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入户户主同意书

一:户主同意儿孙户口迁入的同意书

范本如下:

同意书

某某公安局:

本人(户主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同意(儿孙姓名) 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由(原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迁入(户主所在地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二:入户同意书怎么写

入户同意书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是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XXX号XX栋XX房的户主,现同意本人的丈夫XXX户(身份证号:XXXXXXXX)报入我的户内.

特此同意!

同意人:XXX

日期: XXXX 年 X 月X 日

三:小孩上老爸的户口要家长写同意书,怎么写

把子女迁入自己的户口,按照同意书范本填写好即可! 范本如下:   同意书   某某公安局:   本人(户主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同意(子女姓名) 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口由(原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迁入(户主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四:户主写入户同意书怎么写啊

入户同意书:儿子成家,儿媳就是我家人了。现同意儿媳户口迁入我家。户主:某某年月日

五:房主同意书,户主同意书,户主申请书能用打印版吗? 50分

房主同意亲属把户口落在自己的户口本上,

向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落下亲戚户口。

户主同意落户证明书可以打印,但是户主签字必须手写签字,按上红手指纹。

资料来源:百度文库。

六:户口迁移同意书格式:怎样写户口入户同意书

一般是夫妻才需要的吧,百度上有现成的模板。

七:夫妻投靠入户,户主是家公 户主同意书格式是怎样的

具体写法如下:

户主同意书关于入住证明的写法

没有特定的格式,不过不是一张,总共两张证明,居委会开一张要求盖章的,亲友另开一张居住证明!

居委会一般不太肯帮你写证明的,你先事先自己写好让你亲友拿去盖个章比较好~

居委会那边户主同意书关于入住证明的那张就写:

***(申请人)应工作关系现住于***********(房屋地址),户主***(户主名)为其**(亲戚),特此证明

户主同意书之入住证明这样写就行了。

八:落户同意书(原房主同意我落户的证明)怎么写?

这是一个很繁琐的问题,有关的知识解释如下:

入户时户主同意书指南

一、派出所直接审批办理的户口

(一)新生婴儿出生户口登记

1、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所生婴儿,凭母亲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2、本市区、县人才中心和单位集体户的妇女(包括符合随父落户条件的男性和在校研究生,所生婴儿,凭父母亲结婚证、身份证、《集体户口卡片》、《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不包括在校集体户的大学生所生婴儿)。

3、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妇女,超生或达到婚育年龄而非婚所生子女落户的,凭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4、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与外省、市妇女结婚,在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的婴儿包括(超生),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婴儿父亲申请书、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婴儿母亲所在地户籍证明、《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5、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到达结婚年龄而与外地育龄妇女非婚于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子、女,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父亲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室内勤受理,经社区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交所领导审批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生母能找到的,应在司法机构办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以及确定了子女扶养关系的法律文书;若生母下落不明的,应由社区民警走访调查、核实。

6、本市区、县出国未注销户口的妇女,为在国外出生婴儿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持国外出生证原件和翻译件及婴儿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妇幼保健院(站),办理更换全国统一的《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

(二)入户时户主同意书上需户口注销

1、注销死亡人员户口,凭各级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并收回死亡人员身份证;

2、被国家征集服兵役人员注销户口的,凭“入伍通知书”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3、公民出国定居或移民注销户口的,凭出境证件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三)市区内非农业户口的迁入或迁出

1、迁入时户主同意书:

(1)凭迁入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及2张黑白大头照片办理,(常住非农业户口也可落入旁系亲属),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迁入人员新立户的,必须是各级民政部门批准制定了街巷门牌号,且已入住的,凭住房证(未领住房证的凭购房发票、合同协议或单位分房手续)在派出所户籍室,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人也可立户;

(3)阎良、临潼、长安区及市局直属泾河工业园区派出所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在市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居住者,要求迁入市区落户的,须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同意后,方可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直接办理迁转手续。

2、迁出时户主同意书:

(1)凭迁出人员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及身份证,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入学、招工、招干人员,凭入学通知书或招工、招干通知书、《户口簿》、身份证,直接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四)本市常住户口人员户口迁往市外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的户口《准迁证》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大、中专学生分配......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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