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库存粮食检查组事迹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3户,从业人员33人,拥有仓容10100吨,截至3月25日,3户国有企业储存各色粮食5085吨,其中:县级储备小麦5000吨,商品周转小麦85吨。
二、检查结果
(一)账务核对情况:账账相符
我县2012年3月25日这一时点的粮食统计报表库存账面为5086吨,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统计报表库存账面为5086吨,各企业的会计账、保管帐与统计报表均核对一致,且账账相符,账务处理规范、真实。
(二)账实核对情况:账实相符
经丈量测算,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2012年3月25日统计账面库存为5086吨,实际库存粮食为5085吨,比检查时点统计账面库存少1吨,测算差率为±0.2%,在规定误差范围内,认定5085吨库存粮食与统计报表数字一致,检查实际数按性质分:县级储备小麦5000吨,商品周转小麦85吨,按品种分:小麦5084吨。按储存收获年限分:2011年小麦4669吨;2012年小麦416吨。
(三)粮食储存情况:
粮温变化正常,粮情稳定,储存安全;粮食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且各色检化验记录填写真实、准确、规范。通过检查和测定,现存粮食色泽、气味正常,水分、杂质、不完善粒、容重等指标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各色粮食均处于安全储存状态。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
2012年度我县县级储备粮利息、保管费用共计118万元(其中利息补贴58万元;费用补贴60万元),实际拨付118万元,按时足额拨付到3户企业。
(五)粮食仓储管理和收购资格情况:
各企业都能按照新的粮食仓储管理办法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内容详实,且做到装框上墙。特别是对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做到专仓储存、转账记载、专人管理,并且制定了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层层落实了责任。另外结合本次库存检查时对企业收购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复查,结果是各企业都能继续承担粮食收购资格所赋予的职责,各企业都能按照要求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未发现无证收购等扰乱粮食市场的现象。
三、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3月28日,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会议之后,我局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行了专题汇报,县上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集县财政、粮食、发行等部门成立了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并由粮食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抓好这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要求不得走过场,要按制度实事求是彻底摸清全县粮食库存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可靠、详实的依据,确保全县粮食安全。根据全市会议要求及我县领导批示,结合实际情况,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宣传动员,召开会议。
4月3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安排动员会议,粮食局领导就这次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目的、意义、任务等方面讲了具体要求,促使参会人员认识但开展粮食库存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业务人员就库存管理,各种资料的整理等方面进行了辅导。通过召开会议,参会人员思想认识得到明确,工作责任得到落实,为开展库存检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2、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根据全市粮食工作会议安排,我们结合我县实际,详细制定了我县粮食库存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并要求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方案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县局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抽调基层3名同志与局各业务股室人员共同组成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小组,逐企业进行了检查,确保了这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3、核对账务,整理粮仓。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组织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及各企业全体职工,按照“有仓必到,有账必核、有粮......余下全文>>
二:如何看待中储粮小麦存变质事件?
中储粮小麦存变质
5月8日,据媒体报道,由中央储备粮河南南阳向东直属库光武分库张华楼点保管的1.6万吨小麦“被忘”7年后变质,而中储粮河南三级管理部门拒绝回应。
新野县金硕粮油公司职工向记者反映,自2010年6月金硕公司替中储粮光武分库储存的小麦入库以后,中储粮光武分库就好像把这事忘了,始终不派人对这批粮食进行管理。张春庆告诉记者,最初因担心粮食坏掉,他参照中储粮标准主动安排人员对库存粮食进行通风、杀虫等作业,但当他向中储粮素要这批作业费时,中储粮光武分库根本不予理会。几年下来企业赔进去上百万元,难以为继。
2016年5月,新野县粮食局在一份《关于河南粮食库存检查结果的情况反映》中部分的证实了张春庆的说法,该情况反映如是写道:“中储粮南阳向东直属库光武分库:……南阳粮食局于2016年4月28日,把省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新野粮食局,主要是你库在我县封存的粮食存在以下问题:1、粮面不平整,无法丈量核定数量。2、存在安全隐患,有发热、结露、挂壁、霉变、高温现象。仓内有虫。”情况反映最后写道:“鉴于以上情况,为保障粮食储存安全,尽快采取措施,对存放政策性粮食有安全隐患库点进行整改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这批粮食,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由二等品变为等外品。直到最近,由于我的举报,中储粮光武分公司才匆匆忙忙组织车辆将粮食拉走,以期消灭罪证。”张春庆对记者说。据金硕公司职工反映,中储粮光武分库曾就储存在金硕粮库的小麦质量问题通过新野粮食局找到金硕公司进行协调,中储粮光武分库的意见是按照每吨86元/年标准,给金硕公司补齐粮食保管费,由金硕公司承担粮食变质的责任,但后来此事不了了之。
舆论观点不一
舆情监测室的监测显示,在5月8日下午14时,舆论围绕中储粮的讨论达到第一轮高峰。门户网站参与跟帖的网友超过60万。其中,“浪费”、“不作为”、“问责”是网友评论中的高频词汇,而心痛、气愤、悲哀是流露最多的情绪。
