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青少年犯罪存在着:结伙作案多,严重犯罪多,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手段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及反复性强等特点。青少年犯罪有其自身、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多方面的原因,我们要采取自身预防、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和司法预防等多种预防方法,进行综合治理,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有资料显示,我国近10年来的犯罪增长率已过24%(尚不考虑1992年起将立案标准上调的因素)(1),而其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据官方统计资料表明,在1980—1989年的10年间,14—25岁年龄段的犯罪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重一直维持在70%以上,自1990年以来的近10余年,这一比重虽有所下降,但仍维持在65%左右。(2)这中间,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我们在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上,也经常看到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报道,其中不少是骇人听闻的重大恶性案件。
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得到了我国有关部门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3),我国也已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可以说,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但结合新的社会实际,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进一步深入探析预防对策,仍有其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根据省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的选题安排,笔者就此题谈一些粗浅看法,以求教于诸位同仁。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就其词义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与少年的合称,“青年”是指人从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年龄段,“少年”指人从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年龄段。(4)理论界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5)它以我国开始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14岁为起点。广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有学者认为,它是指6—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6)这种定义,是从犯罪预防的角度,将矫治的行为扩大到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不道德行为或可能引起犯罪的行为),并将这个年龄段的下限予以降低。对这个下限存有不同意见。有学者提出,应当定在10岁比较合适。其理由在于,从实证的角度,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从10—12岁开始有劣迹,13、14岁开始走向社会进行违法犯罪,14—17岁进入犯罪的第一个高峰期。这样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犯罪研究。故而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7)笔者对此予以赞同。这一概念包括了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和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年犯罪。前者和刑法上规定的“未成年犯罪”的范围应该是一致的,只不过“未成年犯罪”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而“少年犯罪”则是一个宽泛的社会学、犯罪学概念;后者的“青年犯罪”也指年轻的成年犯。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犯罪是一个社会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有人类学家曾尖锐地指出:“从某种程度上说,当一个文明趋向于更高,或许还是更有价值的目标时,社会性越轨(犯罪)的可能就越大。”(8)......余下全文>>
二:当今社会,怎样看待青少年犯罪问题?
青少年犯罪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方面:
(1)家庭因素。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有的家庭不合,父母离异,在得不到父爱、母爱基本温暖的情况下,幼小的心灵被人为地扭曲,报复社会,而走上犯罪道路;有的是因为家庭过分溺爱,形成孩子任性、霸道的坏性格,一旦受挫折或受批评就难以接受;有的家长以打骂代替教育,孩子犯一点小错,或学习成绩不好,就不敢回家,在外流浪,甚至离家出走,碰上坏人教唆,极易走上犯罪道路;有的是没有时间教育孩子,放任自流,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孩子在外结交狐朋狗友,小偷小摸,滋事斗殴,沾上恶习,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还有的家长望子成龙心切,期望值太高,平时成绩不是前三名不能过关,升学非上重点不可,逼得太紧,压力过大,负担过重,当孩子力不从心,“达标”无望时,极易走向反面,做出丧失理智或意外的犯罪行为。
