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业务行为规范

一:公务员有哪些行为规范要求

公务员行为规范是国家公务员在从事国家公务活动中必须遵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国家为公务员规定的活动原则、工作程序、办事规则、言行标准和行政纪律。 公务员行为规范是与一定的政治制度、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秩序相联系的。世界各国都对公务员行为规范作出规定,但内容不尽相同。

我国的公务员行为规范,大体可分为十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政治行为规范。即公务员在政治思想和言行方面必须遵守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要求。基本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于政府,执行政令,维护政府权威,带头遵守纪律和法律、法规。

二是廉政行为规范。基本要求: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勤于政事,依法行政,做受人民爱戴的和具有高风亮节的人民公仆。

三是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基本要求:忠于职守,一心为公,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关心群众,平等待人。

四是业务行为规范。基本要求:在办理事务过程中遵守快速准确原则,讲究效率,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依照一定程序进行沟通协调。

五是保密行为规范。基本要求: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在管理和运用国家秘密过程中坚持“内外有别、确保核心机密”的原则。

六是外事行为规范。基本要求:自觉遵守外事纪律和礼仪,维护国格、人格。

七是公关行为规范。基本要求:语言准确、文雅、简明、适用。在接待、谈心、对话、演讲、谈判、打电话等活动中讲究语言艺术;在公务活动中做到仪表端庄、举止稳重;在交际过程中正确处理上下左右、里里外外的关系。

八是婚姻家庭行为规范。基本要求:正确认识和处理家庭婚姻关系,做到平等互爱、尊老爱幼,妥善处理家务与政务的关系。

九是处理公文行为规范。基本要求:处理公文要坚持质量、效率、精简和保密原则。发文时拟稿要正确规范,审核要严格把关,签发要严肃认真,缮校要认真细致,用印要合乎规范,封发要准确及时。收文时要签收登记,分发要及时准确,拟办要全面可行,批办要明确肯定,积极承办,认真落实。

十是社会公德规范。社会公德规范体现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公务员不得参与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不得违反社会公德等。

二:国家公务员服务规则

公务员行为规范主要分为以下九个方面:政治行为规范、廉政行为规范、业务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外事行为规范、保密行为规范、公文处理行为规范、公务交往规范和婚姻家庭规范等,此处归纳为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廉政行为规范、业务行为规范和社交行为规范等四个方面。

一、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

(一)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内涵

公务员的政治行为主要是指公务员任职期间在涉及政治问题和政治活动中的表现。公务员的政治行为规范是国家与政府为了反映其政治主张和政治意志,维护其政治利益,实现其政治目标,对公务员提出并必须遵守的政治行为标准和准则,是公务员行为规范中最基本的规范,是公务员素质要求的首要条件。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具有方向性、严肃性、约束性、强制性和统御性。

(二)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主要内容

公务员一定要讲政治,这个政治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

首先,公务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依法行政。现代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公务员遵守宪法、法律,依法行政,是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要求。我国公务员无论其职位高低,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正如我国宪法所指出的:“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公务员应该牢固树立起法制的观念,在履行职责、执行国家公务过程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摒弃某些公务员头脑中存在的权大于法的错误思想,自觉地同以人代法、以言代法等各种违反和破坏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

其次,公务员必须忠于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务员必须无条件地忠于我们的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务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忘记忠于国家、为人民服务这条最基本的政治行为规范。公务员只有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宏伟大业和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充分信赖和大力支持。

二、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

(一)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内涵

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是关于公务员清廉从政的各种法律、法规、制度、命令、政策、纪律的总和。廉政行为规范是公务员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循的廉洁从政的基本原则和行为准则。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具有两重性、严肃性、约束性和基础性的特点。

(二)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要求

1.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

(1)关于公务员使用公款公物行为的要求:①公务员不得借用公款逾期不还、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借用公款迸行非法活动。②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将公款借给私人。③公务员不得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占用公物进行非法活动。④公务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私人资助旅游或出国。⑤公务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馈赠、宴请或着高消费的营业性娱乐或健身活动。⑥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支付少量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罚没物品,无偿或者象征性支付少量报酬使用劳动力,或以前款规定的手段购买房屋。⑦公务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给个人。⑧公务员不得有其他利用公款、公务进行以权谋私的行为。

(2)关于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要求①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②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余下全文>>

三: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有哪些基本要求

我国的公务员行为规范,大体可分为十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政治行为规范。即公务员在政治思想和言行方面必须遵守的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要求。基本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于政府,执行政令,维护政府权威,带头遵守纪律和法律、法规。

二是廉政行为规范。基本要求: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勤于政事,依法行政,做受人民爱戴的和具有高风亮节的人民公仆。

三是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基本要求:忠于职守,一心为公,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关心群众,平等待人。

四是业务行为规范。基本要求:在办理事务过程中遵守快速准确原则,讲究效率,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依照一定程序进行沟通协调。

五是保密行为规范。基本要求: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在管理和运用国家秘密过程中坚持“内外有别、确保核心机密”的原则。

六是外事行为规范。基本要求:自觉遵守外事纪律和礼仪,维护国格、人格。

七是公关行为规范。基本要求:语言准确、文雅、简明、适用。在接待、谈心、对话、演讲、谈判、打电话等活动中讲究语言艺术;在公务活动中做到仪表端庄、举止稳重;在交际过程中正确处理上下左右、里里外外的关系。

