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历史街区保护

一:历史街区保护理论具体指什么? 10分

历史街区的保护

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这一时期还没有形成历史街区的概念,但已经注意到了文物建筑以外的建筑环境的保护问题。

针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的不足和来势凶猛的旧城改建的热潮,国务院在1986年公布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时,正式提出了保护历史街区的概念,这标志着历史街区的保护政策得到了政府的确认。1997年建设部转发了《黄山市屯溪老街保护管理办法》,这是对历史街区保护的原则方法给予了行政法规的确认。

保护的基本原则:

历史真实性原则。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街道等必须是历史原物。虽然在整个街区内允许有一些后人改动的建筑存在,但应只是小部分且风格上基本统一,一般情况下,历史街区中能体现传统风貌年代的历史建筑的数量或建筑面积占街区建筑总量的比例应达到50%左右。

生活真实性原则。生活真实性原则要求历史街区不仅是过去人们生活和居住的场所,而且现在仍然并将继续发挥它的功能,是社会生活中自然而有机的组成部分。生活真实性有两个评判标准,一是原有居民的保有率,二是原有生活方式的保存度,即历史街区应该是该城市或地区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保存最为完整、最有特色的地区。一般来说,历史街区的人口保有率应在60%左右,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历史街区的社会生活结构和方式不被破坏,保持完整的社会网络。

风貌完整性原则。要使历史街区能够形成一种环境,使人从中感受到历史的气氛,就要有一定的规模,在该区域视野所及范围内风貌基本一致,有较完整和可整治的环境,但规模也不宜过大。根据目前国内历史街区的一般状况,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在15-30ha,历史街区的总面积一般在30-50ha左右。

保护的基本方法:

保护外貌,整修内部。历史街区的历史建筑大部分不是文物保护单位,就不必像文物那样一切维持原状,可以进行室内的更新改造,以适应现代的生活需要。

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历史街区的主要功能还是满足人民的居住与生活。基本的基础设施不能保证,不但影响到保护的积极性,而且势必导致街区失去活力和进一步的损坏,使原有居民大量流失,不能延续原有的社会生活信息。

小规模、渐进式地逐步整治。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整治切忌大拆大建,原有的东西拆掉,所附着的历史信息也就消失了。逐步整治的方法一方面可以从容筹集资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精心设计、精心维修,保存更多的历史信息。

历史街区保护与整治的某些误区:

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整治在我国还是一个较新的课题,由于许多部门对这项工作还不是非常熟悉,出现了一些错误的理解与做法,这些错误往往会对历史街区的保护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1将历史街区仅仅看作是旅游资源。

一种情况是为发展旅游为名拆旧建新,使历史街区沦为"假古董",这种形式的开发建设是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原则相抵触的,是对真正的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另一种情况把原有的居民全部迁出,改为旅游和文娱设施,使历史街区失去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习俗,也就是去了"生活的真实性",这种以表演性的仿古活动来替代依附在这些历史场所里的真实的人的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另一种造假行为,街区因此失去了历史韵味。

2把历史街区看作是房地产项目进行开发。

由于房地产开发的目的就是以利润为前提,而不是以保护为目的,因此,依靠房地产开发公司去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难以奏效的,这也许是许多历史街区受到破坏的症结所在。

3规划设计单位把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整治规划等同于一般的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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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街区保护整治与旧城更新的关系 ?

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的面貌正发生着剧烈的变化

一方面,许多大型城市严格控制城市规模,以往粗放式的外延扩张的方式被遏制。另一方面,旧城区因建设年代较早,旧城功能及物质性的衰败使之不再适应日益丰富的当今城市生活。而这些地块往往地处城市的中心区域,交通可达性好,人流量大,市民对市区中心的集体记忆的惯性等使得这些地块本身具有很大的价值。

处于旧城区中的历史地段,其本身亦城市发展过程中相应历史时期背景下的产物。记录着一座城市及其社会的岁月,传统。这种记忆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代表性。因此,越来越多人意识到,对历史街区采取有机更新利用而非博物馆式的冻结保存,挖掘街区的市场价值,使之重新融入当代的城市生活中是对待历史街区存续的有效途径之一。此外,历史街区本身的文化及精神价值易被旅游休闲商业注意。通过差异化的包装,改造,提高商业开发的附加值,这已经是国内历史街区开发的一般模式。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的面貌正发生着剧烈的变化

