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岗位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岗位职责是什么

您好,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并获得您的采纳,谢谢!!

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工作规范(试行)

为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办)民政办公室(以下简称民政办)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基层民政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向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

精神,每个民政办配备2名公务员专职从事民政管理工作,同时,采取“以钱养事”的方式,按照3万人以下的乡镇(街办)设1个岗位、3—6万人的乡镇(街办)设2个岗位、6万人以上的乡镇(街办)设3个岗位的标准,增设民政公益性服务岗位,所需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公益性岗位人员中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相关条件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要选配素质高、责任心强、年富力强的人员到民政岗位工作,民政办工作人员要专职专用,至少要在民政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确保日常工作规范运行。

民政办工作人员由县(市、区)民政局和乡镇(街办)双重管理。民政办工作人员调整应事前征求县(市、区)民政局意见。

二、办公条件

民政办要有固定规范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不小于50平方米,并悬挂“××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牌子,启用印章。每个民政办应配备资料柜、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相关设备和办公桌椅,满足工作之需。

三、工作经费

民政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由县(市、区)政府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正常工作经费列入乡镇(街办)部门预算,保障民政办工作需要。

四、规章制度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州)、县(市、区)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根据县(市、区)、乡镇(街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乡镇(街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办理本乡镇(街办)救灾具体业务工作,及时查灾、核灾、报灾,管理并发放救灾款物,妥善安排灾民生活,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做好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3、负责本乡镇(街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对象的调查核实、上报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

4、承担本乡镇(街办)老年人、孤儿、五保户、“三无”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遗弃儿童的保护工作,负责乡镇(街办)福利院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5、负责本乡镇(街办)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及拥军优属的具体业务工作。做好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的数据更新工作,并落实上述对象的抚恤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

6、协助县(市、区)民政局做好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和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

7、指导村(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抓好城乡社区建设。

8、负责本辖区内未在县(市、区)实行集中登记的婚姻登记工作。

9、负责本乡镇(街办)殡葬改革管理相关工作。

10、协助做好行政区域界线及界桩的维护和管理,调处边界纠纷,承办本乡镇(街办)地名命名、变更的报批和村户牌设置工作。

11、做好民政上访对象的接待、调查和处理工作,维护辖区民政工作对象稳定。

12、办理乡镇(街办)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实行主任负责制。民政办设主任一名,可设副主任一名。主任负责民政办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其他工作人员按分工抓好相关工作。

2、熟练掌......余下全文>>

二:民政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二)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三)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四)参与拟订本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拟订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五)拟订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六)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七)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八)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九)拟订本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指导军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十)拟订本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十一)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十二)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十三)拟订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十四) 负责本市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民政部门 工作 主要职能

我是县民政局的,我们这里主要是低保办公室、优抚安置办公室、救灾救济股、社会事务股、老龄委,社会福利,募委办,慈善总会,这几个重要的股室,原来还有移民办和扶贫办,现在已经分出去了!低保办故名思意是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其中包括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医疗救助,精减退职,这个一下也没有办法说清楚,你可以去网上查),优抚和安置办主是安置退伍士兵和抚恤伤残士兵、退伍士兵,也就是和当兵的打交道的地方,救灾救济股也故名思意了,社会事务股就事情多了,婚姻登记,地名办(城市的街道命名,勘界,撤县改市的申报,地图的认定都属于这个地名办)、殡葬、社团(就憨社团登记,没有登记的都非法社团,如果集会,可以做为非法集会的)、救助站(救那些乞丐,流浪汉,送他们回家),收养(收养弃婴,前提是要合法的弃婴),老龄委就是管老人家的地方,专发老年证,社会福利股主要是敬老院、福利中心、儿童救助中心,募委办就是福利彩票这一块的业务,慈善总会管捐赠的,也做慈善的助学、助医项目。不知道我这些回答你是否满意!