八是婚姻家庭行为规范。基本要求:正确认识和处理家庭婚姻关系,做到平等互爱、尊老爱幼,妥善处理家务与政务的关系。

九是处理公文行为规范。基本要求:处理公文要坚持质量、效率、精简和保密原则。发文时拟稿要正确规范,审核要严格把关,签发要严肃认真,缮校要认真细致,用印要合乎规范,封发要准确及时。收文时要签收登记,分发要及时准确,拟办要全面可行,批办要明确肯定,积极承办,认真落实。

十是社会公德规范。社会公德规范体现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公务员不得参与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不得违反社会公德等。

四: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有没有?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造就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是指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三条 公务员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而且还应认真遵守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第二章 政治坚定 忠于国家第五条 公务员应当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言行都要有利于维护党的领导和政府的声誉。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照学习计划的安排参加理论学习;

(二)对重大政治问题有错误言论;

(三)缺乏政治责任感,不能自觉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第三章 勤政为民 勇于创新第六条 公务员应当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压制群众批评,对群众打击报复;

(二)故意扣压群众举报信件,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

(三)滥用职权,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不作深入调查研究,主观臆断,造成工作失误;

(五)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和损失。

第七条 公务员应当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勤于思考,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思想僵化,墨守成规,所承担工作在同类比较中不断下降;

(二)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创新活动;

(三)对创新工作不支持,甚至制造障碍。

第八条 公务员应当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坚持学习政策理论、业务知识,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工作技能。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规定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

(二)逃避单位组织的业务考试,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水平;

(三)不具备职位明确规定的知识与技能,经培训仍达不到要求;

(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一年内打不开工作局面。第四章 服从大局 团结协作第九条 公务员应当顾全大局,维护政令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有明确贯彻时间要求的,未在指定时间内传达贯彻落实;

(二)不正确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

第十条 公务员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做出的决定,如对决定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执行的同时向主管领导或上级反映。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不执行;

(二)变相消极抵制;

(三)公开或私下另搞一套。

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坚决服从组织作出的职务任免、工作调动的决定,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全部手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涉及个人的人事安排中向组织讲条件,讨价还价;

(二)接到任命通知后不按规定交接工作。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说话不负责任,在背后非客观议论上级、同级和下级;

(二)捏造事实诬告领导、同事和他人;

(三)对上级和同事的批评不虚心接受,并在工作中坚持错误做法;

(四)拉帮结派,搞小集团活动;

(五)不能主动配合他人工......余下全文>>

五:国家公务员局的行为规范

一、政治坚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忠于国家热爱祖国,忠于宪法,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的团结,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保证政令畅通。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格、人格尊严,严守国家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三、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热爱人民,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自觉做人民公仆,让人民满意。四、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滥用权力,不以权代法,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五、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踏实肯干。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六、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秉公办事、遵守纪律,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七、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搞自由主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八、品行端正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学习先进,助人为乐,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健康向上。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端庄,仪表整洁,语言文明,讲普通话。

六:公务员规范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公务员行为规范主要紶为以下九个方面:政治行为规范、廉政行为规范、业务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外事行为规范、保密行为规范、公文处理行为规范、公务交往规范和婚姻家庭规范等,此处归纳为公务员政治行为规范、廉政行为规范、业务行为规范和社交行为规范等四个方面。

七:财政人员如何遵守公务员行为规范求大神帮助

职务行为通常是指工作人员行使职务权力,履行职务职责的活动。在实际职务行为中,一般遵循以下标准:一是职权标准。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实施的行为履行职务行为。超越职权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二是时空标准。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时间、地域范围内实施的行为通常都认定为职务行为。比如某市的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纠正另一城市公务员管理中的错误。三是身份标准。即在通常情况下,凡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名义实施的行为都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如公务员人员着装、佩戴标志、出示证件、宣布代表机关实施的行为一般都以职务行为论。四是目的标准。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共利益而为的行为,通常都认定为是职务行为。 应当明确,上述说的职务行为,和国家赔偿法上所说的“行使职权”的活动既有共同的一面,也有不同的一面。就是国家赔偿而言,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行为,必须是职务行为违法,并且这种违法的职务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两者之间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如果一个合法的职务行为,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损害,这时构成的不是国家赔偿,而是补偿。如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依法对公民个人和企业的财产进行征收、征用,这时造成的损失不是赔偿,而是补偿。这理讲的“合法行为”,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即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如果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记者吕薇)大红绶带,鲜艳红花,掌声雷动,国歌激昂, 8月 2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暨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大会,对我市第二批荣获“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的孙永庭等 6名同志和刘兴秀等荣记二等功的 12名同志进行了隆重的表彰奖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敦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在主席台就坐的市领导还有魏在禄、尹德宏、葛燎原、闻光源、梁熙扬、卢仁江等。 李敦伯在讲话中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市公务员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他说,近年来,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为人民服务,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次从全市不同战线、不同岗位评选出来的 18位受到表彰奖励的同志,是全市近万名公务员的杰出代表,他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赞誉,表现出崇高的思想境界,展示出新世纪政府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良好风貌。 李敦伯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撤地设市以来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取得的骄人业绩,同时指出面对新世纪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我市公务员的精神状态、知识结构和工作能力,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他要求全市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崇高信念,坚持清正廉洁用权为民的凛然正气,以《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为行为准则,深入抓学习,做到立言;深入抓整改,查不足,找差距,做到立改。要在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和机关作风建设投诉中心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下评上、民评官、企业评机关”的评议机制,特别要把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党员先锋工程”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结合起来,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标准交给群众,把评判权落实给群众,以此推进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的贯彻落实,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带领全市人民,为实现“三个美好”的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大会由市委副书记尹德宏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闻光源代表市政府,对全市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余下全文>>

八:公务员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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