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租房申请

一:杭州地区去哪里申请公租房??

杭州地区申请公租房到户籍所在地的房管局:

1.杭州各区建设(房管)局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上城区 郭东园路8号中闽大厦北门4楼上城区建设局 87896377

下城区 潮鸣寺巷潮鸣苑16号下城区建设局 85287558

西湖区 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办事服务中心二楼建设窗口 88156319

江干区 钱潮路12号(江干区体育中心体育场看台东侧一层辅房) 87654172

拱墅区 香积寺路187号拱墅区建设局 85371615、85356881

高新开发区

(滨江) 滨江江南大道87号国土建设大楼810室 87795750

经济技术开发区

(下沙) 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金沙大道600号东楼二层46号窗口 86877955

西湖风景名胜区 龙井路3-1号西湖风景名胜区行政服务中心 87179603

2.市住保房管部门办公地点及咨询电话

市房改办 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三楼 87709591

市租赁房中心 浣沙路179号一楼办事大厅 85333615

二:杭州如何申请公租房?

杭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主要分为两种: 1、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 一、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又暂无力购买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2010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 二、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相应证件;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人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4、申谢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177.6(该标准为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申请流程: 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申请家庭在杭州市房产信息网下载《2010年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Ⅱ》及相关表格。 2、用人单位在《受理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表》及申请材料交至单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 3、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杭州市租赁房建设管理中心一楼办事大厅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4、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2010年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三:杭州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10分

杭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主要分为两种: 1、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 一、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又暂无力购买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2010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 二、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相应证件;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人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4、申谢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177.6(该标准为200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申请流程: 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申请家庭在杭州市房产信息网下载《2010年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Ⅱ》及相关表格。 2、用人单位在《受理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表》及申请材料交至单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 3、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杭州市租赁房建设管理中心一楼办事大厅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4、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2010年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四:杭州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6、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杭州的公租房是什么流程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5.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2014杭州公租房申请流程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后统一向登记注册所在区住建局提交申请;无用人单位的,由申请人本人直接向户籍所在区住建局提交申请;申请家庭不得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自提交申请材料到确认选房资格期间,不得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

六:杭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申请杭州公租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常见的办理材料: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2017年杭州市公租房的条件

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大致分为三类人群,其分别是:

1、在本市具有五年以上的居民户籍,而且是属于收入中等偏下的无房,住房困难家庭。

2、在市用人单位工作,而且具有本科或者以上的学历,收入低于规定标准、家人或者直系亲属在市区住房自主能力低于标准规定并且本市没有房产的新大学生。

3、在市用人单位工作,具有中级或者中级以上的职称、高级以上的职业证书、收入却低于规定标准,并且家人或者直系情书在市区住房自助能力低于标准规定、本市没有房产的人员。

哪些申请家庭可予以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保障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国家政府也有相应政策提供优先权。

1、申请人家庭直系亲属中有年满70周岁的。

2、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患有一至二级的智力问题、精神问题、残疾问题等情况。

3、烈士遗属可以享受优先权利。

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见义勇为人士的(以奖状为证)

公租房申请条件2017年杭州2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2013年受理对象主要包括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5.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

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优先保障

对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可予以优先保障:

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

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0周岁的;

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烈士遗属的;

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见义勇为人士的;

5.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

九:2017年杭州公租房何时能够申请

注意关注当地公租房信息网。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十:杭州公租房怎么去申请

公租房申请

1、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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