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项目部的章的使用范围
你好:
工地上用的一般都是技场章,范围就工地上的相关文件.
你想想,分部(子分部)工程都要盖公司的章呢.所以使用效力上一般只限与技术上.
二:项目部资料专用章使用范围
你好: 工地上用的一般都是技术章,范围就工地上的相关文件. 你想想,分部(子分部)工程都要盖公司的章呢.所以使用效力上一般只限与技术上.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章的使用范围
你好: 工地上用的一般都是技术章,范围就工地上的相关文件. 你想想,分部(子分部)工程都要盖公司的章呢.所以使用效力上一般只限与技术上.
四:项目专用章和项目部章有区别吗
XX建筑公司XX公司项目专用章是用以签订项目合同协议的专用章;XX公司XX项目部章是部
门专用章。
五:建筑工程资料盖项目章和公章的区别
法律上,项目章就是公章。在项目部权责范围内,盖项目章的事项,就是公司行为。海果项目章被盗用,公司应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视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是否用于本项目,公司要承担责任。
六:项目章签的合同有用吗
企业经营离不开法人印章。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要求,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印章包括行政章(即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业务章等。从法律上讲,上述印章对外均可代表企业。
建筑企业由于施工项目众多、分散,且项目所在地常常与建筑企业住所地不在同一个地区,在建筑企业未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的情况下,为了方便经营,项目部公章便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实践中,有些建筑企业按施工项目分类,有多少个项目就设多少个项目部公章,还有一些建筑企业按施工力量分类,有多少支施工力量就设多少个项目部公章。由于项目部系建筑公司内部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未办理工商登记,因此,在使用项目部公章的场合,如何认定项目部公章的法律效力及相关合同的效力,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建筑企业需高度重视。笔者认为,认定建筑企业项目部的公章,应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情形一:建筑企业出具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部公章在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内代表建筑企业。
1、项目部公章未超越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范围的,项目部公章应视为建筑企业公章,对建筑企业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因项目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机械地认定项目部公章没有法律效力。
2、项目部公章如超越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如建筑企业追认,则项目部公章视为建筑企业公章,对建筑企业产生法律效力;如建筑企业未追认,按下述第四种情形处理。
情形二:建筑企业出具授权委托书,但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不明确。
此种情况下,建筑企业应对其授权不明确负责,项目部公章应视为建筑企业公章,对建筑企业产生法律效力,但对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应提供证据证实建筑企业出具授权委托书的事实。
情形三:建筑企业未出具授权委托书,但事后认可项目部公章。
此种情况下,项目部公章视为建筑企业公章,对建筑企业产生法律效力。
情形四:建筑企业未出具授权委托书,事后也不认可项目部公章。
此种情况下,项目部公章至少可起到证明的作用。
1、如对方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据证实尽管使用的是项目部公章,但合同的实际履行者是建筑企业(例如施工合同由建筑企业签订,工程竣工结算由建筑企业与发包方进行等),或能够提供建筑企业认可项目部公章对外效力的其他证据,则应视为建筑企业追认项目部公章,项目部公章对建筑企业产生法律效力。
2、上述情形之外,准用民法无权代理相关规定,凡不需法定资质即可进行的行为(如项目部购买某件商品或设备的消费行为),应认定项目部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相应有效,但因项目部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建筑企业承担;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法定资质方可进行的行为(如建筑施工行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等),则应认定为项目部主体不合格,以项目部公章签订的合同相应无效,但项目部因合同无效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建筑企业承担,同时,建筑企业应承担其所属项目部违反资质管理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情形五:项目部公章被他人盗用或私刻、擅自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行为人盗用单位公章签订经济合同,单位对因行为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私刻、擅自使用公章,除非有证据证明单位存在明显过错且该过错与被害人经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否则单位不承担民事责任。
在该种情形下,项目部应当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报案记录、用章记录等,以备将来引起纠纷时使用。
综上所述,无论何种情形,建筑企业均应对其项目部公章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建筑企业有必要加强对项目部公章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部公章管理制度。凡使用项目部公章的,应实行严格的审批及登记制度;对违反上述制度的,予......余下全文>>
七:项目部章与公司公章是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承接工程后成立项目部,会相应备一枚项目部章。请问:(1)该项目部章与公司公章是否具备同等效力?有哪些方面该项目部章能替代公司公章,在哪些方面不能代替?(2)该项目部章失效时间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还是保修期届满之日?(1)可以肯定的是该项目部章与公司公章不具备同等效力。要具体回答这个问题,要分析项目部的职权范围,因为项目部章只是项目部行使权利的一个凭证,其效力要由项目部的职权范围来决定。工程项目部是由作为承包人的施工企业委派的代表承包履行具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施工管理班子,其地位相对于承包人没有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一个具体履行合同的直接部门。也就是说项目部一般是为了履行特定的工程项目而成立的,其职权范围往往局限于特定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公章的效力由公司的职权范围决定,显然公司的职权范围和项目部的职权范围不一样,前者大于后者。在履行某个特定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时,项目部章可以代替公司章,除此之外,除非有另外的特别授权,项目部章不能代替公司公章。(2)至于项目部章的失效时间,由于项目部章不会到工商部门备案,因此,也不能以其在工商管理部门注销的时间作为项目部章的失效时间。在建设工程实务中,建设工程项目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部的使命已经完成,一般此时项目部开始撤出施工现场并解散,此时可以视为项目部消亡,公司一般此时会自己注销项目部章。项目部章的效力存续时间应该与项目部的存续时间一致,项目部消亡,项目章也就失效。但是法律法规对项目部何时消亡没有规定,作为项目部的主要义务是完成工程建设,保修义务应该由公司来继续履行,这也与建设工程行业惯例相符。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完成工程建设的标志,因此,项目部应该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消亡。所以,项目部章失效时间应该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而不是保修期届满之日。
八:一份资料中,哪些盖项目专用章,哪些是公司章。
法鼎上,项目章就是公章。在项目部权责范围内,盖项目章的事项,就是公司行为。如果项目章被盗用,公司应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视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是否用于本项目,公司要承担责任。
九:建筑中的项目章、工程章、资质章分别是什么意思啊?
建筑公司下放的叫项目章(文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第17项目部)
工程章是项目内部章(如工程章、财务章、材料监管章)
资质章:外借用、挂靠的必须用资质章
十:建筑业的公章和项目部章的适用范围和印章模式的有关证明要怎样写?
建筑业的项目在银行开户有关证明怎样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