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经站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什么
农经站,市,县,乡,镇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职能。它涉及到农村经济,政策,规划,土地,生产系统,农业承包,开发,扶贫,分配,和许多其他方面的行业,销售,加工的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两个土地承包合同。
农经站职责,落实和推动统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和减轻农民负担条例“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负责农村经济调查,统计,分析,掌握了全县农村经济的发展现状,在各级部门的基础,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负责的良好农业产品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农村基点调查。
四,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引导农民按照法律规定,合理,有序的农村土地流转,合理开发和利用荒山,荒坡,荒地,丘陵和其他资源;配合有关部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查,调解,维护农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清理核实村多年来的债务,以找出在农村地区的集体家庭财产,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并增加新的债务。同时,寻求化解村和有效的方式,帮助村里逐年解决债务的债务。
六,加强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中央,省,州的政策范围内农产品,开展监督农民负担,良好的良种补贴,补贴种粮农民补贴资金预算,现金不收费的单位或部门提高收费和乱收费,农民负担较重的。
7,从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增长,村容村貌整治,新农村示范村项目的规划,申报,并组织实施。
八,培养了一批好管理,将经营的农村财务管理天才,管易使用的生活集体资金,确保集体资产保质增值。
IX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做了登记,项目申报,开发的招股章程制度,并监督实施。
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农经发【2015】2号《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是什么内容 20分
农经发〔2015〕2号文件是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六单位联合下发的,其内容包括: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二、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三、进一步把握政策原则(1.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2.坚持以确权确地为主、3.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操作、4.坚持以农民为主体、5.坚持进度服从质量、6.坚持实行地方分级负责);四、进一步抓好重点任务(1.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2.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3.完善土地承包合同、4.建立健全登记簿、5.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6.推进信息应有平台建设、7.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1.健全工作机制、2.加大宣传培训、3.严格资金管理、4.探索创新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5.强化监督检查)。
三:如何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说到农村“三资”,这个概念提出应该是在2009年农业部的4号文件上,以前咱们经常谈论的是要如何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概念的提出是形势发展的必然,因为多年来咱们有大多数地方村级核算只注重资金,而忽略了或者放松了对资产、资源的监管,导致家底不清、账实不符,导致了关于农村财务问题上访不断,导致了农村经济秩序的不稳定。农业部【2009】4号文件原文是这样的写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功能;有利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所以第一步要让大家知道农村集体“三资”都包含哪些东西,也就是农村集体“三资”基本概念
(一)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具体包括:村(组)集体原有积累、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资产性处置等收入,投资、入股分红收入,“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土地征用补偿,上级拨入专项资金,扶贫救灾款,各单位帮扶、社会捐赠等各项货币性资金的收支管理。
(二)农村集体资产在这里特指除去货币资金外的资产。资产的概念是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或者控制的,能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带来经济效益的资源。这里所指的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各种长短期投资、无形资产等其它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具体分为三类:一类是 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水面、其它;
二类是建设用地,包括:居民宅基地、村办公用地、公益单位用地、乡村交通用地、其它 ;
三类是未利用土地,包括:荒山、荒坡 、荒地 、荒滩、其它。
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领域,抓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现在大家回过头来看,咱们先了解了农村“三资”概念的由来,农村“三资”包括的具体内容,又明白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那么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提出了明确要求: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咱们今天这节课的重点内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建设。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一共有十六项制度,下面我就详略不同的给大家讲解。
农村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
一、 总体要求
围绕实现农村财务......余下全文>>
四:农经站工作人员工资范围
庐江县地处皖中,北濒巢湖,南近长江,西依大别山余脉。全县面积2348平方公里,现辖17个镇,7194个村和37个社区,人口 120万人,是一个典型的以农业经济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地区。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模式下,乡镇政府职责不明确、服务和法制中心不突出,导致服务不到位、办事不规范,造成职能上严重的"错位"、"越位"、"失位"等现象,相对滞后的农村生产关系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农业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农业税免征之后,农民群众的经济发展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的增强,乡镇干部对在乡镇职能转型中有所作为的期盼,催生着县、乡政府必须从无限责任中走出来,以有限责任的形式,创新农村工作新机制,建立法制型、服务型政府已成大势所趋、势在必行的当务之急。2005年7月份,该省省委、省政府下发了16号文件,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7月21日,巢湖市委、市政府根据省16号文件精神,研究确定庐江县为全省18 个试点县之一,在全市率先推开农村综合改革。下面,将该县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内容和做法
该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从改革内容和进展情况来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从2005年7月份启动开始至2006年5月份为第一阶段,主要是改革体制,重点解决组织层面的问题;2006年6月份至今为第二阶段,主要是创新机制,重点解决职能层面的问题。
(一)围绕乡镇机构改革,实施乡镇村改革整体联动。
该县乡镇机构改革主要围绕合理紶整乡镇规模、创新乡镇领导体制、深化乡镇机构改、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适度调整村级规模等五个方面进行。目前,初步完成了以下主要改革内容。
1、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该县从优化资源配置、发展中心镇、 加快城镇化进程、降低行政成本和加快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出发, 兼顾交通状况、人文环境、历史沿革、传统习俗和自然环境因素,将原来28个乡镇调减为17个镇,撤销11个乡。调整后的镇, 平均人口由原来4.25万人扩增到6.99万人,其中人口最多的是庐城镇,为14.36万人;平均国土面积由原来83.89平方公里扩展到138.1 平万公里,其中,国土面积面积最大的是泥河镇,为183.5平方公里。克服了以往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越大越好、为并而并"的非理性思维误区,如金牛、石头这两个镇,虽然人文相通、人口和国土面积也不大,但作为各具资源特色、自成区域经济发展体系的乡镇确被保留了下来。
2、创新镇领导体制。该县按照"主官合一、减少副职,明确职责、提高效率"的原则,实行镇党政领导交叉任职,按镇人口数确定领导班子职数,即人口在6万人以上的镇领导职数控制为9 名,6万人以下的镇领导职数控制为7名,党政正职实行一人兼, 同时设副书记2名,分别兼任镇人大主席和纪委书记;设党委委员 44名,其中2—3人兼任副镇长,1人兼任人武部长。改革后,全县镇级领导班子成员由原来409名减少为153名,精简256人,减幅为62%。
3、整合镇内设机构。该县对镇机关统一设置“三大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能及职位设置,界定了各自职位的主要职责。“三办”分别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具体职位设置、职数确定由镇党委根据机关人员编制核定数,并结合各镇实际情况而定。中层干部一律实行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实行双向选择、考核上岗。全县有153......余下全文>>
五:办理农村合作社流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的程序
1. 发起筹备 2. 制定合作社章程 3. 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4. 召开全体设立人大会 5. 组建工作机制 6. 登记、注册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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