(2)社会因素。不健康的社会文化,对涉世不深、抗诱惑力不强的青少年的危害是很深的。一些影视中播放的犯罪过程和人物语言的腐朽观点,不健康的书刊杂志、电子游戏中的大量宣扬暴力、色情的东西,加之到处可见的美发厅、按摩院,疏于管理的网吧、录像厅不按照规定,随意让青少年进入,都诱发青少年犯罪。青少年无经济来源,当囊中羞涩,以抵挡不住诱惑时,就有可能由内向外,从小偷小摸到公开敲诈抢劫,甚至杀人谋财,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学校因素。青少年犯罪除了家庭和社会的原因外,学校教育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由于家庭和社会的负面影响,严重抵消了学校正面教育的效果。由于我国教育体制,各个学校不同程度的存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少数教师对后进学生缺乏爱心,教育方法简单,鼓励表扬少,批评指责多。有时造成后进学生校门、家门两难进的局面。“破罐子破摔”,他们在校外寻找“知己”,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除了客观方面,青少年的主观因素才是决定因素。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阶段,在生理、心理上尚不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少,缺乏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尤其在心理和情绪上变化复杂,极不稳定。加之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形成了许多错误的价值观,表现为混乱,颠倒的“是非观”、贪婪的“幸福观”、称王称霸的“英雄观”、低级庸俗的“趣味观”等等,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三:当今社会,怎样看待青少年犯罪问题
gentleness, vigor and a keenness of
四:如何解决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
我发在网上有篇:周群文章《走资派摧残下一代的手段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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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能看到真相,也就明白一切了。
五:青少年的犯罪率
一、自从80年代以来,我国的整体犯罪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青少年犯罪问题是在这个情况下产生的。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在50年代、60年代,中国曾经成功地创造了世界上最低犯罪率的奇迹。此期,中国犯罪案件与人口的比率,始终保持在5起/万人之下,最低曾到达2.8起/万。60年代后期出现了文化革命,到80年代初,由于文化革命的后果,犯罪率一度达到历史上未有过的高峰──8起/万。中国政府在1983年,针对这种情况,采取了严厉打击严重犯罪活动的运动。但由于"开放、改革"带来的深层经济、社会、文化的剧烈变动,严重打击犯罪活动的种种司法、行政措施虽然取得很大的成绩,却没有能够有效地遏制犯罪率的上升。1991年中国警方公布的数字为:警方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达到2,365,709起,与人口的比率为20.94起/万,此外,尚有2,414,065起的治安案件,与人口的比率为21.4起/万,两者合计为42.34起/万。1992年起中国警方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有所更改,除去了一些损失较少的案件,同时统计中的不实作风逐步发展也影响了统计数据的效度与信度。据警方统计,1998年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与1997年相比增加了23.08%,达到了与人口的比率为15.2起/万,同时治安案件与人口的比率为26.8起/万,两者合计为42.0起/万,虽然这个数字与1991年的42.34起/万差不多,但犯罪学者们相信实际上犯罪是在激烈地增长着的:如杀人案:1991年为23,199起,到1998年上升到27,670起,增长了16.2%,抢劫案1991年为105.132起, 1998年为175,116起,上升了66.6%。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的居民安全感仍然保持在较好的水平。在2000年初,有关单位曾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省会以上9 个城市进行了居民安全感调查,共收样本18149份。 结果是:认为所居住的城市治安较好的居民比例,最高的城市达到79.1%,最低的城市为16.9%,9 个城市排序,中位数为48.0%。即一般来说, 城市中有近一半的居民认为治安状况较好。认为所在城市治安较差的百分比率,最差的为37.2%,最好的为3.2%,中位数为12%,即一般来说,有10% 左右的居民认为所在城市治安差。 二、在上述情况下,青少年犯罪也持续增长,但其增长的速度较整体犯罪慢,其中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有稳定迹象。 表一,1991年到1998年刑事案件作案成员中14-25岁的占全部作案人员的百分比。 年份 犯罪率(14-25岁) 占全部作案人员比率 1991 63.7% 100% 1992 61.1% 100% 1993 60.4% 100% 1994 58.3% 100% 1995 55.2% 100% 1996 51.1% 100% 1997 49.3% 100% 1998 47.4% 100% 资料来源:公安部统计 上表可见从1991年以来,14-25岁的刑事作案成员占全部作案人员数下降了16.3个百分点。 表二,1985-1995未成年人作案占全部作案人员的百分比。 年份 ①刑事作案人员数 ②未成年作案人员数 ②/①% 1986 471342 112063 23.8 1987 488415 108817 22.3 1988 530254 114667 21.62 1989 1075282 205046 19.1 1990 1176882 192971 16.4 1991 14......余下全文>>
六:中国对青少年犯罪采取了什么措施?