一方面,许多大型城市严格控制城市规模,以往粗放式的外延扩张的方式被遏制。另一方面,旧城区因建设年代较早,旧城功能及物质性的衰败使之不再适应日益丰富的当今城市生活。而这些地块往往地处城市的中心区域,交通可达性好,人流量大,市民对市区中心的集体记忆的惯性等使得这些地块本身具有很大的价值。

处于旧城区中的历史地段,其本身亦城市发展过程中相应历史时期背景下的产物。记录着一座城市及其社会的岁月,传统。这种记忆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代表性。因此,越来越多人意识到,对历史街区采取有机更新利用而非博物馆式的冻结保存,挖掘街区的市场价值,使之重新融入当代的城市生活中是对待历史街区存续的有效途径之一。此外,历史街区本身的文化及精神价值易被旅游休闲商业注意。通过差异化的包装,改造,提高商业开发的附加值,这已经是国内历史街区开发的一般模式。

三:国家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方面颁布了哪些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24 号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经2008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 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三)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八条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下列材料:

(一)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

(二)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现状;

(三)保护范围;

(四)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清单;

(五)保护工作情况、保护目标和保护要求。

第九条 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十条 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向该城市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报建议;仍不申报的,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提出确定该城市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

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镇、村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可以向该镇、村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报建......余下全文>>

四: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措施

保护外貌、整修内部,历史街区的历史建筑不必像文物那样一切维持原状,可以进行室内的更新改造,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对历史性建筑要按原样维修整饰,对那些改动不合理的地方,维修时可恢复其原貌或原来的风格,对有悖于历史风貌的新建建筑可以适当改造,恢复历史原来的风格。积极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这个问题不解决,居民就很难在这里继续生活,保护就成了一句空话。要逐步整治,反对大拆大建。之所以提倡逐步整治的方法,是为了精心设计与施工,保存更多的真实历史遗存,也是为从容筹集资金,减轻政府压力,更是为保存和延续社区文化,保护其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它的保护不是简单的规划问题,而是一个综合的社会实践。要特别关注保护实施中的方法和政策问题,总结前一阶段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实施。可以认为,凡是需要保护的地区,就不可能就地平衡资金,所以也不应该按房地产开发的方式进行运作。一些城市的历史文化街区中制定了好的保护规划,但由开发商来主导建设,为了平衡资金、追求利润,只能是不断修改规划,其结果是达不到保护的目的。正确的做法是由政府主导,按着规划的要求制定相关政策,保证按规划实施。同时,要注意采取逐步整治的方式,尊重居民的意愿,保护居民利益,调动居民的积极性,政府出资为主,居民出资为辅,要“政府主导,居民参与,逐步整治,渐进改善”,这样才可以做好保护区的保护、整治工作。有的地方全部迁出原住民,把房子重修再高价卖出,或变成有钱人居住的新社区、或变成高档娱乐休闲地、或变成专供旅游参观的布景道具,这些都不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方向。国外一些城市旧区的成片更新,往往针对的是已衰落的商业区、仓库、码头等,很少有大量迁出原住人口的。从避免社会分隔出发,他们也不赞成“绅士化”的改造。

五:如何对城市的历史文化进行保护与开发

一个没有人文精神的城市肯定也没有自己的灵魂。走向现代大都市,城市需要繁荣的工商业,也需要人文精神的滋养。尊重传统,并耐心解读那些承载着传统与城市记忆的历史街区及建筑,是我们探寻人文精神的重要路径。作为一个发展中的旅游城市,历史遗留下来的古文化,可以作为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支撑,也是塑造一座具有高质量生活水平和高品味文化内涵的城市宝贵遗产。保护好、开发好、利用好历史文化遗存文化可以提高我们城市的文化品位和精神内涵,为将来城区古文化街区旅游提供广阔空间,最终形成以旅游收入与反哺保护良好互动的态势。若不对现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加以憨护,若干年后,人们将无从了解聊城城区到底是什么样子,与其他城市相比有哪些不同的特质和个性,有哪些值得骄傲的文化遗产。只有尽力保护好历史文化遗存,旧城的历史生命才能得以延续和升华,而现代的城市开发水平,也可以得到极大地提高。

六:如何唤醒现代城市中历史街区的内在活力

近年来,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更新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通过外在物质环境的保护与内在街区功能的更新,将历史街区的景观特色、传统文脉与文化内涵嫁接到新的城市社会经济基础之上,成为大多数历史街区保护与更新的必经之路。