俗话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网络舆论场深以为然,只不过略微改变成: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对公众而言,需要有人对浪费粮食负责。网友们对此事的态度,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近年来,中储粮收储问题屡遭曝光,中储粮官员业频频落马,而出现在代储库中的问题尤其严重,“代储库”甚至演变为“问题库”的代名词。这一系列问题更是深化了舆论对国企不信任的刻板印象,从而加剧了中储粮舆论危机出现的频率,造成恶性循环。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中储粮,在监管层面存在极大问题,若不痛下决心全面改革,问题还将持续出现,重塑公信力将会愈来愈难。
三:中央政府对粮食部门有什么新政策
国家粮食局4月21日下发紧急通知,决定结合各地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对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知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要突出对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等。
四:我国为什么高度重视粮食生产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龚粮食生产直接关系到我国人民的正常生活,农业是国民经济其他部门赖以独立及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五:国家粮食局下属粮库拆迁补偿办法
家粮食局副部级六内设机构副厅级 资料: 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家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员编制规定通知 办发〔2009〕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家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员编制规定》已经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务院办公厅 二○○九三月四 家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员编制规定 根据《务院关于部委管理家局设置通知》(发〔2008〕12号)设立家粮食局(副部级)家发展改革委员管理家局 、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务院公布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粮食(含食用油同)战略性问题研究进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应中国机制加强粮食购销央储备粮管理指导协调提高家粮食供应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略) 三、内设机构 根据述职责家粮食局设6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办公室(事司、外事司) 负责文电、务、机要、档案等机关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督查、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等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指导粮食行业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外事工作 (二)调控司 研究提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期规划、进口总量计划收储、用央储备粮建议;研究提央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收购、销售、进口总量计划提央储备粮轮换计划审核意见并督促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应中国关工作;指导协调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粮食产销合作 (三)政策规司 研究提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建议;研究提粮食低收购价原则建议;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质量标准、检测制度及关技术规范等;组织起草全粮食流通央储备粮管理律规草案关政策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四)监督检查司 拟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办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央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监督检查;承担全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五)财务司 承担部门预算及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粮食企业改革发展调查解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 (六)流通与科技发展司 拟订粮食流通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及关度计划;承办粮食流通设施家投资项目关工作;承担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产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新技术推广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京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员编制 家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123名(含援派机编制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员编制36名)其:局1名、副局4名副司职数22名(含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司局级领导职数3名 五、其事项 ()家粮食局与家发展改革委员关职责关系家粮食局提全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重要粮食品种结构调整及粮食流通期规划、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案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建议由家发展改革委员审核报务院;家粮食局拟订全粮食进口总量计划收储、用央储备粮建议由家发展改革委员同关部门审核报务院 (二)家粮食局与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关职责关系 1.家粮食局负责央储备粮行政管理依央储备粮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央储备粮经营管理并央储备粮数量、质量储存安全负责 2.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家计划实行单列其基本建设计划由家发展改革委员、家粮食局达由该公司组织实施 3.原家粮食储备局承担离退休员......余下全文>>
六:万吨小麦变质中储粮是怎么回应的?
