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形资产进项税可否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应税劳务的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应税劳务的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依上述规定,无形资产不属于准予抵扣的范围,因此,该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如购入无形资产所发生的进项税额,依据新公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据此,不论是新法还是旧法,对货物的解释没有变化,所以,我们认为企业购入无形资产中发生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
但是,对这个问题,各地税务机关在实践中会有不同的掌握,企业还是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执行为好。
二:计入无形资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按照现在的规定,购物无形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可以正常认证抵扣进项税额的
三:购进无形资产取得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
在无形资产中,软件在购入时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其他无形资产是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无形资产,如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无形资产取得的账务处理
1)购入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购入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价款入账:
借:无形资产——×× 借;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借:预付账款-某单位贷:银行存款
贷:银行存款3、我们公司预付账款不做账,可以不以直接做无形资产科目,待无形资产可以使用时再开始摊销
四:无形资产为何不能抵扣进项税?
购入的软件用于生产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就目前的税收政策来讲,应该区分几种情况来讲。第一,应区分软件和软件产品的概念。软件和软件产品是两回事,仅就软件来讲是指一系列按照特定顺序组织的计算机数据和指令的集合,简单的说软件就是程序加文档的集合体。当然它是无形的,企业销售软件,如果仅仅是销售软件的话,应该交营业税,而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软件产品是指记载有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的存储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等)。销售软件产品应交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92号),国家对销售软件产品还有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第二,从您的叙述,我判断您说的可能是软件产品。《财政部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企业购入的计算机应用软件,随同计算机一起购入的,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单独购入的,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根据上述两个文件(注:国税发[2000]84号已经废止,但是在无新规定之前还可以借用)规定可以看出:外购的软件产品,主要是以软件是否单独计价来划分为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如果属于无形资产的,进项税额就不允许抵扣。属于固定资产,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抵扣进项税。
五:外购的无形资产需要交增值税吗
,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是企业购买财务软件,是会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这个时候就有增值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取得增值税专业发票还可以进行抵扣。
2、一般情况下,购物无形资产是交营业税的,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六:老师,购进的无形资产的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吗?不需要计入成本?
购买无形资产是不涉及增值税的。
存货肯定是要考虑增值税的。而对于固定资产需要注意了,对于不动产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需要考虑;对于生产经营动产才需要考虑增值税的问题。而无形资产也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七:购进无形资产及税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八:购进无形资产取得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
只要购进的资产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进项税就可以抵扣。
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增值税抵扣的问题
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
新修订的条例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这样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税负比较重。为减轻企业负担,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贰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
二是为堵塞因转型可能会带来的一些税收漏洞,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规定,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
三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根据条例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起已经将小规模纳税人划分为工业和商业两类,征收率分别为6%和4%。考虑到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水平总体降低,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应当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同时考虑到现实经济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十分普遍,实际征管中难以明确划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至3%。
四是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修订后的条例中。主要是补充了有关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资格认定等规定,取消了已不再执行的对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设备的免税规定。
五是根据税收征管实践,为了方便纳税人纳税申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缓解征收大厅的申报压力,将纳税申报期限从10日延长至15日,纳税人进口货物的纳税时间,由7日调至14日。明确了对境外纳税人如何确定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扣缴地点和扣缴期限的规定。
无形资产应的进项税额应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