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了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同时,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孵化器提出了具体标准,即孵化器需要符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孵化器应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孵化器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应占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75%以上(含75%);孵化企业数量应占孵化器内企业总数量的75%以上(含75%)。

来源于网络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根据《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7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简称“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通知》同时明确,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还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也有一些比较好的孵化器,像腾讯众创空间之类的可以作为参考。

三:国家对孵化器企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5分

根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文件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营业税优惠政策处理问题由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另行规定。

三、对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稜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孵化器(Businesslncubator或InnovationCenter),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经济组织。通过提供研发、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降低创业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主要是为一些有潜力的项目提供技术、资金、管理方面的支持,等项目做大后脱离该企业自由发展。提供这些支持的企业,类似于将一个一个的公司孵化出来,即称之为孵化器企业。

四: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能够获得哪些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9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通知》同时明确,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五:科技企业孵化器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政府大力支持,会提供一些补贴,通常都是前几年免税收的

回答不易,望采纳!

六:企业孵化器能享受哪些国家政策

符合条件的话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七: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解读,什么是孵化企业

孵化器是指专门为初创企业提供硬件,软件服务的园区单位,不是指个体企业,这个政策有地地方还需要在经信委,或者科委认定认可备案的才可以进行申报。具体什么地方,可以告知我,孔明网阿亮给你进行详细的解读。

八: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有关政策

一、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二、对符合非盈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自2008年1月1日起按照税法及其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三、享受本通知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孵化器,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孵化器的成立和运行符合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认定和管理办法,经国务院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取得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资格;2、孵化器应将向孵化器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器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3、孵化器内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75%以上(含75%),孵化器企业数量应占孵化器内企业总量的90%以上(含90%)。四、本通知所称“孵化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企业注册地及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2、属新注册企业或新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3、企业在孵化器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3年;4、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200万元;5、属迁入企业的,上年的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6、企业租用孵化器内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7、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于科学技术部等部门颁布的《中国高新技术品目录》范围,且《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项目或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年收入的50%以上。五、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孵化企业提供的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代理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六、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孵化器是否符合本通知的各项条件进行事前审核确认,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七、各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办理税收减免,加强对孵化器的日常税收管理和服务。主管税务机关要定期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孵化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并按照税收征管法以及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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