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册登记

一:注册分公司需要那些资料?

你好。如果是本地要去外地设立分公司,那么需要以下证件的。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5份)

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3份)

4、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 (3份)

5、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 (5份)

8、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9、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

10、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话。需要以下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分支机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

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骑缝签字)或产权证明原件;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

总公司章程(必须到总公司所在地的档案局拉章程并由档案局盖章) 希望对你有帮助

二:注册分公司需要符合那些条件

国内分公司设立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钉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三:怎么申请分公司?具体流程是什么?

你好:

一、申请分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应先办理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手续,请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 、《指定(委托)书》;

3 、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5 、《企业秘书 ( 联系人 ) 登记表》;

6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三、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 、《指定(委托)书》;

3 、《营业执照》正、副本;

4 、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四、变更分公司名称:

1、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及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分公司《名称 ( 变更 ) 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材料。 五、变更经营范围:

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许可的,应提交《承诺书》。

六、分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 、《指定(委托)书》;

3 、《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执照:

1 、《指定 ( 委托 ) 书》;

2 、负责人签署的情况说明;

3 、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

4 、《增 ( 减、补 ) 证照申请表》。

八、申请增发执照副本 :

1 、《指定 ( 委托 ) 书》;

2 、《增 ( 减、补 ) 证照申请表》。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

四:分公司工商注册核名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成都分公司工商登记核名登记所需资料 一、成都分公司工商登记核名 1、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股东大会决议; 3、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工商登记 1、母公司需要提交文稿: (1)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股东大会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3)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母公司需要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需加盖母公司公章); (3)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4)公司章程(由母公司所属工商局调出,并加盖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 最近三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提交工商登记表格、资料: (1)所有提交表格或资料需要签字的部分均需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和母公司加盖公章。 (2)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身份证原件。 三、开设银行根本帐户 开设银行根本帐户需要供给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成都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成都营业执照代办成都营业执照代理

五:开分公司在工商局需要什么证件

带好母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母公司章程,去分公司当地工商局查名,名称核准后,按顺序办理营业执照、组织稜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六:在异地设立分公司工商登记注册需要带什么证件和资料?

异地办分公司还是比较容易的:

1、母公司决策层有建分公司的决议,到建分公司的所在地工商局办理名称预登记(要特别提醒的是此时“名称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与后面“分公司设立申请表”所填内容要一致,不然就非常麻烦了,这是最新新的规定)

2、准备好材料:母厂司章程与执照复印件(别忘了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要有委托事项与权限,经办人的身份信息)、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件与身份证信息;

3、分公司场地证明(自有房要有产权证,租赁房要有租赁合同,非城镇用房要有指定政府的证明);

4、经营范围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过母公司就可以,但你作为分公司(不能独立核算),不具备资质条件,如果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经营的项目,你分公司不能与母公司一样的经营范围,你的经营范围只能是“为母公司承接业务”,

5、最后提醒一点:分公司设立后,你要持分公司执照到母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去备案 ;

够简单了吧,无需什么验资报告、税务登记呀,因为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核算。

七:如何成立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

1、如果你们是公司,那么可以开设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章

第四十七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八条

……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首先到工商部门索取表格,拿回去填写好再交上去,或者可以到当地省级、地市级的工商部门的网站下载电子表格,自行打印填写。

个人建议还是拿当地工商部门印刷好的表格比较好)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章程可以向工商部门索取章程的模板,再自行修改)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也就是房产证明文件:土地证、房产证、商品房预售证等等)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例如总公司的前置许可文件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等等,具体请咨询工商部门,因为我不知道你是什么类型的公司)

2、子公司是相对于集团母公司而言的,估计你公司不是集团吧?

八:公司的注册地点和经营地点有什么关系?

注册地点和经营地点必须一致,否则会涉及到管辖地的工商税务部门的利益,他们会要求您更改营业执照的办公地点。  个公司只有一个法定注册地址,可以有几个经营场所地址。  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场所地可以一样,也可以不同。  但经营地址一定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这样做是为了节省成本,同时也不能给自己留下麻烦。所以这样做的同时要解决好以下问题:  注册地点和经营地点必须一致,否则会涉及到管辖地的工商税务部门的利益,他们会要求您更改营业执照的办公地点。  可以的,办公地点没有要求,但是您的公司注册地点不能是家里住的房子啊。必须是商用的或商住两用房,注册地点和办公地点不在同一个地方肯定是没影响的,就好像您注册好以后可以搬地方啊,办公室可以随时搬的吧。  如为临时经营,则到税务办理外出经营证明;如长期性的话,要么到工商办变更登记手续,使注册地和经营地一致,要么到工商再办一个增加分支机构登记手续,同时办理相关税务手续.  公司的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可以不是同一个地方,但是就有很多的不方便。比如年检,工商年检每年一次,如果您的注册地址是真的存在的,那就不会有问题(很多公司注册是买的假地址);比如银企对账单,很多银行都是寄到公司的注册地址进行对账,两者地址不一样的话,那只能亲自去银行对账(当然现在有的网上对账)。  个人觉得这个问题不大,接触过很多公司,基本上都是这样的状况,没有必要担心。

九:如何设立分公司?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注册条件分公司的登记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可知。具体内容为: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四十七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登记时所需资料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龚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设立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2、《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4、分公司经......余下全文>>

十:申请分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哪些文件、证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需材料

1、总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郸   3、《分公司负责人信息表》

4、总公司签署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

5、总公司公司章程复印件,如果发生过变更的,还应当提交所有变更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公司章程修订稿》的复印件;

6、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7、由总公司签署的分公司营业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8、分公司注册地址的房屋产证明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原件);

9、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手机号码;

二、分公司注册的相关要求

1、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2、总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到前置审批的,如果分公司需要与总公司同样的经营范围,那么分公司也应当取得相应的前置审批;

3、由于各地对于经营范围的表述方式有所不同,就会造成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不作出修改或删除,这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不必按总公司的经营范围表述列出,可以修改为“受公司委托在公司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来避开由于各地政策不一所带来的麻烦,但需注册当地的工商局同意才行;

4、以上所提的总公司的所有复印件应当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时间 ”在盖总公司公章;

5、以上所提《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须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三、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申办所需材料

1、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2、总公司税务登记证整本的复印件;

3、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分公司设立申请书复印件

6、分公司准予设立通知书复印件

四、分公司税务登记证申办所需材料(经营范围不涉及销售的无需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

1、总公司国税税务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没有国税的免提交)

2、总公司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3、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4、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分公司公章

5、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分公司公章

6、分公司设立申请书复印件

7、分公司办公地址租赁合同复印件及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8、总公司财务办公室的联系电话

五、分公司银行开户(基本账户及纳税账户)需要的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4份(加盖总公司公章)

2、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4份(加盖总公司公章)

3、总公司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4份(加盖总公司公章)

4、总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份(加盖总公司公章)

5、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加盖总公司公章)

6、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7、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8、分公司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9、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

10、分公司公章、财务章、分公司负责人私章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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