法检查,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听取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上级国家机关派驻乡镇单位的工作。

5、受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委托,联系在本行政区域居住和工作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助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及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6、检查主席团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办理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汇报。

7、受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主席团汇报处理情况。

8、指导和协肋各选区依法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补选、增选的有关事项。

9、参加本级人民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

10、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的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有关事项。

保障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在经济、人身、法律责任等方面都给予了充分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言论免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各种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小组会议、代表团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主席团会议、常委会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当然,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言论,不在此范围。“不受法律追究”意味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引用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来处理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的发言和表决;任何旨在追究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言行责任的规范性文件都是违宪的。而且实际上,对此还应作宽泛的理解,即代表的发言和表决,不仅不受法律的追究,也不能受党纪和政纪的处分。

2、人身自由的特别保护。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代表如因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代表采取除逮捕和刑事审判以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也须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3、给予代表履行职责所需的时间、经济保障、交通、通讯......余下全文>>

五:新形式下如何当好乡镇人大主席

乡镇人大主席的工作涉及面很广。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摆正位置,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首先,要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要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以取得党委的支持和理解。其次,要处理好与主席团的关系。乡镇人大主席作为主席团的当然成员,更好地处理好与主席团的关系,应当说乡镇人大主席与主席团的关系是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因此,主席要尊重主席团的集体决定。注意发挥主席团的集体作用,经常向主席团汇报工作,同时要认真组织实施主席团的决定。第三要处理好与本级政府的关系。从法律上讲,乡镇人大与乡政府的关系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好《监督法》。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敢于监督不越权,善于监督不失职,做到监督不挑剔,制约不干预,参与不代替。监督是手段,支持是方法,目的是使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不能强调监督忽视支持,把监督赋予支持之中,服务之中;同时也因强调支持而放松监督,力求工作到位,防止角色错位。第四,要处理好与人大代表的关系。乡镇人大主席在工作中,必须将自己主观能动性和发挥代表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善于运用代表的整体力量,努力把乡镇人大工作开展得更好。

二是要加强学习,转变方法。

乡镇人大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要使自己的工作适应人大工作需要不仅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还要注意了解人大工作特点、规律,熟悉人大工作程序,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通过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真正达到“四个转变”即:从凭行政手段和经验办事转变到依法办事上来;从习惯于抓具体业务工作转变到善于抓住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上来;从习惯于找具体业务部门布置任务转变到加强与人大代表和群众的联系上来;从习惯于行政首长直接处理问题转变到发挥集体作用集体行使权力上来。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对乡镇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扎扎实实地做本职工作。

三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乡镇人大工作离不开乡镇中心工作。乡镇人大主席、要从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乡镇人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对全年的镇人大工作进行科学安排,制定出年度计划,确定年度工作要点。为了使年度工作计划得到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初步计划形成后,要向党委汇报,同时征求政府和代表意见,并提请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工作要点制定后,要努力组织实施。

四是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是乡镇人大主席开展工作的最基本方法。首先要针对性地选择好调查研究的内容和课题。要围绕人大工作职责,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社会事业大局,围绕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通关心的“热点”问题选择和确定调查研究的内容。调查研究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典型性,需解决的问题更要具有普遍性。第二,调查研究的方法要灵活多样符合实际。可以进行全面调查,也可以搞典型调查、重点调查或抽样调查;可以采取走访、开座谈会、问卷征询、听取汇报等形式,也可以实地考察。调查研究的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注意掌握第一手资料,倾听各种意见和反映。第三,要认真写好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和建议。

五是要依靠代表,立足服务。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的主体。因此,乡镇人大主席应当把代表作为开展工作的依靠力量,注意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要为代表的学习和开展活动创造条件,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便利,还要注意认真总结和推广代表履行职责的好经验和做法。

