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正确行使

一:党章指出,党员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

正确:这是党章规定的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党章》第三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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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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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章为什么规定党的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制定的党章,第一次以专门的一章对有关党的干部问题作出规定。其中,对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除要求模范地履行党员各项义务之外,还规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正确运用自己的职权,遵守和维护党和国家的制度,同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作斗争”。此后,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对原有的党章进行了修改,在党的干部基本条款中,以进一步的更加严格和更为明确的语言表述,作出以下具体规定: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这些修改显然是加强了政治性、思想性,明确地强调干部手中的职权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因而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同时又加强了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提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等等。

为什么强调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这是针对我们党所处的执政地位,相当多的党员干部手中掌握行政权力、执法权力和各种财权、物权、用人之权等现实情况,尤其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事实上已有相当多的干部,不是尊重人民所给予的信任及权力,而是忘乎所以,滥用职权,贪污腐化,敲诈勒索,大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给党和国家造成严重损失,在人民中引起很大不满。江泽民同志说:“在执政条件下,共产党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廉洁奉公,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我们手中的权力。我们的干部必须时刻记住,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来为个人或小团体捞取好处,不能损害人民的利益”。他强调说:“古人说:‘公生明,廉生威’,如果以权谋私,势必丧失民心。大家要忧党忧国啊!”

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这对各级干部来说,不但是一种有力的警示,也是一种行为准则,具有最高党法的约束力。触犯这项规定,理所当然地要受到纪律惩处。

三:怎样理解党的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怎样理解党的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这一基本条件?

依法办事和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是对领导干部工作方式和自律方面的要求。强调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一方面可以促使领导干部增强法制观念,按照法律规范来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地进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另一方面,可以促进领导干部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更好地运用法律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示范引导的方法,团结和教育群众、引导和服务群众,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道德修养,严格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这是我们党的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品格。党员领导干部为全党作表率,全党为全社会作表率,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自觉地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主观世界,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时时、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而且可以促进社会风气的转变。

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正确认识和运用自己的职权,模范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一切为了人民群众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来为个人或少数人谋私利。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强化公仆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勇于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作斗争。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重要法宝。只有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党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现在,我们党处于执政地位,担负着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任,当干部是为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的幸福富裕,而绝不是为了个人升官发财。为此,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无产阶级自己的精神境界对待群众的利益。

(选自《新党章学习问答200题》,中共党史出版社,2012年11月版)

四:怎样理解党的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怎样理解党的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依法办事和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是对领导干部工作方式和自律方面的要求。强调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一方面可以促使领导干部增强法制观念,按照法律规范来行使手中的权力,自觉地进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另一方面,可以促进领导干部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更好地运用法律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示范引导的方法,团结和教育群众、引导和服务群众,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道德修养,严格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这是我们党的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品格。党员领导干部为全党作表率,全党为全社会作表率,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自觉地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主观世界,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时时、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而且可以促进社会风气的转变。

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正确认识和运用自己的职权,模范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一切为了人民群众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来为个人或少数人谋私利。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强化公仆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监督,勇于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作斗争。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重要法宝。只有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党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现在,我们党处于执政地位,担负着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任,当干部是为了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的幸福富裕,而绝不是为了个人升官发财。为此,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无产阶级自己的精神境界对待群众的利益。

五: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什么权利

党章规定党的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是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权力只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领导干部要摆正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针对我们党所处的执政地位,相当多的党员干部手中掌握行政权力、执法权力和各种财权、物权、用人之权等现实情况,尤其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事实上已有相当多的干部,不是尊重人民所给予的信任及权力,而是忘乎所以,滥用职权,贪污腐化,敲诈勒索,大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给党和国家造成严重损失,在人民中引起很大不满。 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各级干部来说,不但是一种有力的警示,也是一种行为准则,具有最高党法的约束力。触犯这项规定,理所当然的要受到纪律惩处!

六:怎样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怎么充分履行党员的义务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1、要树立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我们党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人阶级先锋队。 2、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辩明是非,认清本质。行使党员权利,既要有正确的动机和出发点,又要有明晰的是非观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以求达到良好的效果。3、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党员对党的政策和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充分发表,但一定要在党的会议上或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不得在公开场合发表与党的决议相反的言论。

正确履行党员义务: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2、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 3、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

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什么权力

行使的是法律所规定的权力。

八:党章规定的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第五项基本条件是什么

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党章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的第五项基本条件:(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九:党员怎样正确行使权力

党员的权利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在党内,每个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参与党的工作,共同管理党的事务,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维护党的利益,保证党的事业的健康发展。党章中规定党员享有8项权利: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等。党员的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具体标准。党章中规定党员有下列义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等

十:领导干部如何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在当今社会,随着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不少党员领导干部纷纷落马。面对新形势,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何正确行使好手中权力。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地同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这是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地行使手中权力;能否始终保持清正廉洁,能否经得起长期考验,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前途命运。笔者认为,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在实践中做出正确的回答。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首要的问题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打牢思想政治基础。中央领导多次强调,“对党员干部来说,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主要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问题,”这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根本前提。当前,有的干部在行使权力上出了问题,从根本上讲,是权力观出了问题,是思想道德防线发生了动摇。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必须加强学习,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实质。切实懂得,我们的权力来自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权力是社会分工的一种体现,根本不存在特殊公民,特殊党员和特殊阶层;权力服务的对象是人民,而不是个人利益和少数人利益;权力是一种责任,必须对人民负责,任何权力是与一定的职责相称的,权力越大;责任就越重。当前,尤其要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认识“三个代表”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切实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进一步提高正确行使权力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只有把学习抓好了,思想正治基础打牢了,防线坚固了,才能正确对待权力,正确处理做人与做官的关系、公与私的关系、作为与地位的关系,经受住各种考验,自觉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反对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二是要健全民主制度,增强民主公开程度。发扬民主,是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运用权力的重要措施。当前,有的地方和部门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值得注意,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比较突出。这是造成个别领导干部独断专行的重要根源。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从改革机制体制制度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广大党员意志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民主制度体系,是解决领导干部正确运用权力问题的根本途经。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实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大力推行指定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还应提倡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建立与群众协商对话的机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大力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坚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集中采购,医药集中采购公开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进一步规范程序,增强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透明度,提高权力运行的民主和公开程度。  三是要积极推进廉政法制建设,增强法律法规意识。这是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关键所在。法制带有强制性,它要求领导干部的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并接受法律的监督和制约。权力的行使超越了法律界限,其权力必然走向反面。适应......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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