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

一:为什么说“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

党章第三十三条中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这既是对党的干部在党的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科学概括,也是对党的干部的根本要求。

党的干部在整个党的事业中居于重要地位,起着骨干作用。毛泽东同志说过一段非常精辟的话,准确地概括了党的干部的骨干作用:“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党的干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对人民群众的领导和联系,主要是通过干部来实现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需要通过广大干部创造性的工作去贯彻执行,他们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工作的优劣,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工作面貌,关系到党的形象。实践证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一大批德才兼备,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牺牲精神的干部,他们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变成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推动党和国家的事业不断再上新台阶。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正因为有了一支在经受各种考验中不断得到锻炼提高的干部队伍,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正确路线,我们党才战胜了各种艰难险阻,始终保持着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重要思想。早在1871年3月,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的政权巴黎公社宣告诞生,建立了真正的民主政权机关,为防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变成“官老爷”,公社采取了许多措施,规定所有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享受任何特权,而应专心致志地为公社里的人民服务。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此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们认为,公社采取的正确方法,可以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的公仆变成社会的主人,防止所有的公职人员去追求升官发财。后来,列宁对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一思想又作了进一步的阐述。他说,防止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就是要防止这些人变成官僚。毛泽东同志说得更加通俗;“我们的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决定的。我们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决定党的干部必须是人民的勤务员,必须是人民的公仆。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也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决定的。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广大干部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都应该是人民的公仆。

二:为什么说“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

党章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这既是对党的干部的作用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党的干部的严格要求。

三:首次把党的干部是人民公仆写入党章是哪年

党的五大

1927年4月至5月中共在武汉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在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中,“认定必须改正并补充旧时的党章”。五大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这个修正议决案共有十二章,八十五条,对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作了许多新的补充和修正,特别是在党的组织系统方面,作出了远较前四个党章详尽系统的规定。其中,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这是在我们党的根本法规上,第一次出现民主集中制的提法。同时,第一次规定入党者的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并规定“青年团中央,应派代表出席党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各级团部亦应派代表参加各级党部机关之常务委员会议,此等团部之出席代表应有表决权。”修正章程在“党的中央机关”一章中,明文规定中央委员会除选举正式中央委员一人为总书记外,还要选举“中央正式委员若干人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体现了加强集体领导的精神。(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四册第415至421页)

四:什么叫人民的公仆

公众的仆人,比喻替公众服务的人。

功高不改忠贞志,位尊难移公仆心。——《天安门诗八首》

原指周总理、焦裕禄、孔繁森,今指政府的官员等为祖国、为人民献出自己一生的人。

提到人民公仆这个词,我们的脑海中马上浮现出任长霞、焦裕禄、孔繁森这几位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他们为人民群众奉献出自己的一切,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干出不平凡的业绩,他们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的为人民群众排优解难,虽然他们已经永远的离开了我们,但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他们,他们永远会活在百姓心中。

五:党的干部的本质是什么?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

六:为什么说“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

党章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这既是对党的干部的作用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党的干部的严格要求。

七:人民公仆和党员的区别

人民公仆,是指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党政干部。

八:党的好干部 指的是谁啊?

党的好干部,指的是焦裕禄。

焦裕禄,革命烈士,194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被调到河南省兰考县担任县委书记。时值该县遭受严重的内涝、风沙、盐碱三害,他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同全县干部和群众一起,与深重的自然灾害进行顽强斗争,努力改变兰考面貌。他身患肝癌,依旧忍着剧痛,坚持工作,被誉为“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铸就了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

九:请问党员是人民公仆吗?还是说一定要是干部级别的才算公仆?请知道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党章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我们一般所说的公仆,指的是领导干部。

十: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三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第三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第三十五条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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