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什么啊? 什么情况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
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认定的,新办户默认就是小规模纳税人。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达标标准。
工业,50万;商业,80万;应税服务500万。
纳税人在连续12个月销售收入达到标准的,就需要申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二、纳税人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情形如下。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第五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满足上述规定中的任意一条,可申请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否则税务机关会如下认定:
经审核该纳税人不符合认定办法第五条第 款的规定,建议该纳税人自 年 月起按销售额依照
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一、认定标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即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何为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国税详解】 所谓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即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相关政策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何为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国税详解】 所谓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500万元)的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另外,此次营改增试点开始前,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间“应税服务营业额÷103%”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即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5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如果某公司在北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后,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后,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的相关程序,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超标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余下全文>>
四: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1、定量标准——经营规模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一般纳税人
<5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一般纳税人
<8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纳税人同时兼有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以及应税服务销售额时,如何确定?
假设某商业批发企业兼营应税服务项目,有下列情形:
批发零售年销售额85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400万元,由于应税货物达到85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批发零售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销售额505万元,由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达到505万,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批发零售业务年销售额7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450万元,合计520万元,虽然合计金额超过80万及500万标准,但由于应税货物及劳务年销售额未超过80万,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不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定性标准——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五:认定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分别是什么
申请一般纳税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100万以上。
(2)商业企业年销售收入180万以上。
(3)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个体经营者是否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8条规定,个体经营者如果会计核算健全,并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经申请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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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条件有什么区别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是针对增值税征收来说的,二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一、认定条件不同: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50万以下的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认定一般纳税人;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连续12个月销售额达到80万以上的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80万以下的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认定一般纳税人 3、主要从事营改增服务业的,连续12个月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必须认定一般纳税人,500万以下的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认定一般纳税人 对于新成立的企业,如果没有专门向税务局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到达以上法定限额的,必须到税务局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税务局会强制认定;没有达到以上限额的企业也可以向税务局申请认定 二、帐务处理上区别 (一)在购买商品时,如果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两者处理存在不同 1、一般纳税人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小规模纳税人为 借:库存商品等 贷:银行存款等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 (二)在销售商品时,采用的税率不同。 1、一般纳税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三、税收管理规定的区别: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四、税率与征收率不同: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营改增之后增加了6%(营改增服务业)、11%(交通运输业)两档增值税税率,动产租赁营改增适用17%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统一适用3%增值税征收率。
七:怎么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指的是:(回答比较详细所以比较长,有需要可以关注我的公号:蜗牛财税 了解相关知识)
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
0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该部分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应税劳务: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0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不含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0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个人一般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而不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0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对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这里关于“经常”并没有很明确标准,但实际情况一般指偶尔发生一两次出售无形资产或转让商标之类的情况
05、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 +3%)
按“营改增” 有关规定,在确定销售额时可以差额扣除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06、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07、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会计核算不健全是什么意思?
会计核算方法是对会计对象(会计要素)进行完整的、连续的、系统的反映和监督所应用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七种:
1、设置会计科目 2、复式记账 3、填制和审核凭证 4、登记账簿 5、成本计算 6、财产清查 7、编制会计报表
就是说如果你没有很专业的会计部门来处理账务问题,保障以上7个项目的准确核算,就属于会计核算不健全。
八:举例说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从事货物的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事货物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九: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标准是什么?
根据2008年新修订的增值税条例,只要满足下面的条件就可以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了。1、规模标准:商业企业年销售额80万元;工业企业年销售额50万元;
2、 财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销项税额、激项税额的;
3、 依法纳税,能准确提供纳税资料。
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则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准确的核算应纳税额,所以税务局一般给予定额征税
十:怎样认定是小规模纳税人
您好:
A: 定义(销售额)区分:
(1)小规模纳税人:从事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 80 万,生产性企业和提供劳务企业,或兼营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 < 50抚万元,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
(2)一般纳税人:达到一定的经营规模(即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且是会计核算健全,能按照税法的规定,分别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单位。
B:税率区分:
(1)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3%,采取简易征收办法,即根据不含税销售额依照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一般纳税人的适用税率是17%、13%,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希望回答能帮到您,如满意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