南阳5月8日电 “将近7年啦,中储粮才想起来把存在我们仓库里的16000多吨粮食拉走。如今这些粮食已经坏了,连猪都不能吃。”近日,河南新野县金硕粮油有限公司负责人向记者反映。
(中储粮光武分库正在组织车辆将已经变质的小麦运走)
中储粮常年拖欠粮库租金引发诉讼
2010年6月1日,中央储备粮南阳向东直属库光武分库与新野县金硕粮油有限公司签订《仓储设施租赁合同》,用于储存中央储备粮。合同约定租仓费为50元/吨,支付时间是每季末7个工作日内。
合同同时约定,中储粮光武分库应及时足额支付金硕公司租仓费,违约责任按日计算,迟延一日支付金硕公司租仓费的0.3%。
据此,金硕公司的仓库被称为中央储备粮南阳向东直属库光武分库新野张华楼库点。是年,中储粮在此储存小麦17092吨。后因自然灾害,张华楼库点储存小麦数量减少到16291吨。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质检中心2010年10月30日出具的小麦质量检测报告单显示,该批小麦入库时的质量等级为2级,色泽气味正常。
新野县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中储粮南阳向东直属库光武分库自2010年9月底开始存在拖欠支付新野金硕粮油公司仓储费用,并由此引发纠纷。该笔拖欠的费用截至到2016年3月31日已达194万元。
新野县金硕公司负责人张春庆表示,按照双方签订的仓储设施租赁合同,中储粮光武分库每迟一天支付租赁费,须处罚金0.3%。如果照此计算,中储粮拖欠金额远远高于目前法院判决的194万元。不过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双方在这一合同中的约定。
“让我没想到的是,像中储粮这样的拿国家的钱买单的国有企业也会拖欠,也会耍赖,也会言而无信。”
巨额保管金去向不明疑被侵吞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2010年小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中明确指出,中央财政根据中储粮总公司上报的最低收购价利息费用补贴的申请报告,按季度将保管费、贷款利息及质检、监管等日常费用拨付给中储粮总公司。中储粮总公司及其分公司要将保管费用按每市斤3.5分钱/年(相当于每吨70元/年)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存库点。
该预案同时强调,中储粮总公司要规范储粮行为,对已经确定的委托收储库点不得租仓储粮,也不得变相租仓降低保管费用补贴标准,以保证安全储粮的需要。
2011年,财政部将中储粮在河南等地储粮保管费提高到每市斤4.3分/年(相当于每吨/86元/年)。
从上述文件不难看出,尽管中储粮光武分库拖欠金硕公司仓储费,国家却没有少付过中储粮一分钱。
据了解,新野县金硕粮油有限公司与中储粮光武分库之间签订最初签订的合同标题上明明白白的写着《仓储设施租赁合同》,但中储粮光武分库通过法院判决将该合同性质认定为“保管合同”。
“抛开合同的性质不谈,仅就金硕公司粮库储存的16291吨小麦而言,中储粮每年就可以从国家财政套取差额资金五六十万元,7年间中储粮光武分库仅利用金硕公司一家企业就套取国家粮食保管费总额达450多万元。”张春庆说。
张春庆告诉记者,据他了解,新野向新粮油公司、博达粮油公司和他的金硕粮油公司替中储粮光武分库储存粮食4万吨,7年间中储粮光武分库借此套取中央财政拔付储粮专项资金上千万元。在新野类似向新、博达和金硕这样替中储粮储存粮食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还有7家,据此推算,中储粮光武分库利用上述粮油公司代储粮食7年间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可达5000万元之巨。
万余吨小麦变质 三级粮官集体噤声
新野县金硕粮油公司职工向记者反映,自2010年6月金硕公司替中储粮光武分库储存的小麦入......余下全文>>
七:求关于物质购销自查的报告。急!!!!!!!!!
肥西县2007年粮食库存自查小结
根据国家粮食局国粮检 [2007]153号“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皖粮明电[2007]17号文件精神及市局会议要求,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我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县局决定成立2007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组,由副局长余善会同志任组长,陆勤保、高林成同志任副组长,郭中培、凌贤明、胡祥为领导组成员。并于8月29日召开了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会议,会议学习了国家局和省局的相关文件及检查办法,制定了2007年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布置了自查时间,下面将我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概况
我局下辖14个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承储政策性粮食及商品粮,分站点67个,总仓容27万吨,8月底统计账面总库存284770吨,其中:最低收购价粮食255604吨,商品库存5766吨,中央储备16588吨,省级储备5000吨,市级储备1812吨。
二、 自查主要方法
(一)、我县粮食库存检查主要采取企业自查、县局和农发行巡查的办法,时间安排:9月1日至9月7日为自查时间;9月8日至9月9日各购销企业上报自查总结和库存检查报表阶段;9月10日至9月13日迎接市局对我县各企业复查阶段;9月15日以后迎接省及国家抽检阶段。
(二)、实物检查以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为被检查单位,对企业的全部粮食货位进行逐一检查,查清每个货位粮食的性质、品种和数量情况。粮食库存实物检查基本采用测量计算法。
(1)测量计算粮堆体积。测量被查粮堆的外形尺寸,计算粮堆体积。测量计算过程中扣除粮堆中通风管道、大门等占用的空间。(2)测量粮堆的平均密度。测量粮堆的平均密度主要采用特制大容器法。(3)确定标准仓。从被查仓中选择储粮数量和粮堆体积已知,且在储粮品种、储粮仓型、入仓方式、储存时间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仓房作为标准仓。(4)测量标准仓和其他被查仓粮食容重。按照《粮食、油料检验容重测定法》规定的方法,测量标准仓和被查仓粮食的容重。(5)确定标准仓粮堆平均密度。(6)确定修正系数。(7)计算被查仓粮堆平均密度。(8)计算粮食数量。根据被查仓粮堆体积和粮堆平均密度,计算粮堆的测量计算数量,将保管期间发生的粮食水杂减量和保管自然损耗记入测量计算数中,所得结果为检查计算数。(9)认定粮食实际数量。计算粮食检查计算数与粮食分仓保管账数量的差数和差率。判断账实相符情况及认定粮食实际数量。
粮食检查计算数与分仓保管账数量差率的绝对值在允许的测量计算误差范围内的,认定库存实际数与分仓保管账数相符,分仓保管账数量即为检查当日粮食实际数量;差率超过允许测量计算误差范围的,要查明原因和具体数量,重新审核分仓保管账数量,并重新计算账实差率。重新计算后,差率在允许测量计算误差范围内的,重新核定的保管账数量即为检查当日粮食实际数量。差率仍然超过允许测量计算误差范围的,可用称重法重新检查。测量计算法允许误差一般不应超过3%。
(三)帐务检查方法、程序及步骤。粮食库存账务检查包括统计账检查和会计账检查,以及账账、账实相符情况的检查。
1、统计账检查。(1)逐级核对统计报表。(2)逐月核对统计报表。逐月核对分站和公司最近三个月报送的统计报表库存数据,核实各月度粮食库存统计数据是否衔接。(3)核对粮食库存汇总表。(4)检查粮食收支平衡表各项目的平衡关系。(5)检查相关统计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6)统计业务处理的真实性、及时性检查。
2、会计账检查。(1)粮食库存会计账的检查。(2)检查粮食库存的会计账务处理情况。(3)检查核实......余下全文>>
八:国家粮食局的行政级别?