历史街区更新工作中的误区

中国现阶段的现实是:大量经过优秀设计师精心设计、重新演绎的历史街区集文化价值和艺术品位于一身,重现风采;但是这些经过更新设计的历史街区虽然在建筑学范畴内得到认可,但是却在国人面前遭到了冷遇。还有一些具有相当艺术价值的历史街区,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更新,却街道冷清、店铺乏人问津,无法重获活力,成为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所以,明确保护与更新历史街区的目的应是首要任务,历史街区复兴的关键不应该是建筑学范畴的建筑复原与复兴,而应该是社会学范畴的街区活力复兴——经过更新设计的历史街区应该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具有活力的生活空间。

不同性质历史街区活力复兴的要点

从历史街区的主要功能特征来看,可以分为居住性历史街区、商贸性历史街区及文化性历史街区三种类型,所以存在于历史街区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主要体现在居住、商业、文脉三方面。针对不同类型的历史街区,应该以差异化的方式方法进行改造。

居住性历史街区——居住空间的改造与延续

居住性历史街区是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特征的历史街区,居住功能是其发展延续的基础。除了居住功能外,居住性历史街区还具有历史延续性、空间完整性、社区性及文化性等特征。需要从街区居民的生活习惯、日常活动、邻里关系及社会网络构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出发来考虑延续居住性历史街区的活力。

首先,应着重对民居建筑予以保护与更新。对于破坏较小、民居整体价值较高的街区应该采取完全保护的方式,只对街区中物质老化较为严重的建筑进行修整,街区的物质空间和社会网络则完整保存。对于那些传统建筑质量参差不齐的街区来说,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对一些建筑进行适当的功能置换和结构调整,例如将街区中质量较好的建筑改造为特色旅馆或公共活动中心等。

其次,在对居住性历史街区进行保护与更新的规划设计中,应在深入了解居民间的邻里关系及社会网络构成的基础上,设计布置相应的场所来为居民提供聚会、交往、娱乐的活动场所,以利于延续街区中居民之间的社会关系、交往方式和邻里关系等。

商贸性历史街区—— “老字号”焕发第二春

商贸性历史街区是以商贸交易为特色的历史街区,多以经营特色饮食及传统手工艺为主。这类街区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老字号店铺、传统手工艺技能以及各项技能的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鲜明特点是依附于人的存在而存在的。所以对该类历史街区进行保护和更新的过程中,老字号店铺应当根据不同的制作、加工、展示、销售、进餐方式等要求进行空间环境的规划设计,这样才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空间载体相适应;绝不能简单地采取功能置换的方式将这些老字号迁出历史街区。

此外,对传统手工艺、特色饮食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尤为重要。传承人离不开孕育的文化土壤,通过保存其商业活动与居住建筑结合的方式,在其成长与学习的特定环境中来保留传统技艺。政府可以充分利用经济杠杆,通过表彰、命名等方式,调动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积极性,帮助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多优势,同时给予大力的经济补贴和资助,改善其生存环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有效传承。

文化性历史街区——历史文化与空间的统一

文化性历史街区是以体现城市或地区的特色历史文化为主,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传统文化、风俗礼仪及宗教文化等方面,街区的......余下全文>>

七:历史文化街区 核心保护范围 原样复建可以吗?

第一章:总 则

太平街历史街区保护与整治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指导,通过对太平街历史街区的文物古迹及传统民居的实地调查,在详细考察街区的历史变迁,综合分析街区区个性特征,深入挖掘地方文化特色的基础上,按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制定。

保护与整治规划的目的在于指导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保护整治工作全面展开,统筹安排历史街区内的各项建设工程,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保持历史街区的社会经济活力,在整体保护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特色文化旅游的开发和经营。

本规划受长沙市人民政府委托,由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心和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编制任务。

1.规划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1.4 《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

1.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4)14号令

1.6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建设部、国家文物局(1994)533号文

1.7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

1.8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1.9 《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送审稿)(2004年)

1.10《长沙市中心区E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1.11长沙市规划管理局《长沙市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设计要点》(长规函〔2004〕65号)

1.12长沙市文化局《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点》

2.规划范围

2.1 本次规划的范围北至五一路、南到解放路,西至卫国街,东到三泰街、三兴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2.57公顷。

2.2 其中重点规划地段为沿太平街、西牌楼、马家巷、孚家巷、金线街、太傅里两侧的历史街区核心保护区,用地面积为5.07公顷。

3.规划原则

在全面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风貌的前提下,发挥历史街区的潜在优势,突出特色,充分利用现存的历史遗产、人文资源,综合发展旅游事业,发展城市经济,彻底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准。

