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自查报告

一:纠正不正之风,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自查报告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

按照宝委办〔2016〕28号文件精神及县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民政局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梳理,现将5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县民政局围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和村规民约三方面的工作,结合市民政局工作方案和我县实际,拟定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宝民〔2016〕81号 ),明确了开展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及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间。为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综合室,负责专项整治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督促各乡(镇)按时开展自查、互查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学习培训

5月中旬,县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安排,组织民政局及部分乡(镇)人员参加了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对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对工作安排及目标有了深刻了解,重点要解决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如:在救灾救助中存在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救助工作是否公开,特殊规定是否到位,分类救助是否落实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方面存在的是否制定统一目录、公开是否及时、宣传是否到位等问题;在村规民约回头看中,群众是否广泛参与、村规民约是否具有针对性和约束性等问题。

(三)督查走访

自县民政局下发实施方案起,民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次组织下乡走访,对乡(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5月份重点查看了救灾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及部分乡(镇)村务公开栏的完好情况和公开情况,发出问题清单3份,下发情况通报2份,收集整改报告2份。

二、发现问题

(一)共性问题

普遍存在部分乡(镇)对专项整治活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部分乡(镇)党政领导不够重视,未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或未及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民政局;未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

(二)救灾救助

一是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

二是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

(三)村务公开

经过对我县部分乡(镇)个别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检查,部分村的村务公开栏均存在不同程度损坏。

三、整改落实

(一)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目前已核实清楚需补发金额,已要求陇东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补发资金,确保6月份足额将补发资金发放到位,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二)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县民政局在雅安市低保信息系统(4月启用)核对二季度低保人员信息时,系统提示卫光敏未审核通过,我局及时向芦山县民政局核实,确存在两县同时将其纳入低保的情况,经协商由芦山县进行发放,目前已责令其将多领的1395元低保金退回大溪乡财政所。

(三)针对村务公开栏不同程度损坏的问题。县民政局及时对已损毁的村务公开栏进行维护和维修,同时要求各乡(镇),各村(社)的村务公开栏必须安排专人维护,放置在合适地点,妥善管理。

四、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按照方案要求,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贪腐和执法不公等问题。

(二)开展学习培训。拟定于6月中旬对各乡(镇)党政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开展专项整治业务......余下全文>>

二:抓好乡镇政务公开需要解决好哪些问题?

(1)推行乡镇政务公开需要紧紧抓住基层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来开展。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主要是同他们切身利益相关又最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事情。政务公开一定要如实公开这类突出问题,让群众知情和监督。

(2)既要认真将政务活动向广大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又要切实加强乡镇机关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公正、可信。

(3)既要抓好乡镇政府机关的政务公开,又要抓好上级政权机关派驻乡镇基层站所的政务公开。

(4)把抓好乡镇政务公开与深入开展村务公开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协调发展。

三:怎么样写两新"党组织自查自评报告

村党组织自查报告(强):

党组织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有一个符合本村实际的

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各项工作有效推进,成效显著。建立联系点,走访活动经

常性开展。

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在群众中有凝聚力、

号召

力。

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全面实行;“党员设岗

定职”、“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全面开展。党组织活动党员参

与率达

80%

以上。党员队伍整体结构合理,发展党员工作正常开展,程序规范、

手续完备。

党建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分析,年末有总结;党组织活动全年不少于

8

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实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三规

范”

要求有效落实。

村级工作和活动经费得到全面保障,

经费按要求规范管理使

用。

村级收入稳步增长且近两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年均增幅超

12%

开展村庄

整理活动,村容整洁;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备;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

10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

100%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全面实行。

四:有自行车租赁系统行风评议自查自纠报告吗

阳春市2005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05年12月12日)  2005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按照“抓落实、重提高、促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推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五种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为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保证。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坚决狠刹“五股歪风”。  1、制订并印发了《2005年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项工作的目标和措施》,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2、转发阳江市财政局、阳江市监察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清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拖欠公款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和市监察局。9月份,市监察局和市财政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市17个行政事业单位和6个镇进行了重点核查,除1人因病故拖欠公款外,未发现有拖欠公款现象。  3、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春纪发[2005]7号)。强调党员干部尤其科级以上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的纪律,以及证件管理规定等。6月上旬,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对市直有关单位和镇(街道)进行了重点抽查,各单位基本上执行了科级干部出国(境)证照交由组织部门管理的规定。至目前未发现科级干部违规出国(境)情况。  4、认真抓好狠刹“五股歪风”工作。8月份,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进行自查。10月中旬,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中秋节前,转发了《阳江市党廉办关于在中秋、春节等节日前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访谈活动的通知》,并组织《阳春》编辑部的记者对春城街道工委等6个单位的“一把手”进行廉政访谈,我市各大媒体均对访谈活动作了报道。9月份,转发了《阳江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制度》,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意见。至目前止,有6名领导干部因进宅或为子女举办婚庆向组织报告,未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8月11日,我市在体育中心灯光球场召开全市禁赌动员大会。今年以来,共有16名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被查处,受到纪律处分。  (二)务实为民,多措并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通过纠风工作会议和具体的日常工作,促进纠风工作扎实进行。  1、继续完善公办中小学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政策。4月19日,市教育局与全市各中学、中心小学签订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责任书56份。先后出台了规范教育收费“五项规定”和《禁止中小学教职工有偿家教的规定》,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10月份,市物价局、市纠风办等6个单位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市教育收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市中小学收费总体上能按有关规......余下全文>>

