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一:江苏省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有规定吗?各是多少?

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不过全国的养老都一样,给你个南京市社会保险比率

序号 保险名称 比率% 单位% 个人% 备注

1 养老保险 合计29 单位21/14 个人8, 其中 21%为非农户口交的14%为农业户口交的

2 工伤保险 0.8 0.8 0

3 失业保险 3 2 1

4 生育保险 0.8 0.8 0

5 医疗保险 11+10元 9 2+10元 10元为大病

总共合计为:44.6%

你每个月缴纳的社保应该是基数x11.6%

就算是只给你补养老,也应该是21%或14%,而不是30%

你问清楚下,单位到底给你补了哪几项保险,然后单位交的比例是多少,个人要交的比率是多少

正常补交的话,如果只有养老,单位只要给你交21%或者14%,你自己要交8%

二:2015年江苏自己个人缴纳社会职工养老保险缴多少

江苏开始执行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江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将从2564元暂时提高到2820元,上限从12820元暂时提高到14100元。今后参保人每月至少要缴的参保费及社保待遇也将相应提高。

记者了解到,省人社厅下发通知时解释,鉴于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2014年7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暂时按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273元计算。待省统计局发布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再根据人社厅公布的201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重新计算,并补发差额。

据了解,参保职工一般按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不过,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则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

以养老保险为例,缴费基数下限从2564元提高到2820元,由于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是8%,参保职工每月需多掏(2820-2564)×8%=20.48元。用人单位为每个员工则需多缴养老保险费53.76元(缴费比例为21%)。

缴费基数下限的提高,让一些收入较低的职工感慨,下月起社保费扣得更多,拿到手的工资更少了。对此,省人社厅特别发了补充说明,考虑到各地私营企业均占有一定比例,且低收入群体客观存在,因此,允许执行上述下限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其中,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暂按不低于2564元确定;2012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暂按不低于2299元确定。

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由省辖市人社部门确定。2014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正式公布后,从公布之次月起再按新公布的标准执行。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市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尚未确定。

此外,记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息利率确定为3.75%。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规定推算的储存额按年利率7.8%计息。

三:2017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

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四:江苏2016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多少?

五险一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标准的,同时每个地区的关于缴纳额度规定也是不同的,因此,建议您可以向您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向您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咨询。   一般而言,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分别是:   1、养老保险: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5、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6、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五:社保缴纳个人和企业的比例是多少

社保是与工资相挂钩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生育保险(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单位0.5%-1.6%全由单位承担)。因为各地平均人均收入不同,各省市地区承担的比例有所不同。

养老保险:公司1680*20%=336 ,个人1680*8%=134.4;

失业保险:公司1680*1%=16.8, 个人1680*0.2%=3.36;

工伤保险:公司1680*0.25%=4.2,个人0;

生育保险:公司1680*0.8%=13.44; 个人0

医疗保险:公司2521*10%=252.1,个人2521*2%+3=53.42。

综上:社保公司交多少= 336+16.8+4.2+13.44+252.1=622.54

社保个人交多少= 134.4+3.36+53.42=191.18

六:江苏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国家对于缴纳养老保险的政策是统一的,城镇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是根据职工上年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但是不能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也不能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对于灵活就业无法核定工资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设定不同档次,参保人自己选择。

七:2016年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很多人都知道,养老保险的缴纳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需要自己缴纳的部分,一个是单位承担的部分。对于缴纳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是否由地方财政全额承担呢?   1、缴费单位根据机关社保处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年度1月份应发工资减独生子女费)和缴费比例(单位18%、个人2%)计算缴费金额,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投保花名册》(一式二份)和《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基金汇总表》(一式三份)。   2、缴费单位带缴费年度1月份应发工资表和1条中的《花名册》、《汇总表》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缴费手续。   现行的事业单位主要分为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2、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3、公益类事业单位。   其中只有公益类事业单位才是《试点方案》适用的对象,其它两类事业单位前者要撤销与国家机关合并,后者则进行事业单位改制成为企业。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缴纳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的比例不一样。由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国家没有统一的政策,各地都根据实际的情况制定缴费比例。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结算方式不一样。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差额结算制。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工资由单位发放。   如果是临聘人员,按照规定,用人单位要按属地原则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月申报缴费。用人单位按临聘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临聘人员本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聘用的人员按第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临聘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劳动法》实施前已在本单位就业且连续工作至今的原临时工,应从参保地实施统账结合制度起,按同期国家与省规定的缴费基数和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含本息),补记个人账户。

八:江苏社保缴费计算方法

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0.7%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5到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

注意: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各省市地区承担比例有所不同。

九:2016年南京最新社保缴费比例南京社保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各险种缴费比例是多少?

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

20%

8%

医疗

9%

2%

失业

1.5%

0.5%

工伤

0.5%-1.2%

0

生育

0.5%

0

(二)如何确定缴费基数?

1、社会保险各险种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按职工上一自然年度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申报职工个人本结算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下同)的月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应采取本人确认或公示等方式告知职工。

2、依据国家统计局的口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公布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限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照下限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其缴费基数,对申报的缴费基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标准的,由经办机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后统一调整。

十:江苏省社保最少每个月交多少

一、社会保险是国家举办的公益性的社会保障。

1.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社会保险险种:

1.养老保险;2.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4.工伤保险;5.生育保险。

三、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劳动者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有的地方是40%-300%)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

四、单位参保的险种和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五、个人参保的险种和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20% 。

2.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5% 。

3.生育保险费:个人缴纳1%(部分地区)。

六、退休领取社保养老金的2个条件:

1.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在10年(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或15年(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以上;

2.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七、现行法定退休年龄:

1.女:单位参保的工人50岁;管理人员55岁。个人参保的一律55岁。

2.男:一律60岁。不分工人,管理人员,单位参保,个人参保。

3.其中,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可以提前退休(女工人45岁,男工人55岁)。

八、影响养老金多少的3个因素:

1.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省平工资每年都在增加,养老金也就逐年水涨船高。所以,退休时间越晚,养老金越多);

2.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

3.个人账户储存额 (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越多)。

九、医保待遇分为3项:

1.一般疾病医保:

a.门诊费用不能报销。

b.住院费用报销80%左右,个人承担20%左右。报销封顶金额几万元。

2.慢性疾病门诊医保:门诊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同上。

3.大病住院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同上。报销封顶金额十几万元。

十、其他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待遇: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待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包括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致残的享受伤残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产前检查和生产的费用,由社保按比例报销;其丈夫有一周的陪护假,假期工资由社保支付。

十一、保留、转移、退保、继承:

1.保留:因停保、参军、出国留学、判刑等情况的社会保险关系予以保留,之后可以再续保。

2.转移:同城转移单位或转为个人缴费;异地转移需转入地社保中心同意。

3.退保:城镇户口的不能退保。出国定居的和农民工返乡的可以退保。

4.继承:参保人在退休前逝世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金额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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