通过本次规划,促进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保护更新和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各项开发建设项目,为改造更新提供技术指导。

3.1 文化内涵导向原则

充分挖掘太平街历史街区和长沙的传统民俗文化,建立民间文化保护机构,全面提升太平街历史街区的文化吸引力。

3.2 地域特色原真性保护

对传统建筑的修复以及新建建筑的设计,应建立在对本地建筑文化严谨调查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地域文化真实而的独特魅力。

3.3 保护与发展互动原则

在对历史街区的物质性遗产保护的同时,应充分利用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并积极进行文化产业的挖掘,对传统建筑进行积极有效的保护性利用,在一定程度发掘历史遗产的社会经济价值。

4.规划目标

4.1 规划确定太平街历史街区是以生活居住、旅游观光、商业服务、文化经营为主要职能,集中体现长沙民国传统人文风貌的历史文化街区。

4.2 本次规划主要保护太平街历史街区的清代街巷格局,民国的民居风貌,长沙市街的生活气息,充分体现太平街历史街区的三大文化特征:

屈贾文化纪念地:主要通过对贾谊故宅保护与贾谊祠园林的恢复建设,以及相关文化设施如太傅书院等的建设,展现楚辞汉赋博大精深及屈原、贾谊、陶侃三人事迹中的人文魅力。

商业民俗传承地:通过保护太平街、西牌楼的传统商业建筑,恢复若干老字号,以及对金线街两边长沙民俗作坊的开发展示来体现太平街历史街区商业民俗的文化内涵......余下全文>>

八:谁能告诉我历史街区保护性改造的定义?

首先,我想告诉楼主的是——历史街区保护性改造这个不是一个专有的名词。因此也没有学术上的术语来描述的。也许你想知道它的渊源、

对于这个——历史街区保护性改造。

只有历史街区这是一个专用术语。百科里就有。它意思是: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不仅要看城市的历史,及其保存的文物古迹,还要看其现状格局和风貌是否保留着历史特色,并具有一定的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

保护性改造只能说这是中国用词用字的博大和深奥了。

那么历史街区保护性改造就是对历史街区进行保护其完整性的改造,而不是破坏性的。保护性改造可以用于很多的场合,如古城保护性改造、古迹保护性改造、老屋保护性改造等等。

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规划

历史保护区作为一个独具特色的环境,由于自然和社会因素的变迁以及城市建设的发展,不可能绝对保持原有的地方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在总体上要达到完美,只能是相对的,即通过基调的主导作用去体现风貌的相对和谐性或倾向性。这种体现主要反映在历史风貌保护的不同层次上。 重点保护层次指那些最能显示历史文化环境个性特征的历史街衢、地段或风貌小分区,如:①北京天安门广场、景山前街、屯溪老街、上海外滩和南京东路;②北京以故宫为核心的皇城区、什刹海历史文化风景区、东交民巷使馆历史区、南京夫子庙秦淮河区;③苏州郊区的同里、周庄江南水乡古镇;④潮州、韩城、平遥的老城区;⑤安阳殷墟遗址,等等。 一般保护层次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凡是老城的历史分区,往往同时存在历史环境保护、旧城改建、新建筑建设的矛盾与统一问题。因此, 保护规划、强调基调的作用至为关键。一般保护层次又可以包括两种情况:①老城区基本保存了平面的历史格局,重点突出了重要文物风景的风貌,成片成街保留了一些传统民居、传统名街和老字号等。同时从老城迁出了工厂、仓库、铁路、公路,控制了新建筑选址、建筑高度、艺术风格的协调秩序,并取缔了违章乱建。北京皇城外的老城区,苏州、扬州、济南、保定的老城区,上海、天津、武汉包括旧租界的部分老城区等均属这类一般保护层次。②老城区的平面历史格局尚存,但许多重要文物古迹遭到“文化大革命”的破坏,甚至拆光。在老城改建中没有注意保留有历史价值的城墙、城楼和成片的传统民居、街市、老字号等。 历史分区的借景层次这是保护规划应当特别重视的边缘景观和外延景观如何烘托呼应、协调一气的一个重要层次。例如保护好北京故宫的文物环境,使之尽善尽美,就不能仅仅满足于独善其身,而要同时“巧于因借”四周的边缘外景,连成一气,统一规划。北京什刹海历史文化风景区的完美,同样离不开它的东西南北外围的借景。景宜借,而不宜夺。“巧于因借”带来的溢于境外和来自境外的协调美、呼应美,可以产生良性循环的效果。相反夺景造成的格格不入,必是一种恶性的后果。至于外延景观,主要指的是某些扼有重要部位的远处借景,比如自城市中心向外引伸的城市中轴线、次轴线、中心主干道,或城市滨江大道、林荫大道、绿带等由建筑形成的夹景、对景或远景,这是保护规划中关于“视线通廊”景观风貌、协调呼应、分清主从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主要内容有建筑高度控制的分布、整顿历史保护区的环境和防止“破坏性建设”。风貌分区规划的建筑高度分布,是“分而治之”的一项特别重要规定。高层建筑宜建在新区,不宜建在历史分区。这是因为历史分区的基本历史格局,都是以水平方向为基础而发展成熟的。保护这种水平格局的历史文化价值,禁止在历史名城老城新建高层建筑,已经成为很多国家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共同经验。北京、苏州等老城历史保护区,已开始控制新建筑高度并已作出城市建筑高度的分布规划。另外的例子是,高层新建筑林立在杭州湖滨,散立在桂林景区,孤立在沈阳老城区,风貌氛围极不协调。 历史保护区多属老城区,布局存在不同程度的杂乱。保护规划必须把这个问题纳入,以便着手短期或长期的整顿改造。这项整顿改造既是为了加强历史风貌的保护,又是改善老城区建设文明城市所必需。主要包括:①整顿混杂在老城区或直接在历史保护区的工厂、仓库、铁路、公路、码头,或高压电线、水塔、高烟囱,或污染环境的其他建筑、设施以及臭沟、臭河等造成的布局混乱现状。整治包括分批、分期对它们迁出、改造、拆除或根治。②有些机关、学校、研究院所或工厂、商店、仓库等占用重要文物建筑或历史遗址,甚至有的在其内乱拆、乱改、乱建,有的在文物建筑内进行......余下全文>>