四:民政残联工作对照职责怎么做

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机构设置:国家级设民政部,省(自治区)级设民政厅,市县级设民政局,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4年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1969年撤消,1978年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并延续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是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民政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增进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民政部的主要职责有:

(一)拟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审核报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有关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和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军地两用人才保护单位。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国际减灾合作。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国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指导地方社会救济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九)拟定国内及涉外婚姻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

(十一)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拟定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十三)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余下全文>>

五:民政管理员主要职能

民政工作从业务构成上看,是对社会事务实施管理的工作;从主体对象上看,是依法保护、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性工作;从基本职能上看,是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的服务性工作;从特点上看,它具有政治性、社会性、群众性和多元性的特点。当前,民政部门的业务主要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包括行政区划管理、边界管理、社团管理、民办非企业管理、婚姻管理、殡葬管理等。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主要是街道(乡镇)政权的规范化建设、居(村)委会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等。

三、为军队和国防建设服务的工作,主要包括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退伍军人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和服务管理等。

四、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方面的工作,包括对贫困人口、老弱病残的社会救助等。

六: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民政工作者

全新全意为管辖社区群众服务,急大家之所急,想大家之所想。

七:民政专干是做什么的

民政的工作人呗

民政政策、救灾救济、城乡低保、社会福利、双拥优抚等

八:乡镇民政主任工作职责是什么?

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婚,离婚登记已移交给当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办理,乡镇民政办不再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⒈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⒉做好单位和个人的捐赠接待工作。

⒊为本镇6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优待证。

⒋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认真做好我镇的殡改工作。

⒌做好本镇残疾人员的康复、扶贫工作,帮助广大残疾人脱贫致富。

民政办工作职责

1、坚持耐心、坦诚、礼貌的服务标准

2、坚持上岗持牌服务、文明办公。

3、热情接待、礼貌解答。

4、办理手续遵守制度、严肃认真。

5、办理手续快速快捷、准确无误。

6、办理完毕,向当事人送上一句祝福话。

7、拒收礼品,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

8、自觉遵守群众监督,有错误向当事人当面赔礼道歉。

民政办承诺制度

1、不带礼品,一样依法办理登记。

2、手续不合格,找不找人都不办理。

3、违法婚姻,不管是谁都不办理。

4、手续齐全一次办完。

5、收费有标准,对外公开不搭车收费。

6、服务自愿,自由选择。

7、收受礼品,收一罚十。

8、态度生硬,调离工作。

九:民政优抚的职责都包括什么?

民政优抚工作职责包饥: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参战民兵(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指导全市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审核报批和褒扬革命烈士;评(核)定伤残等级;负责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和转业士官、退休志愿兵(士官)、退伍义务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员、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士官)的建房和干休所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有关法规、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军民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十:杭州市民政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制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三)负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四)主管全市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评定伤残等级,承办烈士称号的报批工作;承担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五)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军供站的工作。(六)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调查核实上报灾情,核定灾害等级;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灾区进行灾民生活救济和开展生产自救。(七)管理全市社会救济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农村“五保”工作。(八)组织管理和指导扶贫济困、社会捐赠等社会互助活动及对口帮扶工作。(九)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进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十)主管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及日常管理工作,调查和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十一)指导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十二)牵头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十三)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承办涉外婚姻登记。(十四)负责遗弃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十五)主管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十六)负责全市各类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十七)负责全市水库移民和“三峡”水库入迁我市移民的安置和扶持开发工作,负责处理移民遗留问题。(十八)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和市本级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十九)负责本市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二十)负责指导、协调区、县(市)的民政工作。(二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市老龄委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主要职责:(一)办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二)研究提出全市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实施办法,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经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三)负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在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四)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老龄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收集、整理和上报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五)联系和协调老年人协会和老年社团的活动,引导老年社团开展积极健康的社会活动。(六)开展老龄问题的科学研究,推动老年学术进步与理论发展。(七)办理老龄问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宜。(八)承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交办的其他事项。(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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