劳教,如果这个人是高智商,可能会被带到高智商犯罪管理所。
七: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已达 %
一、自从80年代以来,我国的整体犯罪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青少年犯罪问题是在这个情况下产生的。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在50年代、60年代,中国曾经成功地创造了世界上最低犯罪率的奇迹。此期,中国犯罪案件与人口的比率,始终保持在5起/万人之下,最低曾到达2.8起/万。60年代后期出现了文化革命,到80年代初,由于文化革命的后果,犯罪率一度达到历史上未有过的高峰──8起/万。中国政府在1983年,针对这种情况,采取了严厉打击严重犯罪活动的运动。但由于"开放、改革"带来的深层经济、社会、文化的剧烈变动,严重打击犯罪活动的种种司法、行政措施虽然取得很大的成绩,却没有能够有效地遏制犯罪率的上升。1991年中国警方公布的数字为:警方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达到2,365,709起,与人口的比率为20.94起/万,此外,尚有2,414,065起的治安案件,与人口的比率为21.4起/万,两者合计为42.34起/万。1992年起中国警方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有所更改,除去了一些损失较少的案件,同时统计中的不实作风逐步发展也影响了统计数据的效度与信度。据警方统计,1998年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与1997年相比增加了23.08%,达到了与人口的比率为15.2起/万,同时治安案件与人口的比率为26.8起/万,两者合计为42.0起/万,虽然这个数字与1991年的42.34起/万差不多,但犯罪学者们相信实际上犯罪是在激烈地增长着的:如杀人案:1991年为23,199起,到1998年上升到27,670起,增长了16.2%,抢劫案1991年为105.132起, 1998年为175,116起,上升了66.6%。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的居民安全感仍然保持在较好的水平。在2000年初,有关单位曾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省会以上9 个城市进行了居民安全感调查,共收样本18149份。 结果是:认为所居住的城市治安较好的居民比例,最高的城市达到79.1%,最低的城市为16.9%,9 个城市排序,中位数为48.0%。即一般来说, 城市中有近一半的居民认为治安状况较好。认为所在城市治安较差的百分比率,最差的为37.2%,最好的为3.2%,中位数为12%,即一般来说,有10% 左右的居民认为所在城市治安差。
二、在上述情况下,青少年犯罪也持续增长,但其增长的速度较整体犯罪慢,其中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有稳定迹象。
表一,1991年到1998年刑事案件作案成员中14-25岁的占全部作案人员的百分比。
八:青少年犯罪问题是cssci来源期刊吗
青少年犯罪问题
主管单位:上海市教委
主办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快捷分类:政治社会学及统计学
出版地区:上海
国际刊号:1006-1509
国内刊号:31-1193/D
创刊时间:1982
发行周期:双月刊
期刊开本:A4
审稿时间:3-6个月
所在栏目:社会科学II
综合影响因子:0.349
期刊级别: CSSCI南大核心期刊
杂志之家可以发表这类的期刊杂志。
九:题目 对青少年犯罪的看法
青少年犯罪原因及观点:一、主观原因 从主观上讲,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逐渐走向成熟的时期,尚未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正确观察社会的意识,意志品质薄弱,容易受到各种不良风气和坏思想的影响,养成“哥们义气”,“享乐主义”等种种不良习惯和不正确思想,并具有强烈的冲动性,教育引导的不当,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二、客观原因 ①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由于我们工作中忽视了思想,加上社会上请客送礼、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的影响,部分青少年对社会产生怀疑和矛盾心理,失去了是非观念,甚至对正确的东西也持怀疑态度。有的违法犯罪分子毫不隐瞒的说: “人活着就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能贪污的贪污,能受贿的受贿,我不能贪污也没条件受贿,只好采用笨重的办法去偷去抢。”在这种思想支配下,这种人藐视国法,大胆作案,抓住了坐几年牢,抓不住算我走运,吃喝几顿,快活几天。如我们办理的一起抢劫盗窃案件中,涉案的几个年轻人年龄都在二十岁左右,由于受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影响,几个人经常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盗窃、抢劫。有时盗窃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有时抢劫现金,来充实他们空虚的精神生活。他们不是靠勤劳的双手去致富,而是抱着幻想,以身试法,去盗去抢、去骗,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②外来腐朽思想和文化的腐蚀。随着对外开放,业的发展,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腐朽思想生活方式也象苍蝇一样飞了进来,在青少年中产生了不良影响。青少年身心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吸收能力强,而批判、辨别能力差,容易把坏的当成好的去仿效和追求。加上我们缺乏正确的引导,促使他们为追求物质精神享受而不惜铤而走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③就业不足,使无可事事的青少年有时间去违法犯罪。化的生活促使青少年成熟的比较早,有些人在十五、六岁就具有了成年人的思维能力和生活要求。他们成熟之后,在生活上、上就有了独立的愿望。他们容易经常“自我设计”处处以自我为中饥,要求周围的人尊重他、理解他,希望自己成为对、对家庭有用的人。就业除经济意义之外,还反映出他们一种精神方面的需要。这个问题一旦得不到解决,他们就会产生消极的心理反应,生活的困难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们感到自己正当权利没有得到正当保障,产生反抗心理。笔者在提审一重大盗窃犯时,当问及他为什么盗窃时,他说:“和我年龄相仿的都有工作,他们下班后遛舞厅、遛影院、玩台球,有时请我到饭店吃点喝点,老花别人的钱不得劲。做生意又没那本事,没钱花就想到偷,叫你们处在我这种地步,没钱花也会想办法的”。 ④国家机关工作中存在某些问题,对青少年犯罪起到催化作用。有些地区的政法机关对犯罪活动打击不力,许多重特大案件长期不能破案,或虽已破案,由于案件久拖不决,失去应有的现实意义,起不到震慑犯罪的作用。有的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立案不查或久拖不决给那些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一种侥幸心理,以为可以逃脱的制裁,以至于使其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能自拔。有的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为了某些经济利益或达到某些领导下达的抓人指标,该从轻的不从轻、不该拘留的也拘留了。还有的劳改、劳教场所管理不善,不力,使他们在服刑或管教期间不仅没有受到改恶从善的教育,反而彼此了不少犯罪的经验,有的甚至在释放途中就继续作案。 ⑤家庭的因素。家长在教育、制止和挽救青少年犯罪方面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由于受自身素质的限制或教育不当等多方面的原因,有些家长非但不能很好的教育子女,甚至成为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引路人。调查中发现,犯罪青少年的家长知识层次较低,绝大多数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文盲占了其中相......余下全文>>
十: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虽然经过多年的治理,但是,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已经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如何有效地防止青少年犯罪害及他人、自身、家庭和社会,如何教育、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不至于犯罪而危害社会,如何帮助他们顺利地跨过青少年这一人生特殊而重要的“危险期”?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非常严肃的社会问题。
作为一个长期在学校从事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政工干部,笔者认为,单纯依靠一个部门或一种方法来预防、控制、减少青少年犯罪是不可能的,仅仅依靠对罪犯的惩罚、矫治、改造来控制青少年犯罪也是不完备的,必须充分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开展四种预防。
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环境的好坏对青少年的成长教育起到积极的影响.。家庭环境一般包括生活条件、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家长行为等因素。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呀呀学语,从读书识字到认识自然、认识社会,从依附父母到独立生活,其生活技能的掌握、生活方式的形成、社会角色的培养、大多是在家庭中形成的。良好的家庭环境(如生活条件宽裕、家庭结构健全、家庭关系和睦、家长行为文明)会孕育青少年健全的人格,古今中外,几乎任何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其青少年时期都是生活在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中。相反,不良的家庭环境,如家庭结构欠缺、家庭关系破裂、家长行为粗暴,则会导致青少年的人格向着变态的方向发展,往往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客观原因之一。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他们的第一任老师,正确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父母要了解子女的生理和心理的发展、变化,不能固守“长辈”的角色和地位,缺少与子女“交朋友”的意识,对他们不能过于苛求,应给予他们更多学习上的帮助、生活上的关心、精神上的鼓励和诱导。
家长除了科学文化知识外,还应对子女进行:基本生活技能的教育和培养;伦理、道德、法律教育,使其“习惯成自然”,变成自己的行为准则而终身恪守。防止溺爱、体罚、控制、放任、庇护,要鼓励、交谈、权威(维护权威,最重要的是父母要提高自身素质,能够回答和解决子女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正确地管理自己的家庭,以正确的自身行为,使子女心悦诚服)、限制(对子女的不良行为如逃学、无故夜出、乱交朋友、携带管制刀具等要进行管制和约束,以消除他们违法犯罪的诱因和机会),及时制止越轨行为等。
学校预防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专门场所,又是塑造人格的地方。学校教育对预防犯罪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教育搞好了就会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就青少年来说,在学校接受教育这个年龄阶段,正是他们长身体,求知欲望强烈,精力充沛,最容易接受新知识,新事物的时候,学校通过教育,可以遏制青少年犯罪心理的产生,使受教育者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行为习惯、知识结构与价值观念,从而从内心深处不愿犯罪,减少受教育者的反社会性。
在实施学校教育上,要不断改善教育内容,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片面追求智育教育而忽视德体教育,不仅阻碍了教育方针的落实,受教育者也得不到全方位的教育,而使他们厌学、失学、辍学,产生不良嗜好、不良行为,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许多案件表明:在校青少年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大都是在缺乏科学管理和健全约束机制的情况下实施的,如能及早采取措施,大部分是可以避免和制止其发生的。笔者认为:学校预防应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一是改善育人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丰富校园文化,让青少年生活在一个温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让青少年远离毒品、远离犯罪,消除社会对他们的负面影响,为青少年......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