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一:贵阳市房管局在哪里?

通讯地址:

都司高架桥路39

贵阳市房产局附近公交

贵阳市房产局附近公交站点:

护国路口、富水南路、大南门、大南门、富水南路、小十字、小十字、东门、中山东路、钻石广场、甲秀楼、中山东路、万东桥、达德学校旧址、邮电大楼、大十字

贵阳市房产局附近公交车:

21路、75路、14路、245路、59路、18路、42路、61路、24路、44路、68路环线、6路、303路、37路、253路、34路、31路环线、32路、69路、25路、22路、45路、4路、40路、5路、54路、64路、202路、310路、63路、67路、26路、48路、237路大站快车、9路、237路、8路、46路、264路、15路、62路、52路、307路、2路、1路、218路、308路、30路

打车到贵阳市房产局:

贵阳市出租车的起步价是8.0元、起步距离3.0公里、 每公里1.6元、无燃油附加费

二:贵阳保障性住房有哪些规定?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筑府办发〔2013〕8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和单位:

《贵阳市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23日

贵阳市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有效使用,实现保障性住房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1号)、《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1〕109号)和《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筑府发〔2011〕3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主要包括资金筹集、房屋租赁管理和物业服务、复核与退出管理及社区服务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市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工作,政府指定机构(或房屋产权单位,下同)具体实施运营管理;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统筹和指导所辖区域内保障性住房的社区服务和管理。各级财政、民政、物价、公安、工商、税务、商务、教育、城市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及供水、供电、燃气、广电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和项目管理权限做好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 运营管理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第五条

保障性住房租金由政府指定机构收取。租金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维护和管理。保障性住房租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条

实行统一物业服务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住户应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营、维护,绿地的养护、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卫生的维护及支付公用水电费等。

第七条

保障性住房租金和物业服务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按审批权限确定,并在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中明确,承租人应一并交纳。确定和调整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标准,应当以保证正常运营和维护为原则,综合考虑房屋地段、类别、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保障性住房租金不包括承租人租赁期间实际发生的水、电、气、有线电视、通迅等费用。

第八条 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税收优惠政策。

第九条 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应缴入同级财政保障性住房专户。同级财政部门视上年度租金收入情况,按不超过租金收入的50%

向政府指定机构预拨保障性住......余下全文>>

三: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电话是?

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受理行政许可点分布情况

区 域 受 理 点 地 址 联系电话

云岩区 贵阳市房屋产权监理处 中山东路13号 5811047

南明区 贵阳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处 飞山街43号附1号 5288545

小河区 小河区房屋管理所 小河区黄河路 3847287

白云区 白云区房屋产权监理所 白云南路373号 4485033

白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白云区健康路 4831163

乌当区 乌当区建设局 乌当区环溪路 6845697

花溪区 花溪区房地产权监理所 溪北路55号 3626686

花溪区拆迁管理办公室 清溪路 3626989

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野鸭乡上寨村 4700452 4702662

四:贵阳如何办理住房过户

需要提交的资料,除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税完税证》之外,房屋赠与还需要提交赠与合同,房屋交易还需要提交存量房买卖合同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过户收费标准方面,除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登记费之外,房屋赠与需交纳契税3%;房屋买卖普通住房需要交纳契税1.5%、非普通住房需交纳契税3%。

此外,如果进行过户的住房购买时间不满5年,则需要交纳5.7%的个人所得税和1.5%的营业税。

五:贵阳市所在地的商品房房产证失落后在哪补办?有哪些程序?

百悦大通提示:

房产证丢失后应该立刻办理房产证补办程序,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房主在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然后带齐户口薄、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办理房产证补办手续,房管部门会向房主提供遗失房屋的房产证声明。

房产证补办程序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①申请人到房产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并且要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然后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凭身份证明,带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②缴纳查档册费,由房产局出具临时收据,并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③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产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④勘丈入册。由测绘所勘丈、绘图,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⑤登记审查核准。由房产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⑥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以下是房产证补办程序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房产证补办程序和费用

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房地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贵阳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

4.地籍图(原件两份)

5.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

六:请问贵州省贵阳市的房产交易中心在哪里?

新产权处就在林城大厦旁边,都司路功东桥上。如果你要查询房子的情况要到小十字房地产大厦6楼档案室才能查得到。不知道路打个车嘛。鐧惧害鍦板浘

七:贵阳市个人房产查档证明在哪里开?

贵阳市个人房产查档证明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开具。

《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四条 个人和单位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可以查询登记簿中房屋的基本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权利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利害关系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证明其属于利害关系人的材料等,可以查询、复制该房屋登记簿上的相关信息。

有关查询的程序和办法,按《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贵阳市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预缴税率

土地增值税目前分两种缴纳方式,先是预缴,最后清算。预缴是指在房地产项目销售或预售的过程中按照核定税率征收,各地税率略有不同。

在项目销售结束后应进行清算,清算后按照四级累进制计算应缴税额,毛利达50%的部分增值税税率达到利润率30%,毛利高于200%的部分,增值税税率更是达到60%。

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预缴率是1.5%,预缴基数是预收款额(或销售收入)。因为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时不一定确认销售收入,只要取得预收款就要按比例预交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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