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政策

一:广西2015的医保在外地可以报销多少?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例如,一名儿童生病,如果在三级医院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6万元,可以报销32725元[(60000元-500元)×55%];如果在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5000元,可以报销3250元(5000元×65%)

二:有谁知道广西南宁市有关医保的规定吗?

区直医保

一、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个人帐户资金的来源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本人工资总额2%全部划入个人帐号。

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总额8%(2002年为6%),按规定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具体划法是45岁及以下0.5%;46岁至上59岁1%;60岁及以上1.5%。

(二)统筹基金的来源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规定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外,其余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三)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

个人帐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支付住院应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支付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费用及部分门诊慢性病者的门诊医疗费用。

(四)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

1、住院医疗费用支付: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按照分段累加办法支付大部分,个人也要自付一定的比例: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个人自付比例%

住院医疗费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起付额以上至5000元 70 75 20 15

5000-10000元 75 80 15 10

1万元至最高限额 80 85 10 5

2、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职工年工资4倍,超出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不再支付.参保人员用现金支付,并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经解决。

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规定

(一)补助的范围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及药品目录。

2、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医疗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

4、医疗照顾人员按规定享受医疗照顾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符合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工(公)伤.生育医疗费用。

(二)门诊医疗补助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发生一次医疗费用:

在职人员补助55%(一年内门诊医疗费用总额超1600元以上)不再补助。

退休人员补助65%(一年内门诊医疗费用总额超1800元以上)不再补助。

医疗照顾人员补助90%(一年内门诊医疗费用总额超2000元以上)不再补助。

(三)住院补助

1、住院床位费补助: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15元以上部分,每日补助为:在职人员补助10元,退休人员补助15元,医疗照顾人员补助25元。

2、一年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如乙类药品、乙类材料、 乙类诊疗项目及分段累计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其补助为:在职人员补助85%,退休人员补助90%,医疗照顾人员补助95%,保健对象补助100%。

3、病情危重抢救时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其补助为:在职人员补助50%,退休人员补助60%,医疗照顾人员补助90%。此补助方法为,由医生填写申请表,报医保中心批准后以现金结帐,持住院发票及申请同意表到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三、部分门诊慢性病人医疗待遇

1、列入门诊慢性病的病种有:冠心病、糖尿病、各种恶性肿瘤、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高血压、帕金森氏综合症、肝硬化失代偿期、尿毒症期、 慢性心衰......余下全文>>

三:广西公务员医保文件

医保政策的“一国两制”使社会福利产生了再分配的不公平。公务员的医保政策是:不分医院级别,在门诊看病在2000元内全额报销,如一年超过这个限额,则按比例报销,在职公务员可报销80%,退休公务员可报销90%—95%。报销的限额是每年10000元。

而企业退休人员,则一律按医院级别,按55%—75%不同比例报销,但报销额是5000元封顶。只有符合大病的病种,才可以突破5000的限额。

政策的不对等造成了分配、再分配的不公平,是否应调整这种人为反差而不是继续扩大,要看政府政策制定者是否私心作怪、是否真为老百姓办实事而不是写在总结里、也不是只要印在报纸上就行,而是深入在老百姓的心里!

四:现在广西的农村医疗保险到底需要多少钱每个人

90. 农村、城镇医保肥了医院,损了国家和病人。不参保又不行,医院垄断了医疗技术市场。

五:广西南宁医保缴费多久可以报销

你的医保由于脱保,相当于从今年五月起重新参保,弧工医保享受住院报销待遇要满六个月以上才能有享受待遇,而且在一年内也有限额,各地标准相差不大。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险什么时候实施

实施什么?

七:17年医疗保险政策

2017医保新政策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这份意见中提到了哪些实用信息?小编为你梳理了诸多干货,赶紧来看看吧!

1、覆盖哪些人群?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2、将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3、如何筹资?

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4、筹资标准如何确定?

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5、保障待遇如何均衡?

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6、住院后,医保可以支付多少?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7、医保基金如何管理?