国家粮食局为副部级,六个内设机构为副厅级。 资料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2009〕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四日 国家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2号),设立国家粮食局(副部级),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粮食(含食用油,下同)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对粮食购销和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指导协调,提高国家粮食供应的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略)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粮食局设6个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一)办公室(人事司、外事司)。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督查、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指导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二)调控司。 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中央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中央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的审核意见并督促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三)政策法规司。 研究提出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质量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等;组织起草全国粮食流通和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四)监督检查司。 拟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中央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五)财务司。 承担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调查了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 (六)流通与科技发展司。 拟订粮食流通的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年度计划;承办粮食流通设施国家投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承担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国家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23名(含援派机动编制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22名(含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司局级领导职数3名。 五、其他事项 (一)国家粮食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关系。国家粮食局提出全国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重要粮食品种的结构调整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和现代粮食流通产......余下全文>>
九:晚稻谷收购价是多少一百斤
2009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部国家粮食局 农业发展银行 中储粮总公司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精神,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执行本预案的早籼稻主产区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等5省(自治区)。其他早籼稻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第三条 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0.90元,以2009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新的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即: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执行最低收购价的早籼稻为2009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非标准品早籼稻的具体收购价格水平,由委托收购企业根据等级、水分、杂质等情况,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01〕146号)有关规定确定。对整精米率达不到相应质量等级标准下限要求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价0.75%;不足1个百分点,不扣价;高于标准规定的,不增价。第四条 在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5个早籼稻主产区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企业为:(1)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2)上述5省(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3)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7个主销区省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第五条 中储粮有关分公司要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合理确定执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含中储粮直属库,下同)。委托收储库点应具有农发行贷款资格,有一定的规模和库容量,仓房条件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良好信誉,应优先选择有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为委托收储库点。为充分利用现有仓储资源,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央大型粮食企业在主产区的闲置粮库,要列为委托收储库点。委托收储库点可根据需要设点延伸收购,在不增加国家费用补贴的前提下,自行负责将延伸收购点收购的早籼稻集并到委托收储库点或指定库点储存。委托收储库点由中储粮有关分公司负责提出,商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后,报中储粮总公司审核确定,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对外公布。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也要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定数量的委托收储库点,并积极入市收购,充实地方储备。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设定的委托收储库点要与中储粮公司确定的委托收储库点相互衔接。委托收储库点确定后,由中储粮分公司和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分别与其委托收储库点签订委托收购合同,明确有关政策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委托收储库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购,中储粮总公司及相关分公司要加强对收购入库粮食质量的监管。第六条 第三条规定的最低收购价适用时间为2009年7月16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当早籼稻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公司和有关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按照本预案第三条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在上述早籼稻主产区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早籼稻。具体操作时间和实施区域由中储粮分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商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确定,并由中储粮总公司报国家粮食局备案......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