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劳务分包合同

一:建设单位可以直接与劳务公司签定施工合同吗?

不可以!劳务公司只可以做分包,那么劳务公司只能和总包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合同)!

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资质问题

《建筑法》规定,施工总承包方可以将非工程主体的分包工程分包给由专业资质的单位来承包,签署分包合同。也可以将劳务施工分包给由劳务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可以将自己的劳务工程再分包给具备劳务资质的公司。但是劳务单位不得再转包,分包单位工程也不得再分包。

三:我是做防水的经常找承包工人干活想和工人写份合同怎么写,请朋友指点

建筑(安装)工程分项班组承包协议书 合同编号: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工程项目: 签约地点:

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了安全文明、优质、高速完成此工程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明确职责,特签订协议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包工包小型机具、用具不包料形式大包干。((甲方提供宿舍、厨房、水、电、塔吊、人货笼、吊笼,其余一切木工机械、砂浆机、彩蓬布具、斗车、胶水管、安全帽、夜间加班照明灯和各工种常用的小型机具用具由乙方负责)。

二、承包内容及单价:①工程内容: 单价: 上述单价已包括房租水电费及该工程的附属工程及最终验收。质量不符合现场工程样板要求及进度,中途退场或自动退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上述单价60%结算。班组工人每月安全学习及技术交底资料每月按规定时间交资料部,签名不能一人代签,如果不按时交齐资料,每次扣进度款200~1000元,由各工地主管跟进。

三、 安全约定:

1、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在甲方项目部保安室登记并办理工作证,无证严禁出入工地及生活区。

2、乙方每月必须组织所属工人参加安全教育及岗位培训,新工人进场由各班组长组织培训后上岗,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如发生工伤,按事故大小,分违章轻重,每次乙方须承担10%-15%的费用,并且乙方每次不得少于叁仟元。乙方所有经培训的人员的学习资料必须经本人亲自签名(不允许代签),每月按规定时间收齐交资料部,如不按时间交资料,每次扣进度款200元-1000元处罚。

3、乙方所有员工不得在排栅上堆放任何材料、物品,不得未经施工员允许拆御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高空抛掷,否则处罚100-200元/次。

4、严禁乙方员工未满16周岁的少年上岗作业,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佩戴上岗证及其它规定防护用品,不得穿拖鞋、赤脚、高跟鞋、硬底鞋进入工地,严禁随地大小便,如发现由保安照相,张榜当月处罚每人20-50元/次。

5、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及防火条例:工棚内严禁明火或床上吸烟,严禁乱拉私接电线电器,非专业人员,禁止启动施工机械。

6、严禁乙方在工地范围内吸毒、嫖娼、聚赌、汹酒、打架、斗欧及盗窃;凡违反工地安全文明管理条例或其它违法行为,甲方可分情节轻重,每违反一项,处以壹仟至叁仟元的罚款,有犯罪行为的押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 机具、材料管理及文明施工管理:

1、机具、材料领借:工程所需机具、材料甲方运至仓库及堆场或施工现场,乙方使用机具、材料要经主管、仓管同意,并办好领、借手续才能使用,未办好相关领、借手续作偷盗处理。

2、机具、材料清理和归还:乙方承包项目完工退场前须将所有领借的机具、材料(如:搅拌机、砂浆机、振机、水泵、灯具,钢管脚手架和门式架所用的扣件、接头、拉杆、上下托、已起钉的夹板等)要归还仓库,并且及时办好消帐手续,如超出正常损耗部分按原价的1.5倍扣赔。

3、机具、材料装卸与运输:距施工建筑物50米范围内由乙方用斗车转运,本工程项目内超出建筑物50米以外由甲方提供车辆转运,但所有机具、材料借领使用与归还,装车卸车按长短好坏分类,码堆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包含在承包单价内。......余下全文>>

四:工程分包合同的注意事项

分包商仅对承包商负责,与业主没有合同关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责任归属要清楚。

五:劳务分包的13个资质类别

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49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 49.1 资质标准 49.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 万元以上。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 人。 承包业务范围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六:公路工程项目劳务分包劳动纠纷问题

违法分包的建筑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依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直接要求总建设单位进行赔偿

七:公司是一级资质,是否包括了防水资质?还需要专业分包备案么?劳务分包可以么?还须劳务备案么?

公司是一级资质,是否包括了防水资质?还需要专业分包备案么?劳务分包可以么?还须劳务备案么?

拿农弃溉循迟利东聚着

你们本就是天生一对,地造一双,而今共偕连理,今后更需彼此宽容、互相照顾,祝福你们!

八:劳务分包占总承包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多少

就是资质不同。总承包嘛,就是能从甲方手里承接工程的老大。打个比方,比如甲方有一个20亿的工程,有两家总承包企业中标,一家分得10亿。专业承包企业一般只能承接总承包企业所承接工程里面的专项工程,比如其中的防水工程,外保温工程等,劳务分包企业一般只具备劳务资质,就是为总承包企业提供人工,获取劳务费。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九:承揽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

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田洪峰 日照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上传时间:2010-5-11浏览次数:5140字体大小:大 中 小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揽合同/区别内容提要: 准确认定合同的性质,是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对合同纠纷案件行使管辖权,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审理案件的前提。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来就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且两者之间存在很多共同的法律属性,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经常把两类合同混淆,并据此作出错误的裁判。学术界对此也无明确的观点。本文从合同的标的物、合同主体、结算方式等方面入手,论述如何区别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

2008年10月,日照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案情大致是:申请人某钢厂委托被申请人某起重机制造公司制造一个悬梁起重机,包括起重机的制作和安装。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07年5月1日,每延误一天,需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5的延期违约金;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一切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解决等。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约支付工程款,被申请人未能按期交工,直到2007年9月14日才将起重机调试合格后交付申请人使用。工程交付后,由于双方当事人对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计算发生争议,申请人向日照仲裁委员会(起重机的安装地)申请仲裁:要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程延期违约金40余万元。被申请人则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实质内容是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完成一个起重机的制作,而起重机的制作是在被申请人所在地进行的,因此该合同是承揽合同,被申请人住所地才是合同履行地”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现行的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而承揽合同纠纷通常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界定该合同的性质,决定了该仲裁委员会对该案是否享有管辖权。对此,该仲裁委员会内部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由此引起笔者的注意,特撰此小文。

《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实际上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因此,《合同法》第287条规定:“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工程勘察合同和工程设计合同与承揽合同较易区分,因此本文重点阐述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现实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可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合同、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和安装工程合同三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都具有以下相同的法律属性:

1、均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也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或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完成一项工程,发包人的目的,也不是工作过程,而是按期得到一项完整的、合格的工程。

2、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标的物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这是与买卖合同的最大区别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样也是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与众不同的图纸,为满足发包人建设一项与其他建筑物不一......余下全文>>

十:国家法规对建筑劳务单位施工的建筑工程,对保修期有无规定;即劳务分包单位有无保修期规定?

你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对建筑工程各部分的保修期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该规定的保修期主要指建筑施工单位对业主单位应承担的责任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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