六是要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加强乡镇人大的规章......余下全文>>

六:人大工作报告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有区别吗

1 政府工作报告的形成和发布   报告由各级政府的办公机构拟稿,如国务院办公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室等。交由政府领导审阅后,正式在“两会”上由政府正职领导人宣读,并发布印刷稿。之后也会通过各类媒体向大众公布全文。   2 政府工作报告的结构和内容   政府工作报告的结构通常分为三部分。   2.1 一年来工作回顾   回顾并总结上一年来的政府工作情况。 汇报政府取得的成绩和基本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然后再将政府工作分为几个大类(如经济、社会事业、劳动等),分别详细阐述工作举措和成绩。   2.2 当年工作任务   归纳当年政府各项工作,汇报这一年政府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首先提出一段纲要性的文字,说明当年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然后再将政府工作分为几个大类(如经济、社会事业、劳动等),分别详细阐述将要施行的工作举措和工作计划。   2.3 政府自身建设   详细阐述对当年政府内部的政府职能、民主化建设、依法行政、政风建设等方面将要施行的工作举措和工作计划。   2.4 其他   国务院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一般还包括外交和国际形势方面的内容。 每个“五年规划”开始之年,报告中还需包含过去五年的总结和今后五年的基本规划。 部分政府工作报告后,对报告中出现的一些新名词或专有名词还附有“名词解释”。   3 其他有关事宜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后,将会按照地区或行业分为几个小组,进行分组讨论和审议,就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在稍后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主席团会对报告进行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反馈给政府。   总结下:政府给人大做工作报告,人大不做报告而是听取和审议这份政府做的工作报告。

七:镇里面的人大主席主管什么

应该叫人大主任。不过我感觉就是个酱油。具体事务他都不管。镇的书记和镇长就处理了。下面的是法律字面上规定的乡镇一级的人大的职责权限。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听取和审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撤销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唬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八:最新 乡镇人大主席 在理想信念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农村基层的权力机关,是农民群众参与乡镇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方式。但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无论在理论研究和立法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都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中的一个薄弱环节,有许多重大的理论课题和实际问题亟待研究解决。笔者结合在基层人大工作经历,拟对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困难与对策作如下探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乡镇人大尽管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但由于在机构设置、编制、职能等诸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使乡镇人大的权力运行,特别是闭会期间职能发挥受到制约,影响了乡镇人大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在:

1、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的认识存在误区。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普遍重视,这是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法律上讲,乡镇人大是农村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本乡镇的重大决策均需经过乡镇人大审议通过后才合法,才能付诸实施。事实上,在乡镇权力分配中,党委是乡镇工作的领导核心,也是乡镇政治、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决策中心。乡镇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其他各项社会事务的具体实施,乡镇重大问题的决策多是由乡镇党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作出,乡镇人大通常只是宣布先于人大会议召开的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中已经产生的决策,使乡镇人大很难监督政府的决策行为。

2、乡镇人大履行监督权的状况与法律赋予的职权要求尚有差距。首先,代表正常活动难以开展。乡镇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比较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就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其他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其次,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使监督对象对乡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尤其是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乡镇政府的领导,忽视人大的监督。再次,因为乡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员是本乡镇的核心决策人员,握有事实上的人权和财权,这就使乡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心有余悸”,即使监督也显得无力,有的甚至变成了形式。

3、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保障制度不健全。一是代表的言论自由得不到保护。一些乡镇国家工作人员听不得不同意见,甚至对提出建议、批评的代表以变相的方式加以报复。二是在经济支持上缺乏保障。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所需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都无固定经费来源,要通过乡镇长审查批准才能报帐。三是乡镇人大主席团结构不合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呈党政化趋势,人大工作的力量不足。加之,乡镇人大办公室未真正建立起来,闭会期间,实际上只剩人大主席一人“唱戏”。

二、原因分析

乡镇人大工作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粗略地说来,主要有三:

1、乡镇人大自身重视不够,建设不足。乡镇人大工作者普遍存在着对人大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定位不准的问题。认为人大是“二线机关”,没什么作为,也不可能干出什么成绩。不能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积极的态度投身人大工作、干好人大工作。同时也存在着对法律知识、人大工作知识、履职技巧等学习不够深入透彻、不能熟练掌握人大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技巧等问题。

2、乡镇党委领导重视不够,支持不足。乡镇党委往往重视抓好党政部门的务实性工作,而对人大等程序性强的工作认识不够、重视不足,不能把人大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进行专门的谋划研究、安排部署,不能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数量、人员素质和经费保障。由于缺少组织领导、人员素质、经费保障等诸多原因,致使乡镇人大工作者想开展人大工作“有心却无力”。

3、上级人大机关重视不够,指导不足。由于人大机关上下级之间不是垂直领导关系,上级人大容易忽......余下全文>>

九:镇人大主席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联系住乡镇的人大代表,监督乡镇政府的工作。审议当地重大问题,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十:急求乡镇人代会补选乡长、人大主席的具体程序

【求采纳】

3

、通过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4

、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

5

、通过大会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八)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4

日上午

11

10

分)

1

、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2

、大会选举;

(中间插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1

、总监票人报告选举结果;

2

确定选举结果)

3

、宣布选举结果;

4

、通过各项工作报告的决议;

5

、乡镇领导讲话;

6

、大会闭幕式(全体起立,奏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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