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规划一般

一:防震减灾规划应包括哪些内容

防震减灾规划应包括的内容是:

(1)准备好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一切条件和物资;

(2)大力宣传地震科学知识和自救互救办法;

(3)安排好危险地带或危险建筑物内人员和设备的撤离;

(4)建立报警系统和实施通讯保障;

(5)加强交通和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6)成立救灾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政府重视、以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多路探索,群防群测,专群结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走综合防御的道路,是中国特色的防震减灾对策的要点。

三大体系建设组成了人类对付地震的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地震监测预报。地震部门首先要做好地震的监测预报。这个做好,不是说大部分或者是百分之百地作出准确的地震预报,而是充分运用现有条件,充分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最大限度地提高监测预报的水平。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核心和前提。

第二道防线是震害防御体系的建设。在地震预报仍然是世界难题的条件下,必须有对付突如其来的地震发生的措施,并作为经常性防范措施。这是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有效途径。主要有工程性和非工程性两个方面。

工程性措施叫做工程抗震设防,包括三个组成部分。

①对重大建筑物、构筑物、开发区建设要在立项前依法进行充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为工程的选址和建筑抗震设计提供依据。

②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一般工民建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施工,确保在6级左右地震条件下的安全。

③对国家划定监视防御区的老旧楼房,特别是人口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抗震性能的鉴定,不合格和不安全的要进行加固改造,使其能够具备法定的抗震能力。

各类建筑物只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抗震设计加固改造,就可以达到小震可修、中震不坏、大震不倒的基本安全效果。

非工程性防御措施则是除专业部门的地震监测和工程建设以外的一些政府和社会防御措施。主要是震害预防和应急对策。这是《防震减灾法》赋予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地震知识的宣传普及,各级组织、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模拟地震来临的应急演习训练等。

第三道防线是紧急救援体系的建设。通过前两道防线,仍然不可能解决防震减灾中的一切问题,而地震的发生又是短暂的几秒、十几秒时间。如果地震发生在夜晚,居室里的人又很多,加上停电停水、通讯中断等许多不利因素,紧急救援问题是必须采取的第三道防线。

二: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应遵循什么原则

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应当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全面预防的原则。

防震减灾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震情形势和防震减灾总体目标,地震监测台网、地震建设布局、地震灾害预防措施以及防震减灾技术、信息、资金、物资等保障措施。

编制防震减灾规划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贯彻防震减灾工作方针,针对震情形势和潜在地震灾害影响,明确防震减灾工作在一定时期内的奋斗目标、指导思想和原则,努力提高本地区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从而必须制定减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措施,使防震减灾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序,并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以提升防震减灾的综合能力。

三:防震减灾规划应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规划名称、单位、有效期第二,规划区的社会经济背景第三,规划区的灾害种类、频率、周期性、破坏程度等特征第四,规划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居民意识等方面在灾害发生时的脆弱性分析第五,防震减灾规划的目标第六,防震减灾规划的内容第七,实施办法第八,风险及保证措施第九,其它说明不同单位出具的防震减灾规划可能会有差异,以上仅供参考

四:防震减灾规划应包括哪些内容

首先,别慌冷静下来,确认发生什么问题?

思考,如何逃生,制定逃跑路线,别做电梯,确定楼层最佳安全出口;

寻找安全区域,规避次生危难。

五:防震减灾规划应包括哪些内容

防震减灾规划应包括的内容是:

(1)准备好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一切条件和物资;

(2)大力宣传地震科学知识和自救互救办法;

(3)安排好危险地带或危险建筑物内人员和设备的撤离;

(4)建立报警系统和实施通讯保障;

(5)加强交通和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6)成立救灾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政府重视、以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多路探索,群防群测,专群结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走综合防御的道路,是中国特色的防震减灾对策的要点。

三大体系建设组成了人类对付地震的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地震监测预报。地震部门首先要做好地震的监测预报。这个做好,不是说大部分或者是百分之百地作出准确的地震预报,而是充分运用现有条件,充分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最大限度地提高监测预报的水平。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核心和前提。

第二道防线是震害防御体系的建设。在地震预报仍然是世界难题的条件下,必须有对付突如其来的地震发生的措施,并作为经常性防范措施。这是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有效途径。主要有工程性和非工程性两个方面。

工程性措施叫做工程抗震设防,包括三个组成部分。

①对重大建筑物、构筑物、开发区建设要在立项前依法进行充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为工程的选址和建筑抗震设计提供依据。

②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一般工民建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施工,确保在6级左右地震条件下的安全。

③对国家划定监视防御区的老旧楼房,特别是人口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抗震性能的鉴定,不合格和不安全的要进行加固改造,使其能够具备法定的抗震能力。

各类建筑物只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抗震设计加固改造,就可以达到小震可修、中震不坏、大震不倒的基本安全效果。

非工程性防御措施则是除专业部门的地震监测和工程建设以外的一些政府和社会防御措施。主要是震害预防和应急对策。这是《防震减灾法》赋予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地震知识的宣传普及,各级组织、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模拟地震来临的应急演习训练等。

第三道防线是紧急救援体系的建设。通过前两道防线,仍然不可能解决防震减灾中的一切问题,而地震的发生又是短暂的几秒、十几秒时间。如果地震发生在夜晚,居室里的人又很多,加上停电停水、通讯中断等许多不利因素,紧急救援问题是必须采取的第三道防线。

六:防震减灾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 锦 涛

2008 年l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修订)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防震减灾规划

第三章 地震监测预报

第四章 地震灾害预防

第五章 地震应急救援

第六章 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 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建设、民政、卫生、公安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

国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地震群测群防活动,对地震进行监测和预防。

国家鼓励、引导志愿者参加防震减灾活动。

第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执行抗震救灾任务,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 从事防震减灾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防震减灾标准。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支持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逐步提高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经费投入,推广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防震减灾规划

第十二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国家防震减灾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防震减灾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编制......余下全文>>

七:综合防灾规划图需要表达哪几个东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办发 〔201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编制和实施《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综合防灾减灾事业发展、构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全面增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的迫切需要,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规划》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将本规划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逐级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对《规划》中涉及的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投资,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的指导、支持和协调,共同落实《规划》任务。国家减灾委员会要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中期进展评估和总体实施情况要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八:一套完整的城市综合防灾规划需要哪些规划图? 50分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现状调查与问题研究,城市现状综合防灾能力评估,城市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潜在损失预测,规划目标与原则,城市总体防灾空间结构,防灾分区,疏散避难空间系统规划,防救灾公共设施布局规划,市政基础设施系统防灾规划,重大危险源和次生灾害防治规划,特定地区的综合防灾规划,实施建议等(详情见《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同济大学戴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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