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销是怎么定义的
传销的定义:首先传销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其次传销通过多个上线人员与下线人员之间的网络结构进行,最后传销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
二:满足哪几个条件才能定义为传销
对方要给你讲课,这就是洗脑的过程,不管他说什么,就是传销的路线。
三:国家对传销的最新定义是什么?
黑暗的生物不能见光~
四:国家法律如何定义是传销
一、行政法规意义上的“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二、刑法意义上的“传销”: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所指的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实施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
五:传销法律如何定义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
六:传销的定义是什么
【传销】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的六大特点】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销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传销组织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七:网络传销的定义?
网络传销是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新型传销方式,是随着电子商务的推广应用而使网络广告形式、网络交易手段、网络联系媒介被不法分子所利用的传销现象。
目前网络传销主要有“纯网式”和“嫁接式”两大类型。
1.“纯网式”是目前主流的网络传销类型,即拉人加入、信息传递等均通过网络来实现。从工商、公安部门最近几年查处的网络传销案件来看,主要有五种版本:
一是传统传销网络版。传统传销以互联网为平台,借助网络来推销实物商品,发展下线营利,这种操作方式较低级,行为过于明显,已逐渐被传销分子抛弃。
二是电子商务版。假借国家发展电子商务产业的有关政策,以网络营销、网络直销为名,变相收取入门费,并设定各种奖励方式,激励会员发展下线,这是目前传销分子惯用的欺骗方式。如我局查处的“中国数字农村网”传销案就属于这种方式。
三是投资理财版。假借个人理财名义,以私募基金、发行原始股为幌子,骗取网民入会来获取高额利润,并以“返还原始股、回报基金”等激励措施,鼓动人会者发展会员。
四是网络游戏版。在各游戏论坛、QQ群打诱人广告,号称会员只需在游戏中充值,就可通过网游赚取各种游戏币,继而兑换现金,如果推荐其他用户注册充值还可以获返现金。
五是资本运作版。传销组织打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旗号,一方面以投资一笔资金即可以在短期内取得大额盈利为诱饵,骗取参与者的高额入门费;另一方面以高额提成回报,激励入会者发展下线。这些投资项目并不是针对任何产品或者服务,仅是纯资金运作。其更具诱惑性和欺骗性,时下颇为流行。
2.“嫁接式”网络传销类型,是近年刚出现的一种新型传销模式,传销分子将网络与传统手法嫁接在一起,既利用网络扩散,又落地推广,“网上”和“网下”双管齐下。在具体操作上,传销组织一方面用网络传播方式推销产品变相收取入门费,并发展下线牟利;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年龄大或文化程度低,不具备独立上网能力的发展对象,他们寻找到当地的骨干代理,再由这些骨干通过种种关系秘密接触上述人员,用拉家常的话语,在不知不觉中给这些人员“洗脑”,然后在电脑上帮助这些人进行网上登记和输入推介人基本资料,这样经过“网上”和“地下”相结合,即拓宽了面又照顾到“点”,涉众面极广。如“FKC爱可欣”传销案,传销组织既在网上推销保健产品发展会员,又在网下拓展业务,双管齐下,受骗上当者众多。
目前,网络传销实现了从发布信息、发展人员、计提报酬、资金结算到会员管理等一系列活动的网络化。由于网络所具有的虚拟性、无边界性、开放性和快捷性等特点,传销组织传播地域更广、违法活动更加隐蔽。网络传销成为当前传销活动中影响最广、危害最大的违法传销行为。它与传统的传销行为相比,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一)传销标的虚拟化
目前网络传销标的物除了传统的健身器材、保健品、卫生化妆用品等实物产品外,还出现了网络商业广告通讯数据量、经营资金份额、计算机软件、网络远程教育、网络服务空问容量等虚拟服务甚至虚拟概念,传销标的类型趋于复杂化、虚拟化且不易于判断和控制。此外,网络传销组织为了规避政府的监管,往往将传销行为披上“电子商务”活动的外衣,以推销“网络通信业务、等离子、纳米技术产品”等概念性产品为幌子,并借国家对发展电子商务的有关政策来伪装其传销行为,遮盖其发展会员或下线牟利的本质,通过大肆鼓吹电子商务造就当代富翁的神话,使大多数不明真相的参与者一方面难以识破组织者的骗局,另一方面又抵挡不住高额利润回报的诱惑而上当受骗。
(二)组织策划隐蔽化
网络传销活动的组织者以互联网为平台实现传销活动的隐蔽式操作:发布、接收、反馈相关信息,对会员进行封闭式的“洗脑”教育;通过网站......余下全文>>
八:怎么区分传销和非传销呢
一般都拿直销和传销来比较。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区别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二:是否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为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用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区别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 而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 ”经营活动。 区别四:报酬是否按老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入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帐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区别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
九:传销 直销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直销与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
区别之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非法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之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非法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为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区别之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而非法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
区别之四:报酬是否按劳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经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账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非法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区别之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非法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
ps: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打击传销处处长吴雁告诉记者,在他们看来,判断是不是属于传销,最核心的就是看其是搐是通过发展下线,并强迫下线消费来获取提成。而对于直销的判断依据,吴雁说他们也在等待国家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