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管理条例

一:农村党员套取补贴款违反了纪律条例哪一条

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

第九十五条 农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中的党员从事下列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一)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八)依照党内法规从事党的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等工作。

第八十三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贪污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九十四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挪用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时间不足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八十五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因受贿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因索取财物未遂而刁难报复对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九条 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三:农村村民管理办法?

村各项管理制度

村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

总支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总支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总支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村”两委”干部成员要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贪污受贿,不挪用公款,不用公款请客送礼或大吃大喝,不侵占公物,不搞宗族宗派和封建迷信活动,切实按规矩办事。

村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村党总支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两次。

二、会前要请求上级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会,

以加强指导和督促。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到会前有中心议题,会中人人发言,会后有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发言者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要“有则改之赌钱则加勉”。

五、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总结经验,克服缺点与不足,以达到沟通思想、团结协作之目的,提高村总支部班子整体战斗力。

村党总支“双培双带”活动制度

一、目标

村党总支每年要在不是党员农民示范户、或者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养殖大户中,有计划地培养1-2名入党考察 对象或吸收2名以上积极分子入党。每年要在掌握一定的实用技术和种植、养殖基础的党员中有计划地培养3名以上的党员示范户。

二、措施

1、村干部党员和党员骨干每人联系1-2名农民示范户或1-2名有一定种植、养殖技术的农村党员,负责将联系的示范户培养成入党对象,将联系的农村党员培养成示范户;

2、村党总支每年举办二期由示范户培养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的学习教育培训班,加强对《党章》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培训;

3、依托街道、村两级的信息网络,积极为党员示范户培训对象提供技术、品种及供销信息,并与金融部门联系,为党员示范户培养对象争取贷款,壮大发展规模。

村党总支党员帮扶制度

1、村党总支建立帮扶网络,凡有帮扶能力的党员,每人帮扶一名生活困难户,两年内实现困难户脱贫致富的目标。

2、帮扶党员要全面了解困难户的困难情况,经常向困难户宣传党的政策,转达组织的关心,帮助树立克服困难、加快致富的信息。

3、帮扶党员要帮助困难户分析市场行情,结合帮扶困难户家庭的实际,为其选准一条符合户情的致富路子。

4、帮扶党员每月至少两次到帮扶对象家庭中走访,建立走访记录,要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5、帮扶党员要教育引导帮扶对象,遵守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创造条件使帮扶对象能够切实履行农业税缴纳、计划生育等各项义务。

6、村党总支每年对党员帮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帮扶工作取得成效的党员给予表彰。

党务公开制度

公开内容:

1、党建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2、党员教育、管理和村后备干部培养情况。

3、党员发展情况。

4、村干部任免、考核、奖罚和党员评选表彰情况。

5、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政建设情况。

6、村其他党务和重要事项;

7、党费收入管理情况。

公开方式:

1、每半年召开一次村党员大会,通报村党务公开内容;

2、每三个月在党务公布栏公布一次近期村党务,专项工作及时公布;

3、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党总支在党员大会吸收预备党员后两天内, 将预备党员基本情况,党组织培养情况,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张榜公布;

4、将执......余下全文>>

四:农村党员常时间不参加会议的处罚条例

按照党章第九条的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五:新时期怎么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1、提高对学习的认识,充分发挥“五带头”作用

各级党政部门应提高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积极树立学习是为我们日常的生产生活服务的意识,培养主动学习的习惯。要把创建农村基层学习型党组织当作一项重要的工程来抓,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基层、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五带头”作用。

2、创新学习方式,突出内容针对性与实际性

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科学发展上水平”的总要求,要把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和向农民群众学习结合起来,转变狭隘的学习观念。

在三农政策方面,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加深对村民自治管理的理解,从土地流转、户籍改革、房屋拆迁和优抚救助等关系他们切身利益方面破题,切实增强党员群众的主人翁感、责任感与使命感。

在农村实用技术指导方面,党组织可以联系参观当地种养殖大户,路程不远,经费不多,不但让农民群众走出枯燥的会议室,学习方式变得灵活多样,而且学习内容符合生产生活实际,学习交流也变得更加方便容易。

在学习载体方面,加快建设收听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农村广播站,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在农村党员学习培训上的作用。采取“菜单式”、“点播式”的教学方式,让党员群众根据需求进行“点菜”,实现个性化学习,做到党员群众想看什么就放什么,想就听什么就播什么,想学什么就培训什么。

3、加强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学习制度

要加快建设流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通过网络设立电子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掌握党员流动动向。要提前对当地党员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外出务工党员及时登记《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参加必要的组织活动。通过网络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关心关注流动党员就业、学习和生活状况并提供必要帮助,让流动党员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增强其集体荣誉感与归宿感。

规范农村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健全学习制度。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学习出勤纪律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党员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网络和村级活动场所的作用,利用党员活动日、党员大会等,及时对党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

4、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待遇,选好配强“带头人”

俗话说得好,“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选好“带头人”,带好“一班人”。要抓住当前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第八届村居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要做好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晓“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关系他们的切身利益,正确实施选举权,即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选好党组织“带头人”,配强农村“两委”班子,不断增强农村党支部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

最后,不但要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工资待遇,还要提高其政治待遇,改变当前农村干部“芝麻大的官,巴掌大的权,天大的责任”的真实写照,要给予基层干部丰厚的物质条件,予以足够的权力,让能干想干肯干的党员干部充分发挥特长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六:农村党员打架适用的纪律处分条款是?

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侮辱、诽谤他人的;

(二)对他人进行殴打、体罚、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的;

(三)非法侵入或者非法搜查他人住宅的;

(四)有其他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的。

七: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介绍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一则国家政府部门的相关机关下发的通知,针对通知中的主要矛盾给出了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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