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养老保险是从哪一年开始交的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最早是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 1995 ) 6 号文要求,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促进了养老保险新机制的形成,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新进展。
但是,由于这项改革仍处在试点阶段,当时还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企业负担重、统筹层次低、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间题,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目标和原则,进一步加快革步伐,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为此,国务院 1997 年 7 月 16 日以国发( 1997) 26 号 又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养老保险从此走向了正轨。
二:2015年江苏自己个人缴纳社会职工养老保险缴多少
江苏开始执行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江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将从2564元暂时提高到2820元,上限从12820元暂时提高到14100元。今后参保人每月至少要缴的参保费及社保待遇也将相应提高。
记者了解到,省人社厅下发通知时解释,鉴于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2014年7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暂时按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73元计算。待省统计局发布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再根据人社厅公布的201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重新计算,并补发差额。
据了解,参保职工一般按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不过,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则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
以养老保险为例,缴费基数下限从2564元提高到2820元,由于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是8%,参保职工每月需多掏(2820-2564)×8%=20.48元。用人单位为每个员工则需多缴养老保险费53.76元(缴费比例为21%)。
缴费基数下限的提高,让一些收入较低的职工感慨,下月起社保费扣得更多,拿到手的工资更少了。对此,省人社厅特别发了补充说明,考虑到各地私营企业均占有一定比例,且低收入群体客观存在,因此,允许执行上述下限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其中,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暂按不低于2564元确定;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暂按不低于2299元确定。
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由省辖市人社部门确定。2014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正式公布后,从公布之次月起再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尚未确定。
此外,记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息利率确定为3.75%。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规定推算的储存额按年利率7.8%计息。
三:2016江苏省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是多少钱?
您好,中国平安人寿陈宏贞很高兴为您服务!
养老保险不同等级缴费也不同,您可以打电话问您所在区域的社保局。
建议买了社保后可以再买份商业保险作为养老补充。
四:江苏省社会养老保险如何补交
1、根据2010年通过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2、如果不到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不能提前缴费,可以向前追加两年的费用。不过缴费期满15年只能享受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不能免费享受到职工医疗险的待遇。
五:江苏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国家对于缴纳养老保险的政策是统一的,城镇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是根据职工上年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但是不能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也不能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对于灵活就业无法核定工资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设定不同档次,参保人自己选择。
六: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怎么查个人养老金
你的个人养老金你可以带着你的身份证到你们当地的社保局进行查询或者在你们当地的社保局的官网上进行查询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谢谢。
七:2015江苏省养老保险一年要交多少钱
一般是按个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作为基数的 最低缴费基数需要等2014年度社平工资出来后才能知道 一般这个数据在3月份会出来
八:江苏2016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多少?
五险一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标准的,同时每个地区的关于缴纳额度规定也是不同的,因此,建议您可以向您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向您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咨询。 一般而言,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分别是: 1、养老保险: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5、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6、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九:江苏省2015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交多少
随着2015年的即将到来,各省市陆续推出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规定,下面就跟大家分享2015年江苏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规定。 2015年江苏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规定 2015年江苏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规定 2015年1月1日起,江苏省将正式实施新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范围更广 16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原籍参保 据悉,2013年11月以来,江苏已全面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此次,将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名为“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旨在建立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 今后,参保范围将更加广泛:具有江苏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提高 分为100-2500元12个档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12个档次。相较于此前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等12个档次,相应有所提高。 其中,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建终身个人账户 满60周岁可按月领养老保险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支付终身。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15年。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发1%。
十:江苏省2015退休社保养老金怎么算
江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调加倾斜后人均上调10%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月30日发布消息,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全省将有580万企业退休人员受益此次调整,新增养老金力争于4月底发放到位。 普调办法变化不大,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办法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今年的固定额部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统一提高到60元,增加了20元,这就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仍为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3.5%增加,比去年下调0.5个百分点。这一部分主要体现多缴多得,因为缴得越多,基本养老金水平越高,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也越多。 如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60+(25×3)+(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继续适当加发养老金 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如退休人员张某,75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60+(35×3)+(3500×3.5%)+60=3847.5元,增加347.5元。 又如退休人员李某,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60+(35×3)+(2400×3.5%)+40=2649元,增加2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