五:如何加强农村,城市社区,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

十七届四中全会以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搞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抓住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探索建立健全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因此,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认真做好新时期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干部综合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一是文化程度低,学习能力弱。由于文化水平低,村社干部学习知识、理解文件较吃力,理论政策水平普遍不高,程度不同的反映出对农村政策认识不足、掌握不准,有时在传达时走样,有的在执行中发生偏差。二是年龄偏老化,思想观念守旧。一些村社干部计划经济观念浓厚,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三是领导能力不强。村社干部普遍意识到了要抓好科技兴村、民主管村和依法治村,但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却程度不同地存在科技创新能力弱和组织领导水平低等问题,处理棘手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强,工作中盲目性大、随意性大。四是工作作风不实。有的作风漂浮、方式方法不灵活,不善于同群众商量办事;有的工作拖拉、村务不及时公开,有的宗旨意识不强,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引起部分群众对干部产生较强的逆反心理,造成干群关系紧张。

2、部分领导干部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是造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难的关键因素。有些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中逐步形成了极端的利已主义人生观,受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和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少数人思想滑坡,利已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滋生,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不予重视。

3、“村财民理镇代管”这一制度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近10年来,由于行政建制村经历了多次调整合并,村社的财务没有及时重新核对进账,导致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账目不全,账务不清,生活白条入账普遍存在。加之有的村干部直接参与财务管理,集出纳、审批人于一身。每年每季度都在搞村务公开,但公开的内容是现在清楚的账务,对于以前的模糊帐就难以公开(比如荣隆镇原开源村的社长张有福,97年,在他本社安装变压器一事上,经费开支了但拿不出正式的发票,也有当时参与此事的村干部和群众证明,但还是有部分老百姓不明白不认可)。镇农经站做账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人纯粹是做账员,管它什么开支只要是村里拿来的就入账,没有起到把关监管的作用。虽然镇纪委监察室也曾多次查账督促整改,有一定的收效,但由于这种现象普遍存在,要彻底扭转这一局面,还需要对村干部更严厉的制度措施出台,需要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对村干部的约束和监管还存在缺陷,滋生了一些不良的习气和作风,因此,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的教育和约束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4、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一是家族宗派观念较重。有的村级干部平时办事,处理问题不讲原则,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二是工作不深不实。有的村干部政策学习掌握不够,了解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少,热衷于搞形式,摆花架子,办事凭感觉,作风粗暴,刺伤了百姓感情,影响了干群关系。三是村、社干部不重视廉政工作,工作作风简单,形象......余下全文>>

六:纠正不正之风,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自查报告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

按照宝委办〔2016〕28号文件精神及县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民政局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梳理,现将5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县民政局围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和村规民约三方面的工作,结合市民政局工作方案和我县实际,拟定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宝民〔2016〕81号 ),明确了开展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及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间。为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综合室,负责专项整治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督促各乡(镇)按时开展自查、互查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学习培训

5月中旬,县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安排,组织民政局及部分乡(镇)人员参加了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对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对工作安排及目标有了深刻了解,重点要解决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如:在救灾救助中存在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救助工作是否公开,特殊规定是否到位,分类救助是否落实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方面存在的是否制定统一目录、公开是否及时、宣传是否到位等问题;在村规民约回头看中,群众是否广泛参与、村规民约是否具有针对性和约束性等问题。

(三)督查走访

自县民政局下发实施方案起,民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次组织下乡走访,对乡(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5月份重点查看了救灾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及部分乡(镇)村务公开栏的完好情况和公开情况,发出问题清单3份,下发情况通报2份,收集整改报告2份。

二、发现问题

(一)共性问题

普遍存在部分乡(镇)对专项整治活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部分乡(镇)党政领导不够重视,未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或未及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民政局;未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

(二)救灾救助

一是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

二是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

(三)村务公开

经过对我县部分乡(镇)个别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检查,部分村的村务公开栏均存在不同程度损坏。

三、整改落实

(一)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目前已核实清楚需补发金额,已要求陇东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补发资金,确保6月份足额将补发资金发放到位,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二)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县民政局在雅安市低保信息系统(4月启用)核对二季度低保人员信息时,系统提示卫光敏未审核通过,我局及时向芦山县民政局核实,确存在两县同时将其纳入低保的情况,经协商由芦山县进行发放,目前已责令其将多领的1395元低保金退回大溪乡财政所。

(三)针对村务公开栏不同程度损坏的问题。县民政局及时对已损毁的村务公开栏进行维护和维修,同时要求各乡(镇),各村(社)的村务公开栏必须安排专人维护,放置在合适地点,妥善管理。

四、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按照方案要求,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贪腐和执法不公等问题。

(二)开展学习培训。拟定于6月中旬对各乡(镇)党政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开展专项整治业务培训会,就开展具体业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强调,并就民政系统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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