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结合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应支付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合理控制基金当年结余率和累计结余率。建立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

8、明确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

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适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进行调整,有增有减、有控有扩,做到种类基本齐全、结构总体合理。同时,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动态调整。

9、医保支付方式有哪些

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及药品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通过支持参保居民与基层医疗机构及全科医师开展签约服务、制定差别化的支付政策等措施,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基层......余下全文>>

八:广西2017年新农合缴费标准

您好!2017年新农合缴费标准各地并不完全一样。

以贵州省为例:2017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将提高到120元。

11月21日,贵州省卫计委组织相关专家统一回复近段时间群众关于新农合参保的留言疑问,对贵州省新农合政策进行解读时称,凡具有贵州城乡户籍的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均可自愿参加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2017年,贵州省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120元,低于全国同类省、区水平。

相关专家解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村居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加门诊统筹为主的农村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凡贵州城乡户籍的人口,以家庭为单位,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均可参合。城中村的村民、进城务工的农民及随迁家属、进城就读农村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新农合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工作单位的也可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加、重复享受待遇。贵州省的新农合参合时间一般集中在每年9月至次年2月底,次年1月1日-12月31日为保障享受期。

针对群众对参加新农合的收益疑问,贵州省卫计委相关人员解释认为,首先,参合人员按当年政策规定缴纳个人部分后,其余大部分由中央、省、市、县财政给予补助;其次,参合人员因病到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看病或经转诊至上级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所支付的医药费用时,可以按政策规定给予报销,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在省、市、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可实行即时结报,参合群众出院结账时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再次,新农合重点是解决大病问题。参合群众因病住院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通过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费用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条件的再由其按比例给予报销,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

关于参合标准,相关人员释疑称,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16号)明确:“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达到42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全国平均达到150元左右”。目前,贵州省个人缴费标准低于全国同类省区水平,2017年,贵州省新农合现有个人缴费标准将提高到120元,但仍低于全国同类省、区水平。提标依据在于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的合理比例计算范围值。

贵州省卫计委相关人士介绍,新农合属于社会保险范畴,是医疗保险的一种,遵循大数法则,体现的是互助共济。随着政府补助标准的逐年提高,贵州省每年均提高新农合报销标准。

目前,贵州省新农合报销实行差异化补偿政策。因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80%,经转诊到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60%(非转诊除外);因大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可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政府为每位参合群众都购买了大病保险,参合群众不另外交费)政策补偿,参合患者一次或累计住院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达到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的,最低报销比例不低于50%,最高报销比例将达到90%以上,这有力保障了参合群众患大病导致的灾难性经济支出。

谢谢阅读!

九:养老保险 2015广西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养老保险 2015广西省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此表为参考,具体各险种缴纳比例以社保局公布为准

十:2015年公务员医保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公务员医疗报销:

(一)门诊:

在职参保人员:

1、首先在个人当年账户中支付;

2、个人当年账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全额由个人现金支付,其中有历年账户支付,先从历年帐户开支。

3、当现金支付(包括历年账户)累计支付达到1000元的门诊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负担20%;

4、当在起付线以上再自负500元时,以上部分回单位报销90%。

退休(退职)参保人员:

1、首先在个人当年账户中支付;

2、个人当年账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全额由个人现金支付,其中有历年账户支付,先从历年帐户开支。

3、当现金支付(包括历年账户)累计支付达到700元的门诊起付线时,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5%,个人负担1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5%,个人负担5%。

4、当在起付线以上再自负500元时,以上部分回单位报销95%。

(二)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

1、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首先在个人历年帐户中支付,个人历年帐户资金不足支付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在职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负担20%;退休(退职)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5%,个人负担1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5%,个人负担5%。

2、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部分之和(包括住院起付标准),在职人员最高为1000元,退休(退职)人员最高为800元,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给予补助(全额)。

离休干部:

离休干部不存在自负部分,也就是说自理和自费。自理原来是自己垫付回单位报销,目前的操作是医院直接挂帐操作,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结算,自费部分仍然由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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