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一: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余下全文>>

三: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哪五个方面

安全隐患治理要做到“五落实”即“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落实”。

但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教育措施、管理措施和应急措施,没听过有五个方面,或许是我孤陋寡闻了,麻烦知道全了后给我留个言,ths

四: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余下全文>>

五: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迎接旅游旺季的到来,切实加强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旅游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旅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以及暑期我市旅游安全秩序平稳、有序。市旅游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迎“五一”春季旅游安全大检查。

一、检查时间

从4月10日起至4月30日结束。

二、检查内容

(一)旅游景区:重点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作业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森林景区防火工作及应急救援机制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星级饭店:重点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作业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及设施设备、监控系统有效运行、食品卫生安全、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的配备使用及易发生重特大火灾隐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旅行社:重点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旅游车辆安全使用、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签订标准化旅游合同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督查、市旅游局组织交叉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月10日至20日各有关旅游企业要对企业自身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改。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旅游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市旅游局于4月20日至30日组织交叉抽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切实把旅游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增强防范意识,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力度,实行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旅游企业要对照检查的内容,开展宣传发动,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主体意识;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督促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进行督促和检查,抓好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开展排查,消除事故隐患。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旅游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总结好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经验和不足。各县(市、区)旅游局负责督导检查本行政区内各旅游企业的安全自查情况,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督导检查工作要在4月20日前完成。市旅游局将于4月20日至4月30日期间对全市旅游企业安全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采取交叉检查,由局长、副局长带队,分六批展开检查,各县(市、区)旅游局分别抽星级饭店、旅行社、A级景区安全管理人员各一名和旅游局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检查(详见2012年旅游局组织交叉检查计划表)。

(三)认真分析总结,做好汇报交流。各地要在深入检查、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市旅游局组织交叉检查时,将听取各单位汇报检查情况(包括检查内容、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建议、措施等)。

附件: 1、2012年旅游局组织交叉检查计划表

2、2012年旅游行业安全检查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旅游 安全检查 通知

抄送:省旅游局,市府办、市安委办

旅游局办公室 2012年 4月9日印发

六:安全隐患整改五落实是什么

“五落实”即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

七:安全风险管理的隐患治理

1、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帐。2、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2)评审意见;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5)竣工验收报告。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4、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八:隐患治理五到位是什么

隐患治理五到位是指: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九: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

这是一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差不多,仅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公司决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自觉坚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抓好隐患整改工作,有效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领导机构设置

(一)为全面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产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各分管领导、安全部负责人

成员:各单位负责人、工会、员工代表

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安全部。

(二)各单位由负责人挂帅自行成立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各单位(部门)按照公司职责分工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公司安全部负责全公司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和督促落实。

四、 安全生产检查

(一)安排部署: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并结合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分析;研究制定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行动方案。

(二)各单位自查自改:各单位,深刻吸取本公司和其他公司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同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监控。各单位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安全部。

(三)检查督查:公司负责人牵头组织各部门参加,对本公司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

3、查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

4、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

5、查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四)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五、 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

(一)自查自改的通用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余下全文>>

十:怎样写天然气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方案

发现隐患

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进行隐患整改效果评价

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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