十:平江历史街区的平江历史街区介绍

平江历史街区位于苏州古城东北隅,东起外城河、西临临顿路,南起干将路、北至白塔东路,面积约116.5公顷。距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是苏州现存最典型、最完整的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区。至今保持着路河并行的双棋盘城市格局,保留着小桥、流水、人家以及幽深古巷的江南水城特色,积淀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聚集了极为丰富的历史遗迹和人文景观,内有世界文化遗产1座—耦园,文化保护单位9处,控保建筑43处,以及为数众多的古建筑、古桥、古井、古树、古牌坊,至今还保留着古城墙遗址。历史上,许多文人雅士、达官贵人曾生活于此,至今,区域内的居民还保持着传统的生活方式。 在1986年国务院批准的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平江历史街区就被列为绝对保护区。2002年以迎接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在苏州召开为契机,市委、市政府启动了平江路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先导试验性工程,并邀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阮仪三领衔编制街区保护整治规划。按照保持古城格局、展现传统风貌、美化环境景观、传承历史文化的基本要求,相继实施了房屋修缮、河道清淤、码头修整、驳岸压顶、绿化补种、路面翻建、管线入地等基础性工程。平江路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取得显著成效也赢得世界的赞誉,2005年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奖。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平江历史街区利用自身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积极推进招商择资和旅游资源整合工作,着力打造以平江路为核心的文化休闲旅游特色街区。目前,已完成房屋利用面积2多万平方米,特色客栈、青年旅舍、高档会所、艺术画廊、古琴会馆、经典咖啡、老字号茶楼相继在这里落户。以平江河为中心,连接拙政园、观前街、耦园的水上旅游线也逐步开通,感受“都市水巷”韵味的体验性旅游氛围已经在这里形成。2002年苏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平江路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作为平江历史街区保护整治工程的先导性试验工程,由苏州市城投公司和平江区国资公司共同组建的苏州平江历史街区保护整治有限责任公司是平江历史街区保护整治工程的实施主体,同济大学阮仪三教授主持平江历史街区的规划。目前,平江路风貌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正在进行,已完成平江路基础设施改造、三线入地、路面铺装、河道整治等项目,完成了约2万多平方米的房屋动迁,房屋的修缮工作正在进行中。规划中街区东侧的环城游水上码头将使历史街区完全融入环古城游的格局中;已经启动的东西走向的地铁,将在街区的南侧设置两个出入口,这将使平江历史街区更好地融入苏州“东05年联合国亚太文化遗产保护荣誉奖,并被中国列入申请世界文化遗产预备清单。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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